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民政府的提法是违法的有严重问题
:热血冷眼
今天偶看某晚报,在重要版面显眼位置有大字标题的时评《市长乘公交展现亲民政府形象》,说某市长(并非省会城市市长)为了考察公交运行及发展情况,前呼后拥的乘了一趟公交,进行了一次调查研究,就展现了亲民政府形象,更像是政府面向所有市民开的一场新闻发布会,而市长则当了一回新闻发言人,通篇充满溢美之词。看得我差点就晕过去了,幸亏当时不在吃饭,否则有可能就被噎住了。不由感叹现在的吹鼓手确实厉害,能把一件很普通的、很正常的事写得惊天动地,把一些并不是很大的官都拍得神魂颠倒、舒舒服服的。笔者觉得亲民本来是政府应该做的,有必要这样提吗?市长乘一回公交就能展示亲民政府的形象吗?
我看了这篇时评,就不由对到底什么是亲民政府,亲民政府的形象是什么产生了兴趣,于是在搜索引擎上输入“亲民政府”进行了一番搜索,可是网络搜索的结果显示让我大失所望,到处都是某某市、某某地方打造亲民政府的宣示,对亲民政府的标准是什么,除了一篇文章有稍微解释,没有看到令我满意的解释。
可能有所谓的“专家”、“学者”会认为,我们提亲民政府,可以体现我们党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理念,可以体现领导人的伟大和亲和力,有他们的一套“理由”。可是大家都知道我们政府的大印和悬挂的牌匾都有“人民政府”的字样,我国宪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我们的政府本来就是人民的政府,权力也是人民赋予的,何来亲民政府呢?难道自己的政府还要亲自己吗?不为民亲民那为谁亲谁呢?难道还可以不顾法律规定亲其他吗?所以根本就不应该提什么“亲民政府”。如果政府不为民亲民了,这样的政府连执政基础都没有了,也违反宪法了。这说明我们“亲民政府”提法本身就存在违法的重大问题,是一个伪命题,所以也根本没有什么亲民政府的形象的。
新中国的缔造者毛泽东在革命战争年代是非常重视调查研究的,把深入调查研究当成党的一大好传统、好作风,把和群众的关系当成是鱼水关系,当成我们取得政权的法宝。可是曾几何时,真正的调查研究没有了,有些人怕群众了,根本不再深入群众了。堂而皇之的理由是为了领导的安全,于是就把领导(包括很多县处级)连去基层调查研究都搞得兴师动众、前呼后拥的,领导根本了解不到真实的情况,其实已经把领导与人民群众隔绝了。我就想,古代的封建社会皇权至上,有时皇上还微服私访,体察民情,他自己不能经常去的地方就派钦差大臣去,虽然有它的局限性,可是也是一个很好了解民情的途径,历朝历代有作为的君主都会经常去或者派人去,为制定一些正确政策起到了不少作用。难道我们的领导干部会比不上封建社会的君主吗?完全可以悄悄地进行一些调查研究,没有任何必要去通知下级准备,你一个车,三五个人去还怕什么呢?我们的政府不是封建社会的衙门,不为民亲民,难道还要封闭起来运行,为少数人服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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