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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选民朋友们报告(二)
选民朋友们:我是王忠祥,泰达热电公司工人。2006年9月,独立参加了天津市塘沽区选区开发区-保税区第三选区人大代表的参选活动。是获得提名参选人员中唯一的工人。虽然落选,不知我得到多少选票,也无法让你们知晓,但我依然感到虽败尤荣。我感谢你们的支持!更期待着你们今后继续坚定的支持!值此法制宣传日(宪法日)来临之际,我把自参选两年来个人的实践向选民朋友作一汇报:
当年,在选举之前、选举过程中,以及选举之后,我都通过正常渠道对选举活动提出了我的建议和意见。
选举结束后,对于选举结果,我表示质疑并于 2006年12月4日 ,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申诉。我认为选举过程违法,不承认选举结果,要求重新举行公平公正、公开可信的选举。
申诉状快递寄送全国人大办公厅,也公布在我的个人网页上。虽经多次信访催问,人大方面对我的申诉没做回应,我的网页也在发布申诉状的第二天,即被“有关部门”勒令网站予以关闭。
随后,我对网站提起民事侵权诉讼,目的是找出这个在我们国家最难找的“有关部门”。北京宣武区法院以缺乏被告住址信息为由拒绝立案。后到北京电信管理局查询相关信息,被该局拒绝。又提起行政诉讼,起诉北京电信局行政不作为,诉求被宣武法院驳回。经查找法律条款,得知在不知被告住址的情况下可以委托法院调取,并不影响立案。在起诉要件齐备后,三次向宣武区法院提请立案,该院开始还想以立案条件为由试图蒙混、欺骗,继而竟采取置之不理的态度。至今既不给立案,也不给裁定。经向北京一中院提起上诉,一中院让把诉状交宣武法院,结果石沉大海。
参选期间,我关注网上民情民意。在搜狐网法制经纬栏目,看到反映大光明桥附近拆迁问题的帖子。我的留言引起当事人注意并与我联系,我获邀参与他们的讨论,了解到他们曾经找过人大代表。但代表畏于权势退避三舍,并无作为。虽然作用有限,但我参与了公民维护权益的活动,提出了我的建议和看法,也向市委书记寄送材料,帮助反映问题。我觉得,大家需要真正的人大代表,也只有人民真实选举的人大代表,才能真正为人民服务。
2007年上半年,分别进行了新旧若干起司法诉讼。包括诉南开某供热公司拒开正式发票案;诉广电网络公司的查找收视费存档底票案;诉空调安装侵犯相邻关系案;诉市公安局、卫生局行政不作为案的行政申诉案;诉南开、红桥法院工作日脱岗不作为侵权案。另外,将行政、司法等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问题,连续向全国人大进行信访和控告。其中,供热发票案、空调相邻案都达到目的,获得胜诉。民事纠纷依法解决,得到有益尝试。
但几起行政诉讼却都以败诉而受挫。法庭作出裁判的依据,就是最高法(2005)行立他字第4号批复。即:信访事项行政诉讼不予受理。我向最高法院申诉,并要求全国人大废除此项法条。我的合理要求没有得到任何答复!
2007年7月,为抗议天津市政府行政不作为,姑息、包庇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乱纪行为,以及司法审判机关,罔顾事实,滥用职权,恣意所为,构成了却让对行政机构监督和制约责任的渎职行为,我申请举行游行示威。游行示威的目的,是为维护法制,唤起群众,让司法机关履行职责和义务;是为了民众的合法权利能够得到行使,为了维护个人的权益和尊严,要通过举行游行示威以伸张正义。通过游行示威,促使中央党政机关认真审查《(2005)行立他字第4号批复》的违法问题,立即撤消这项法律规定,让信访事项理所当然地成为行政诉讼的受理范围;让渎职滥权的司法人员受到惩处和制约;让当权者认识到,民意不可违,民心不可欺!
申请没有得到受理,而且没有给与任何行政文书。当我表示不批准也要举行后,警察开始对我和我的亲属谈话,施加压力。我的电话受到监听,警察也到我的工作单位施加压力。尽管如此,我在申请日的两天前没有得到不许可通知书的情况下,在 9月9日 ,仍然采取了游行示威行动。 9月10日 ,如期前往中南海新华门请愿,被警方带到北京马家楼集中地,算开了眼界。不过,游行示威在起点南开区政府门前即被警察强行阻止。当时我曾报警要求市局督察或法制部门依法纠正,但他们都拒绝依法办事,法制处宣称,警察是现场执法,有不满意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为了不致发生对抗冲突,我终止行动离开现场,随后提起诉讼。诉讼很有意义,其过程成为我了解国家法治现状的很好的契机。诉讼在立案中受阻,一中院不给立案。诉至高院,高院以政治权利行政诉讼不予受理为由驳回诉求。 (后页续)
2007年7、8月间,在《天津日报》和《今晚报》上,看到多条疑似非法医疗药品广告。如,膏药贴肚脐,把 2cm 大的胆结石化小到 1cm 以下。我觉得这是欺骗,然后积极主动地反映给市药监局、工商局,本以为些许小事,政府一查处,报刊乖乖停。然而,我不得不承认对社会的认识太肤浅!两局没有作为,更确切地说,是两局管不了两报!!打电话询问查处结果,两局人员竟都是谎言废话、推诿搪塞,他们都有理!两报都傲慢!
无奈,依法对两局提起行政诉讼。一审不予立案,二审驳回诉求,申诉维持原判。其依据,仍是最高法(2005)行立他字第4号批复。即:信访事项行政诉讼不予受理。
再向最高法申诉,并要求全国人大废除此项法条。我的合理要求没有得到任何答复!
一连串的诉讼,引起了市高法的注意。在行政庭张法官的联系下,2008年4月,高院石副院长约我谈话。我坦率地表达了我的所思所想。当时,石副院长提醒我奥运期间不要上访,强调爱国大局。我则表达了社会不公可能带来严重的危机,希望能够立即进行改革,还给人民权利,落实《宪法》原则,推进民主法治。
2008年6月份,红桥分局国保部门找我谈话,问及参加公民监政会的问题。我坦率答复,我支持建立监政会并主动参加。同时我表示,我不参加所谓地震预报问题对政府的问责,也不同意对东海油田问题问责。但我要求落实各项政治权利。公安方面表示满意我的坦率,对我不参加两项问责表示赞成。
7月24日 ,我在网上看到奥组委发布在北京设立三处地点可以举行游行示威的消息,我随后电话询问北京公安部门。打完电话,随即本市辖区警察就约我谈话。他们试图阻止我前去申请,并威胁如果去的话可能会失去自由。
7月30日 ,我未告知警方,直接到北京向海淀公安分局申请在紫竹院公园游行示威。海淀分局对申请不予受理,依据是公安部的批复:游行示威是表达共同意愿,一个人的申请不受理。那么多少人可以?以个人随意的方式去联络有共同意愿的人,会不会被认为“煽动”?我事后向公安部提交了信息公开申请,要求说明,公安部没有答复。
递交申请不久,两位住京天津警察即来到海淀分局,在尚未办理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就试图迫使我与他们一同离开。后在海淀警方答应邮寄不受理通知书后,我随天津警察离开并被带到武清河西务大沙河派出所赴京上访人员集中地。在那里,聚齐全部到北京信访的人后,由各辖区带回天津。我被带到位于西南角天津商场西侧的南开区法制教育学习班,两名街干部看管,拘禁到转天早晨。再转交邵公庄派出所,限制自由至第二天傍晚18:30,拘禁长达30小时!
北京警方拒绝依法给予对申请的书面答复,其表现狂妄、嚣张。我告诉他们,如不给书面答复我将依法准时赴京游行示威。随即,我就受到警方严密监控。警察开始对我监视居住,监控通讯和出行,达到了贴身紧跟的地步。目的是防止我去北京。北京奥运,所谓指定地点“允许游行示威”的宣示,就是最大的败笔!那是欺骗全世界的谎言!
为了减少损失,避免相互消耗,我建议警方和我外出以旅游度假的方式来完成他们的监控任务。我在一名警员和一名城管干部的监管下, 8月10日 启程前往革命圣地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在那里的一个农家院住了10天。返回后,迫我承诺 10月10日 之前不进京,监控措施方有所缓解。双十节后,我恢复了运行值班。
11月9日 ,红桥公安国保部门负责人员又约我谈话。我表示奥运期间对表达意见群众的做法不对,我希望警察严守法律,别做腐败分子的挡箭牌。我提及杨佳案,我参加了赦免杨佳的联署签名,但不赞成废除死刑。杨佳案导致公众对司法公正的严重失望。杀杨佳很容易,但没能让司法得到尊重!奥运前后,发生了翁安事件、毒奶粉事件,还有最近的陇南事件等,让我过去的抗争行动,有了更确凿的合理、合法依据,我对自己的努力更加自信。谈话后,我沉下心来,写完了奥运会前后80天的经历,已发表在我的搜狐博客上(www.tdrddd.blog.sohu.com),欢迎大家访问。
现在,我们又迎来了一个新的法制宣传日。在即将过去的2008年,我们国家经历了多起具有重大影响的事件。天灾人祸,接连不断,反映了深刻的社会矛盾,让我们必须严肃地面对。要解决社会矛盾的根源,怎么能让黑恶势力成为代表?怎么能选大腐败分子去做最高法院的院长?被指派的代表能监督什么呢?我们必须进行真实、可信的选举!
今年是改革开放的第三十年,总结成果,我要说,经济发展不能代替一切!凡违反《宪法》而进行的所谓改革一律属于非法行为,不予承认!凡违背大多数人意愿,侵犯群众利益的所谓改革措施,都必须纠正。该倒退的必须倒退,该停顿的必须停顿!一切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必须受到追究!现在,没有任何理由再不进行政治改革了!
2008年12月4日 (宪法日) 请爱护环境 不要乱扔 欢迎传播!
附:
向选民朋友们报告(一)
在 10月25日 ,我用一天的时间里进行了征集选民联属签名推选的活动,一共得到九十五人的签名支持。我在此衷心感谢支持我的各位朋友!也感谢公司党办对我的支持,当杨主任破例地把表格交给我本人时,我感到了组织对我的充分信任,而信任,是最难得的支持。
如果时间允许,我想还会有更多的朋友加入到支持我的行列。当然,我也不能排除在签名的人中,有人可能是碍于情面而勉强签名,甚至可能有人违心地签名。如果有那样的情形,我要表示我的歉意,也请多理解我的苦衷。在这次选举之后,我希望有关方面应当认真了解选民的意见和要求,制定出符合民心的选举细则,设计一个合情合理的程序,让所有的人都毫无顾虑地、充分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意愿。
与此同时,我也对不愿签名支持我的选民朋友表示尊重和理解,不管是对我的参选持什么态度,出于什么考虑,我都要说:请多原谅对您的打扰!
当五张表格签满了名字,而还有人愿意签名时,我心里感到十分欣慰,有一种轻松释然的感觉。回想起刚拿到表格时,我的心是悬于空中的。有参选的念头时,我并不害怕;开始发放宣传彩页的时候,我不觉害怕;当领导劝阻我的自我宣传时,我也不害怕。但拿到空白表格时,我内心却忐忑不安,似乎空虚无助。
因为别的事情,不管后果多么不利,我都有承受的心理准备,也作好了最坏的打算。但如果没有人来支持,那结果简直无法想象。
当我的支持者们,十分认真负责地签下自己名字的时候,我对他们充满感激之情。首先我要感谢白伟,她率真的品性为我征集签名开了一个好头。空白的表格中,是她书写了推荐词并第一个签下了自己的名字。而当小鹿的笔端象记录仪的打印针一样地扫描过表格后,我终于获得了第十位推荐者签名,即获得了法定的候选人提名资格。
我获得的支持,不可能达到“多数选民意见”支持的数量,也就无法成为“正式候选人”。所以,下一步我还要继续进行自我宣传,力争更多选民对我的了解和支持。
天津滨海新区被国家定位为改革开放的试验区,在这个地区所尝试的,不应当仅仅是工业、金融、物流等经济方面的发展,还必须有文化、思想等政治文明的推进和发展。滨海新区应当有宽广的胸怀,以包容的态度来对待新的事物。以人为本,诚实守信的口号,首先应当在构成政治基础的选举活动中体现出来。选举风气,也必然影响着国民的道德风气。客观、真实的选举过程和结果,必定给全社会的公民道德建设带来强大的正面影响,但,反之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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