中国的问题就出在为大官的辩护上
面对杭州地铁坍塌事故的责任问题,有人发文说:“警惕有人拿‘程序’当挡箭牌”。
文中说:“早在一个月前,事故现场就出现了沉降裂缝。当国家安全总局副局长赵铁锤就此询问地铁施工相关负责人时,负责人表示,已经和上级部门汇报过,需要等待批示。要按照程序和业主、设计院、监理单位等研究后采取措施。”
“施救工作已经到了第五天,调查工作早已展开,在追究、处理即将到来之际,我们一定要警惕拿程序当挡箭牌。”
请问:施工现场发现问题,施工相关负责人及时安程序向上级汇报,在上级指导下有序地展开工作,这有什么错?上级不及时做出指示和决定,使现场出了事故,这时强调说:“我们一定要警惕拿程序当挡箭牌。”这不是在为上级当大官的失职做辩护吗?如果现场发现问题,相关负责人不及时汇报,而是自作主张采取补救措施,效果好了,当然这是遵照小平理论,三个代表,以及按科学发展观办事的极好表现;若效果出了问题,不但成了他们违反上述思想的表现,而且成了目无组织和目无领导的表现,罪莫大焉!总之中国的问题就出在这上级常正确、常有理,而下级常错误、常没理的地位之中。事情本出自官的决策,但出问题后,处理的重点却总是承办人和办事人,就像园丁对树木的修剪,只除枝,不动根,结果必然使这树长的更旺盛。而为大官辩护的行为,不仅对此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而且直接起着巩固和发展的作用,从这角度讲,说中国的问题就出在为大官的辩护上,这样说也就不是没道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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