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务员的收入无权超过当地群众的最低收入水平!
众所周知,主人应该比仆人过得好。仆人的收入不应该也不允许超过主人。
众所周知,在中国老百姓是主人,共产党是仆人。所以,普通老百姓应该比共产党员过得好。共产党员的收入不应该也不允许超过任何老百姓。
众所周知,每个地方都制定有一个最低生活标准,也就是当地老百姓的最低收入水平。即主人的最低生活标准。由于共产党员这个仆人的收入不应该也不允许超过老百姓这个主人的水平,因此任何共产党员的收入都不应该超过当地群众的最低生活标准!说白了,任何共产党员都无权比当地生活得最差的老百姓过得好。因为他们是仆人,而老百姓是主人。仆人怎么能比主人过得还好呢?!
肯定有人会说,就这么点钱怎么够生活啊?!我倒想反问这些人:同样都是人,既然老百姓都能按这个标准生活,为何共产党员按这个收入就活不下去了呢?!为什么主人都可以做到而仆人却不能呢?!
如果按照这个标准无法满足一个人的基本生活需要,那只能说明标准制定的有问题。标准的制定为什么会有问题呢?!因为制定标准的人有问题。说穿了,是共产党制定的标准,而不是老百姓制定的标准。是仆人制定的标准,而不是主人制定的标准。是仆人为主人制定的标准,而不是主人为仆人制定的标准。仆人居然可以为主人制定标准,这个标准能没有问题吗?!主人却无法为仆人定规矩,这个社会能不乱套吗?!
按照正常的逻辑,应该先满足主人的需要,再满足仆人的需要。先解决主人的衣食住行,再解决仆人的衣食住行。先让主人吃饱穿暖、住得起房、看得起病、上得起学,才能轮到仆人解决它们在衣食、住房、医疗和教育方面的需要问题。可现在的实际情况恰好相反,先满足的都是仆人的需要,先解决的都是仆人的问题,而老百姓这个主人的基本需要和诸多难题却迟迟得不到解决。最可恶的是,绝大多数共产党员打着仆人的旗号却享受着主人甚至皇帝般的待遇。他们尽情挥霍着老百姓的血汗:吃最好的,穿最好的,住最好的,看最好的医院,上最好的学校,开最好的车,......而绝大多数人民群众还在温饱线上挣扎(不少人甚至温饱都得不到满足),绝大部分“主人们”仍然买不起房、看不起病、上不起学、用不起车,很多人连媳妇都娶不上......这难道不荒唐可笑、不叫人无比愤慨吗?!究竟谁是主人、谁是仆人?!
所以,一切公务员即仆人应该立刻从宽敞明亮舒适的房屋里搬出来,把房子让给没有地方住的老百姓即主人居住。包括一切医院、学校等所有公共机构和设施,必须首先满足人民群众这个主人的需要。在主人的合理需要没有满足之前,仆人给我一边呆着去。在主人的基本要求得到满足、重大问题获得解决之后,才谈得上去考虑仆人的这些需要和问题。一句话,仆人就得居仆人的地位,仆人就得守仆人的规矩,仆人就得有仆人的样子。当然,这一切先要从中央领导做起。
因此,领导们应该带头把房子让给北京城里没有地方住的老百姓。把他们的所有特权和福利拿出来,率先满足最底层老百姓的需要。所有中央领导的收入均不得超过北京市的最低生活标准。如果北京老百姓的最低收入是每月五百元,那么领导的每月收入最高不能超过四百九十九元。
肯定有人觉得我对公务员太过“苛刻”。尤其是对领导。可是,如果连这点起码的公平正义都做不到,还奢谈什么从严治党?!简直是千古笑谈!
肯定有人会为领导及一切公务员辩护,会说“他们功劳大,贡献多,连天下都是他们打下来的......”可是这些人忘了,任何人的贡献也大不过老百姓。没有人民群众的支持,谁也取不了天下。更何况那些打下天下打下江山的英雄,并不是现在坐在台上的这些人。而是无数抛头颅、洒热血的革命先烈,是那些长眠于地下的孤魂野鬼!
还要强调的一点是,仆人的收入不但应该低于主人,而且仆人之间的收入也应该是有差别的。主人有权视他们的表现给予奖惩。勤快的仆人,踏实肯干的仆人,自然会得到主人更多的垂青和赏识。他们所获得的收入理应比那些好逸恶劳的仆人要多得多。这是天经地义的。可是中国现在的实际情况恰好相反,仆人的收入不是由主人决定的,而是由仆人自己来决定。大仆人决定中仆人,中仆人决定小仆人,以此类推。没有任何监督和制约,没有任何道理和规则可言,一切全凭上级领导即上级仆人的个人好恶和心血来潮。于是,勤快的仆人未必收入多,懒惰的仆人未必收入少。更有甚者,仆人不仅直接决定自己内部收入多少,而且完全控制主人收入的多少。这种体制,不但造成了仆人之间勾心斗角,分赃不均,更形成了仆人与主人之间的尖锐对立和深刻矛盾。这大概就是中国一切社会矛盾的总根源吧。
严冬
2008,11,25于北京香山
2 必须公布官员的收入与支出情况.
——论“陈水扁案”对大陆反腐的影响和启示
最近看到有关“陈水扁案”的报道,深受震撼。不仅因为陈水扁是台湾地区的前领导人令此事具有高度的象征意义而备受关注,更由于此案引发的我对大陆司法和政治体制的愤怒和思索。
台湾媒体不断披露和曝光陈水扁一家的贪腐事实,一桩桩一件件,数目之巨,牵涉之广,影响之深,令人触目惊心,矫舌不已。
在这里我并不想赞美台湾媒体的迅速机警、无孔不入,也无意夸奖台湾司法系统的公正透明,更不是要褒扬台湾地区领导者的胆识魄力。因为这些看起来很让人欣赏甚至令人羡慕的东西,说白了也只是事后诸葛亮而已。在陈水扁执政期间,有谁敢报道他的劣迹?!哪个敢揭发他的贪腐?!更不用提讯问和收押了!一句话,台湾媒体和当权者的做法充其量只能算作亡羊补牢。最多只能治标,而不能治本。因为政治体制中的弊端即造成腐败的根源并没被彻底革除甚至毫发无损。在这种情况下,就会出现一个陈水扁倒下去,无数个陈水扁站起来的荒诞局面。要想真正杜绝腐败,就必须防患于未然。如果等到事情大条了才去曝光和处置,那就为时晚矣。
话似乎扯远了。那么,如何才能做到防患于未然呢?!
方法只有一个:那就是以法律形式制定官员财产登记制度,定期强制公开官员的收入及支出情况(注意:不仅是公布收入,更要公布支出),随时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一旦发现有来历不明的财产或者是收入与支出明显不符,就立刻启动调查和司法介入程序。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防止腐败。只要做到这一点,就能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安定和谐。否则,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只能是一句空话。和谐社会只能是一种幻想。
所以,从现在开始,各级官员必须定期在各种媒体上公开自己的收支情况。不仅要公开自己的,还要公开亲属子女的。男的小到一盒烟,女的小到一包卫生巾,都必须写得清清楚楚、详详细细、明明白白。肯定有人会以侵犯个人隐私为由拒绝公开这方面的信息,但谁叫你是公仆呢?!仆人的收支在主人面前还有什么隐私可言?!这就是当官的代价。除非你当平民百姓,否则你必须把自己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再说了,共产党员不是一向以光明磊落、襟怀坦白著称吗?!既然如此,又何惧老百姓的监督?!更重要的是,你们的收入是人民给的,你们花的是老百姓的钱,是纳税人的钱。正如温家宝所说,是人民养活了你们。因此,人民群众完全有理由、有资格、有权力了解!
所以,不仅官员个人及其亲属的收支情况应该公开,国家政府的收支情况更应该公开。如果说官员个人收入多少、怎么花都应该报备,那么政府收入和支出了多少老百姓的钱就更应该明晰。当然不是像现在这样笼统的报一个总数就可以了,而是要像国家垄断部门收取老百姓电话费手机费那样列出清单和明细。肯定有人会以涉及国家机密为由企图模糊和隐匿相当部分收入和开支。但是不要忘了,官员们只是仆人,老百姓才是主人。这是天经地义、众所周知的。尤其还是主人自己挣的钱,难道连了解一下自己的钱是被怎么花的都不可以吗?!凭什么这些事情连仆人都知道而主人却不知道?!世界上还有仆人花了主人的钱却不向主人汇报的道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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