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开发商赚钱的实质就是拿地之后建筑开发卖钱,在当前土地资源垄断的情况下,开发商属于一个拼缝的行业,除了拿地以外既不搞设计,也不做建筑,就连销售也是代理公司在做,而物业的性质更是与开发没有联系。
既然如上,那么开发商是否应该存在是当前解决居住问题而需要思考的问题,开发商队伍是如何出现与壮大的,人们很清楚,开发商是如何赚钱的大家也很明白,在其只需要投资土地的情况下就可以开发建筑及获得暴利,而除拿地与办理相关流程以外其它施工等环节均不是开发商在做,开发商仅靠拿地,腐蚀官员办理相关手续就可以获得暴利,在当前土地资源垄断的情况下其实是一个本不该存在的行业,当前房价之所以高,其根源就在于垄断资源在开发商投机行为下被炒高,直接推动房价暴涨,最终让百姓埋单。
开发商不该存在的理由
一、当前土地资源垄断,开发商不是建筑商,其职能只是在土地垄断的情况下,在土地划拨与建筑业之间的一个衔接桥梁,而在土地资源垄断情况下,商品房并非一个完全的市场化,所以开发商并没有存在的必要,其存在无疑导致土地在建筑成商品房过程中增加诸多附加投机成本。
二、土地资源垄断情况下,其根本开发商依然是政府,而现行开发商不过是一个在做资源整合的角色,也就是将土地与建筑商、材料商、物业公司整合到一体,这样的行业在当前根本没有必要存在,政府完全有能力完成上述一切,根本没有必要多出一个行业来衍生出许多问题最终导致房价趋高。
三、开发商是政府投机的一个手段,在土地资源垄断的情况下,多余的开发商是帮助政府催长土地价格的推手,在上述本不该有开发商存在的情况下,最终形成抬升出土地价格增长的杠杆,开发商在推动地价上涨的同时又获得地价与房价暴利双重收益,在商品房实质上并非市场化的角度上讲,开发商根本没有必要存在。
四、开发商是腐败的行业,众所周知几乎所有高官落马都与地产业的违规操作有染,而就是这个本不该存在的行业因投机行为而造成的腐败成本最终由民生埋单,而催生出这一切的一不是建筑商、二不是材料商、三不是物业公司,且又仅仅是一个依靠土地资源投机的开发商,这样的多余行业根本就不该存在。
五、建筑商有能力承担一切开发行为,开发商除拿地以及办理其相关手续以外,商品房建筑的所有流程均由建筑商操作,因此建筑商是一个完全有能力进行全程操作的行业,而建筑商一样有能力进行销售,同时销售代理企业也完全可以顶替开发商的销售职能,开发商的存在属于多余。
六、当前国情下没有必要保存高房价,当前经济模式是外需型发展模式,是一个处处受制的发展模式,而导致这一切的是改革开放以后产业模式不合理的经济模式导致的内虚市场,而高房价是导致内需市场不成熟的一个重要因素,众所周知造成高房价的主因就是上述几条造成的房价趋高,所以在当前必须改变产业模式与经济模式的需求下,开发商没有必要存在。
七、民生需求下不支持开发商的存在,开发商是导致地价过高、房价过高的根源,也是导致高房价下民穷的根源之一,在当前民生压力难以承受的情况下,作为投机行业的开发商没有必要存在。
八、开发商是政府敛财的工具,土地资源由政府垄断,由开发商进行投机,最终开发商投机成本中一大半流向政府及税收,在开发商收益的同时最大的获益者是政府,而开发商的衍生是在政府依靠垄断资源的情况下,利用投机获利行为催生出来的行业,最终导致资本聚集过重而产生过大泡沫,而虚拟经济的漏洞则由数亿民生填补。在当前民生遭遇民穷的情况下,政府投机本不该持续,因此开发商没有存在的必要。
开发商本身就不是一个依靠生产获得价值的行业,仅是一个投机行业,所以地产业在现代商品房市场不成熟的情况下并不算是一个产业,在当前国情备受民生拷问的情况下,一切以盘剥民生为导向的投机行为都没有必要存在,政府以投机行为对民生的盘剥本不该存在,所以说开发商没有必要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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