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腐败会“野火烧不尽”,贪官是“春风吹又生”?
杨连旭
(2006年4月)
现今反腐败斗争已成腐败愈反愈烈、贪官越抓越多之势。
于是,有人说,改革开放以来之所以腐败泛滥成灾,是由于中央吏治松弛、不动杀机。
这是不对的,也是不合事实的。
(一)
早在198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就在《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决定》中指出:
“特别令人触目惊心的是,近两三年来,走私贩私、贪污受贿、投机诈骗、盗窃国家和集体财产等严重犯罪活动有了明显的增加,在少数地区、少数人员中还相当猖獗。这些严重破坏经济的犯罪活动,往往是由国家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内的少数人员同社会上的不法分子相勾结进行的,有时还打着国家和集体的幌子,有的甚至受到某些领导干部的支持。问题远比一九五二年‘三反’时严重。”(《坚持改革、开放、搞活》,人民出版社,1987年10月,第143页)
对此,从1986年开始,邓小平就再三强调:
“一九五二年杀了两个人,一个刘青山,一个张子善,起了很大的作用。现在只杀两个起不了那么大作用了,要多杀几个,这才能真正表现我们的决心。”(《邓小平文选》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10月,第153页)
1989年他又强调:
“腐败的事情,一抓就能抓到重要的案件,就是我们往往下不了手。这就会丧失人心,使人们以为我们在包庇腐败。这个关我们必须过,要兑现。是一就是一,是二就是二,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一定要取信于民。”
“要雷厉风行地抓,要公布于众,要按照法律办事。该受惩罚的,不管是谁,一律受惩罚。”(《邓小平文选》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10月,第297页)
1992年,他再次强调:
“要坚持两手抓,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打击各种犯罪活动。这两只手都要硬。打击各种犯罪活动,扫除各种丑恶现象,手软不得。”
“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对干部和共产党员来说,廉政建设要作为大事来抓。”(《邓小平文选》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10月,第378和379页)
据此,包括党和国家领导人在内的一批异化成贪官污吏的高官也被处决了,可官僚异化的趋势却愈演愈烈!
时至今日,竟然已有相当多的异化官僚叛逃到了外国。据说贪官污吏每年侵吞的金额竟然约占全年国民生产总值的七分之一、高达1.5万亿!
(二)
2003年,国家信访局周占顺局长接受《半月谈》记者采访时曾强调:
据调查分析,在当前群众信访特别是群众集体访反映的问题中,80%以上反映的是改革和发展过程中的问题;80%以上有道理或有一定实际困难和问题应予解决;80%以上是可以通过各级党委、政府的努力加以解决的;80%以上是基层应该解决也可以解决的问题。
正是由于相当一批领导干部的蜕化变质,导致了干部队伍中错误思潮泛滥,个人主义横行,官僚主义霸道,腐败现象蔓延,卖官鬻爵公开,急功近利胡作为成灾、以权谋私乱作为成害、拈轻怕重少作为,无利可图不作为成风。
这就证明:当今中国,干部队伍正处在蜕化变质的边缘!
异化了的官僚导致了社会矛盾剧增。经济基础巨变,国有资产流失,公有经济萎缩,私有经济膨胀,贫富分化严重,生态环境恶化,大批工人失业、农民失地、看不起病、上不起学,官民矛盾突出,犯罪问题严重,已初露官逼民反的端倪。
个中原由,很多人说,是体制问题。可是具体到是体制的什么问题呢?至今没见有人能说清,只好大而化之为民主问题。
可面对着菲律宾、拉美各国、印度、台湾,这些实行现代民主政治却又腐败丛生的实例,他们只得或闭口不谈,或缄口不言。
实际上,改革之所以造成腐败蔓延,就是因为从体制上下放了权力。
长期的集权体制养成了嗜权如命的中国社会传统,几乎人人都有自觉追逐和把持权力的本能。见到权力就如同苍蝇见血,到手的权力就不会轻易放弃。面对中央下放来的权力,大小官吏无不“用足用活”,有的竟然明目张胆地实行起所谓的“一把手负责制”,形成了“一把手专制”。
长期的集权体制养成“不怕官就怕管”,“官大一级压死人”的 中国社会的传统。几乎人人都有以权压人的本能,形成权力专制,造成社会畏惧权力怕“穿小鞋“的氛围。不要说工人和知识分子难以参与管理,就是多数同级副职也是甘当唯唯诺诺的应声虫。
于是,大权独揽、独断专行和唯唯诺诺、甘做奴才成为官场的时髦。以往的国家统一集权变成各地各级的分散集权,国家的总家长制变成了各地各级的分家长制,从大家长制变为了小家长制。
这样,改革不仅没有实现民主的目的,而且还动摇了中央的权威,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大行其道。
这样,在“天高皇帝远”和没有民主监督的条件下就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尤其是在世俗主义替代了理想主义的情况下,官场腐败更不在话下。
所以,下放权力不仅没有能提高社会经济效率,反而导致大批国有企业亏损倒闭和基层机构人员膨胀,导致了腐败的蔓延。
(三)
当初的改革必须放权。
改革之所以是以下放权力为主,就是因为社会经济的规模发展已经超出了体制计划的能力,导致了经济效率下降,只能把超出了体制计划能力的那部分社会活动从计划体制中分离出去,交由市场调节,形成市场经济。
正是因为体制的力不从心才下放了权力,体制也就不可能对全部权力实施有效监督。
这样,所谓的法制自然也是力鞭长莫及的,必须也只有借助于体制之外的力量才能有效地监督下放的权力,民主监督的重要性即凸现出来了。
现实的问题是,从理论上说,劳动人民当家作主,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自然必须监督权力。可在制度上,权力是通过制度而实现了人格化了的具体力量,人民又是个广泛的概念,劳动人民却是没有通过制度和组织实现人格化的抽象概念。
正是因为人民监督处于一盘散沙的无组织状态,是以分散自发性为主,因此也是软弱无力的,就很容易被大权在握的官僚们各个击破。
正因如此,反腐败斗争就形成了,一方面是体制内监督的鞭长莫及和力不从心,另方面是体制外监督的一盘散沙和软弱无力的局面。
由此,权力就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监督。
结果,腐败事例多多、暴露的少少,贪官数量多多、抓到的少少。
这样,以权谋私、升官发财的风险和收益不成比例,成为低风险高利润、投资少见效快的社会产业。从而就刺激着人们竭尽所能,前赴后继、勇往直前地投身于以权谋私、升官发财的活动中。
于是,贪官就如雨后春笋,腐败就像星火燎原,大有斩不尽也杀不绝之势。
所以,要想通过监督权力以防治官僚异化、消除腐败,就必须综合发挥体制内的制度监督和体制外的民主监督,突出是要实施有组织的人民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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