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规定,出台的背景
朱制造贪盗国民案后,开始先是骂职工是“懒汉”,企图把企业垮掉的责任推给职工,但这个瞎话很快就被人们识破。接着他又编了一个中国从来没有的“企业保障制度”的谎言。但并没能掩盖住他的贪盗案,劳动保障成了空账。后来又想把责任推给企业管理层,但他的这个损招儿,只奏效了一点,对那些身外人还真以为就是企业管理者把企业搞垮了。但是,只要被他贪盗的下岗工人与企业发生纠纷后,官司打到法院,倒来倒去,根源却都是朱宠鸡,从此下岗工人就再也不许打官司了,那些中外的人权斗士们,从此也就不再打“下岗工人”的人权牌了。朱宠鸡就要求“法院要为改革保架护航”,说白了就是为他的贪盗案保架护航。
于是,最高人民法院就出台了这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政府主管部门在对企业国有资产进行行政性调整、划转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告诉大家一个中国从来就没有的制度
“企业保障制度”这个制度在中国从来就没有过,这是为了施实贪盗这笔数十万亿的保险金和住房款,而编造出来的制度,现在社会保障部的官员,还在重复着这个谎言。这个谎言为什么能够蒙骗很多人,这是因为,当年国人交纳的劳动保险金,实行的是企业代扣代缴,由企业单位直接从工人的劳动所得中扣除了。当国民需要保障时,又直接由企业代行。
三个关建词
劳动保障制度——是保险权益人自已花自己交纳的保险,类似于现在的商业保险,是由国家担保的保险,信用度高于商业保险。(这笔数十万亿的钱被朱镕基贪了,已成了空账)
企业保障制度——无中生有。企业只负责代扣代缴代报账.
社会保障制度——是老人花年青人的钱,用年青人交纳的保险,堵窟窿。(事实已证明,被朱镕基贪掉的这数十万亿的窟窿是堵不上的)这是一个拆东墙补西墙的制度。
“全民参保”中二个最大的欺骗性
自从国民的“劳动保险金”被盗后,这些年来最让一些人常常挂在嘴边的就是这个“全民参保了”。从实际理论上讲,“全民参保”也好,“社会保障”也好,总之,从词面上看,是个好词儿,就是让更多的人生活有保障。但只要你细细琢磨,这里边的花活就大了去了,实际上就是让更多的人来堵窟窿。估计未来多数年青人都会白交这笔钱。一是区域限制, 你在A地区交的保险,到了其它地区不能用,谁也不能说保证自己能在一个地区呆一辈子,一旦离开这个地区,对不起,你交的保险就算做贡献了。二是年限限制,只有你交够了30年才能获得社保,在这漫长的30年中,你保不齐那天就失业了,一旦断交,对不起,你交的钱也算是做贡献了。更何况,你交的钱只不过是为了朱贪盗案堵窟窿了,别看你现在能把你交的钱,老人来花,随着人口变化,交钱的肯定会越来越少,不知若干年后,这帮当年听了朱挑拨,要与老头老太太竞争的年青人,待老后,谁又能为你们堵窟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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