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民之口,宣之使言
看到人民网的一则新闻《一篇帖子换来被囚八日一青年举报家乡违法征地遭遇跨省追捕》(http://news.sohu.com/20090408/n263265382.shtml),大意是在上海工作的河南灵宝籍的青年王帅,“在多次向有关部门求助无果的情况下,迫于无奈和义愤,想通过网络曝光(河南灵宝非法征地),……遭灵宝市公安局跨省追捕,并在看守所(上海和灵宝两地)呆了8天。最后警方将王帅作了取保候审的背后竟是王帅家人和政府达成的协议,把果树砍了,警方才答应放人。”
无意探究这则新闻背后还有多少不曾曝光的内幕,因为现在各级政府用欺上瞒下的手段非法征地已是公开的秘密,在各个城市的郊区,几乎都可以见到仅修了数间厂房、制备了几台车床、开工数月就闲置着的,目的仅是“囤地”或曰“圈地”的各种“工厂”。所以也会有房地产的七成利润就是政府的各种坊间传闻。既然是公开的了,也没有多大谈论的必要,“十八亿亩耕地红线”是否守得住,心里也是近乎绝望的悲观。在“经济为一切”的面前,要想一些手中有权又有钱的人不再去用各种手段“发展经济”以谋取政治或金钱上的私利,也几是近乎天方夜谭。
笔者很庆幸的是,好在王帅没有与看守所的其他犯罪嫌疑人“躲猫猫”,一条鲜活的生命没再无声无息地消逝。也在“家人和政府达成协议,把果树砍了”后,平安地从看守所里出来了。
官员说:“有意见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反映,但不应该采取这种在网上发帖的方式,败坏政府名声。”
实情是:王帅专门买了一本农村土地法律的书籍,让村民们团结起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自己还上三门峡土地局、河南省国土厅网站查批文,并通过网络在线信访多次向河南省国土厅递交举报信,但一直没有结果。
同针对上访者一样,在把你抓进看守所或诊断你为“偏执型精神障碍”把你关进精神病院的时候,他们总有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就是“有意见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反映”,你如果不走他们指定的“正常渠道”,那你不是违法分子,就是精神病人。于是,在网上发帖,不是“正常渠道”;上访、信访,更不是“正常渠道”,只会是“败坏政府名声”。
“正常渠道”是什么呢?谁又来告诉过老百姓?王帅因为识得字,还不是可以随便就被愚弄的“屁民”,自己查了相关法律书籍,递交了举报信,这想来该是“正常渠道”了。可是,有人理他么?新闻报道说是“没有结果”。
或者在“市长接待日”的时候直接去面呈市长,这也是“正常渠道”。可是看看王帅的经历,一篇并没有“对哪个人指名道姓”的网络帖子,就可以被他们当场宣判为“诽谤”、“败坏政府名声”。如果真的是见到了市长,如实反映了情况,等着他的,又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罪名”呢?也许前脚刚跨出政府大院,就会被押上警车,然后是诸如“败坏市长名声”、“恶言攻击市长”等滚滚而来。如果他以这种方式和“罪名”被收进看守所,想来又该是一起“躲猫猫”事件了。不要忘了,征地可是政府行为,竟敢面对面地揭政府的疮疤,无异于扇市长耳光,那还不得好好教训教训你!
我所听过的最荒唐的在公安局被殴事件,是几年前一个朋友的亲身经历。因为在夜市喝酒时与隔桌的人起了争执,最后双方大打出手。当对方亮出警察证后,朋友这边住了手,他们也被那几个人带进公安局,然后分开关在羁押室。半夜的时候,又进来几个人,警察说也是因斗殴临时羁押的。那几个人一进来,就对朋友一阵暴殴。一会儿警察又来了,把那几个人带了出去。第二天朋友几个被处了罚款,便叫回去。朋友说那我被那几个人打的事怎么办?得到的答复是:我们不知道,那是你们自己的事!有规定警察不许打人,但是好似没有规定不许警察之外的人打人。
又还有哪一种方式是“正常渠道”呢?他们可以把一切正常的做法说为非法的,比如王帅的网上发帖;也可以把一切违法的说成是完全符合法定程序的,比如“以租代征”地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剩给老百姓遇到不公正待遇时的,难道只有呼天抢地跣足散发嚎啕痛哭?还有打官司么?是不能起诉政府的,就算能,又有一些不要脸的律师,在中间大肆捞钱,最后的结果,往往是老百姓败诉,输了官司又输钱。就只剩最后一种办法了,也就是老百姓心里的最后依托:“我们还可以上访!”这算是安抚老百姓的一种手段吧。不是要“和谐”么?老百姓不是真的走投无路的时候,安心做顺民,就是“和谐”。也是当权者的定心石。可是,连这真正的最后一招,也被某专家定性为“精神障碍”了!
不由得记起《翻阅日历》总第27期的一篇文章《慈禧下令打死记者之后》。说的是1903年在日本一家报纸供职的沈荩,因为提前发表了沙俄拒不履行1902年签订的《交收东三省条约》,不愿意从东北分期撤兵,还提出新的“七条”要求,慈禧不敢抗争,同沙俄缔结的一项密约,被杖刑致死。沈荩也因此被称为“最早为新闻事业献身的人”、“近代第一个以身殉职的记者”。沈荩死倒是死了,可是各种对清廷不利的言论纷至沓来,比如“现在没有一个政府会像中国政府这样不经过审判,就对诽谤和革命言论者处以死刑。”“中国政府不是一个文明的政府,它的腐败臭名昭著”等等。后来上海的言论界、出版界因此都集中到了租界。清政府把言论彻底赶到了自己难以控制的租界中,也间接地为自己制造了更多的麻烦。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清政府开始反省僵化的舆论钳制政策,在1906年出台了《大清印刷物专律》、《大清报律》。慢慢地承认了公民集会、结社和言论等权利,在这之前,清政府对这些是完全否定的。也可以说,就是因此,为清政府的彻底覆亡埋下了不可忽视的伏笔。
这给一些人的警示是什么啊?就是如果想以强权来控制言论,只会收到适得其反的效果,甚至把自己推向很危险的境地。现在是没有租界了,可是周围环视着的,是比过去的帝国主义更凶狠狡猾的敌人,他们也无时无刻不在找借口一举置我们于死地。当权者真的不知道反省么?杀死自己的刀,往往是自己递到敌人的手里的!
“防民之口,甚于防川”是被现代的一些人奉为金科玉律的,可是也就是《国语·周语上》继续道:“川壅必溃,伤人必多,民亦如之,是故为川者,决之使导,为民者,宣之使言。”泛滥的河流如果只知道用泥土强行堵塞,河水聚集多了,终究会溃堤。溃堤的河水,有摧枯拉朽之势,伤人就肯定会多得多。民众的言论也是如此。所以要治理河道,最好的办法就是疏通分流;要想老百姓安心地被统治,也就要让他们说出想说的话。舆论只能引导,怎么可以一味打压呢?很浅显的道理,几千年前的祖先就告诉给我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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