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宏良论中国的法制建设和法学精英
(根据张宏良博客文章摘录)
1.动物尚且有游荡和搭窝的权利,而中国穷人在任何一个地方搭建茅棚都属于违法。虽然世界上所有实行标准化管理的国家都严禁随意搭建茅棚,但是,凡是严禁搭建茅棚的国家都为达不到标准的穷人提供免费住房;那些没有能力为穷人提供免费住房的国家绝不禁止穷人搭建茅棚。唯独当今中国,既打着标准化管理的旗号禁止穷人搭建茅棚,又打着改革的旗号铲除了免费住房。
2.世界历史上任何一个国家的任何一个朝代,都没有法律允许富人随便扒掉穷人住房,翻盖后再以高价强行卖给穷人的现象,而中国不仅允许富人随便扒掉穷人住房,甚至把那些守在自己住房里的所谓“钉子户”当作罪犯一样对待,中国的法学精英不仅不为老百姓说话,反倒全部动员起来通过各种会议和媒体,声讨那些守护自己房屋的“钉子户”。
3.古往今来引车卖浆、摆滩谋生就是老百姓的天然权利,现在居然成为违法行为。既然规定执照经营又没有把执照发到百姓手里,应该是地方政府的责任,是地方官员失职,要打也应该是打死地方官员,为何要打死百姓?如果说打死摊贩是执法人员素质问题,那么严厉打击摊贩则是制度和观念问题。当社会把那些在打击摊贩中死亡的执法人员追认为烈士时,同时也就把引车卖浆的摊贩列为了国家的敌人。
4.那些灭绝人性的法学精英或许会说,其他许多国家也都不许搭建茅棚,但是所有不许老百姓搭建茅棚的国家,政府都为老百姓提供免费住房,唯独中国既不准搭茅棚也不提供免费住房。连飞禽走兽都有搭窝筑巢的权利,住房更是最基本的人权,可是中国那些天天叫喊自由民主的右派精英,却唯独不提老百姓衣食住行这些最基本的人权。
5.文革刑法就规定,凡是违背妇女意志发生性关系,无论凭借权力、财力和暴力等任何手段,都属于强奸。文革结束后修改刑法,才又恢复了只有暴力手段属于强奸的规定,并且后来为了满足许多官员对幼女的嗜好,再次修改刑法,规定只要是在不知道年龄的情况下,与任何女性发生性关系都不属于强奸。
6.就在成克杰、胡长青的脑袋刚刚落地不久,中国精英集团就出台了“非暴力犯罪不判处死刑”的法律。也就是说,以后只有穷人犯罪才判处死刑,官人和富人犯罪不再判处死刑。中国的法学精英一齐高喊这是和世界文明接轨,却故意掩盖了一个基本事实,即所有废除死刑的国家都没有规定刑期上限,就是说可以不杀你,但要你最终死在监狱里。唯独中国是既不判处死刑,又规定最高刑期不超过20年。此法一出,在法制口号响彻云霄的今天,再想镇压腐败官僚已不可能。可见当今中国的所谓法制,完全是腐败官僚反抗中央和镇压百姓的一个特定概念,正是为了掩盖其特定涵义,才不遗余力地叫喊民主法制具有普世价值,用抽象的漂亮概念来掩盖具体的血腥现实,是千百年来精英统治的惯用手法。所谓法制本来就是为诬蔑毛泽东、诬蔑中华文明而设立的一个伪命题,以此来诬蔑中国以往社会都是所谓人治社会。如果单纯从法制的角度看,水泊梁山一百单八将个个都是杀人犯;无论孙中山领导的旧民主主义革命还是毛泽东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也都是违法犯罪行为。在法制已成为镇压同意语的情况下叫喊法制,其实质就是把中央逼向死角,把人民置于死地,任凭官僚买办为所欲为。
7.打着经营城市的幌子吃老百姓的房屋,打着开发区的幌子吃老百姓的土地,打着市场经济的幌子吃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产业,甚至连名山大川等自然资源也变成了吃老百姓的招牌,以至与干脆拾起了以往的黑道勾当,“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这种拦路收费的黑道勾当已经成为今天官办公司的第二银行,公路收费站钱多到了需要铺设地下输钱管道的程度。说是花钱修路就要收费,试问,古往今来,哪朝哪代的路不是人修的?又有哪朝哪代有过拦路收费的?中学生都知道秦始皇搞了“书同文,车同轨”,修通了天下道路,可就是这个被知识精英天天骂作暴君的秦始皇,都没有在全国设置收费站。
8.中国法学界那帮流氓精英对中国社会的最大犯罪,就在于他们故意掩盖现代西方国家真实的政治法律制度,把那些西方国家已经革除的、曾经导致西方国家陷入数百年战争和危机的二战前的政治法律制度,伪装成现代法律制度引入中国,有意识地把中国引入历史歧途.
9.中国权贵资本养了两条走狗,一条是主流经济学家,另一条是法学精英。这两条走狗各为其主子缝制了一面抢劫的旗帜,主流经济学家的抢劫旗帜上写的是市场经济,法学精英的抢劫旗帜上写的是法制社会。这两面旗帜都漂亮的无懈可击,可是却被“钉子户”给撕破了,破碎成一缕缕散发着恶臭的尿布。让所有世人都看到了,他们所谓的市场经济就是强买强卖,他们所谓的法制社会就是暴力拆迁。虽然钉子户最终难以钉住自己的房屋和财产,但是他们却把主流经济学家和法学精英这两条人类历史最无耻最卑贱最肮脏最邪恶的权贵走狗死死钉在了历史耻辱柱上。
按理说,《物权法》刚刚通过,即便是装样子,那些法学精英们也应该对钉子户表示些许同情,可是令人吃惊的是包括《物权法》起草小组组长在内的鼓吹此法的全体法学家,都异口同声地一致拥护对钉子户进行强制拆迁,全然不加任何掩饰的露出了狰狞面目。在此之前,他们天天高喊《物权法》的作用就是保护老百姓财产,声称有了《物权法》,老百姓的房屋就能实现“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可现在别说什么国王了,连小小的开发商都可以随便进随便扒。这件事情最典型不过的说明了精英立法的本质,就是对上约束中央政府,对下约束普通百姓,摆脱来自中央政府和社会民众的双重约束,实现精英集团的独裁统治,所以才会出现“国王不能进,开发商却能进”的法制状况,其实也不是国王都不能进,开发商都能进,而是看进谁的房屋,他们自己的房屋是国王都不能进,老百姓的房屋则随便什么人都能进。
10.法学精英在钉子户问题上的卑劣表演,让人又想起了2003年震惊天下的黑道霸主刘涌案。残害百姓为祸一方的黑道霸主刘涌被当地法院判处死刑,中国法学界众多精英闻风而动,联袂出庭,庞大的律师团几乎囊裹了法学界顶尖学者,结果硬是推翻了拥有亿万财富、血案如山的主犯刘涌的死刑判决,而把家里没钱的几个从犯押赴刑场执行了枪决。事后,中国法学精英欢呼雀跃,声称这是“捍卫人权”的伟大胜利,是“司法独立”的伟大胜利,如果不是最高人民法院及时干预,否决了这一所谓“司法独立”的判决,这一饶恕主犯枪毙从犯的司法闹剧肯定会列入世界吉尼斯大全,成为人类司法史上永恒的耻辱。司法独立作为人类政治文明的伟大成果,它有两个根本前提,就是公众立法、公众判决,法律条文由公众来确立,有罪无罪由陪审团来判决。没有这两个前提,司法独立将变成法学家和司法人员随意残害百姓的作恶工具。大家可以想一下,现在包括法学精英在内的司法系统有党委、政府、人大和政协等那么多力量管着,一些人尚且能够胡作非为,刘涌那样的死刑案都能随意推翻,一旦解除约束实行司法独立。老百姓还能有丝毫活路?
11.当时朱溶基为全面推行市场经济改革,规定各级法院三类案件不予受理,即拆迁诉讼案不受理,国企改制诉讼案不受理,股票诉讼案不受理。为什么不受理?因为这三类案件人神共愤、天理难容!
扒房子占地要给钱,这是全世界连希特勒都没有突破的文明底线,当初德国为净化国家公园扒农民的房子,农民不太愿意卖,最后只能用高价才买了下来。可是在实行胡温新政以前的中国,或者是开发商带着武警法院,开着推土机强行扒房子圈地,或者是开发商带着一辆辆满载流氓打手的大卡车,采用野蛮残暴的暴力手段赶走房屋中的居民和田间地头的农民。为了防止失去房屋土地的老百姓去法院告状,便规定法院禁止受理拆迁案,把老百姓真的逼到了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求告无门的可怜境地,老百姓将此称之为“房吃人”,古今中外哪里有过这样的市场经济!
12.我们前些年出了一个打假英雄王海,很快就被立法部门、政府部门、商家和媒体联合消灭了,最荒唐的是王海状告天津劝业场厕所收费违规,天津法院的判决结果是劝业场退还王海一人3角钱,官司打了2个月,胜诉的王海只是收回了多收的3角钱,类似的判决向整个社会宣告了违规者的伟大胜利。所以说,中国市场秩序的混乱,伪劣假冒产品的泛滥,绝不是管理方法和管理经验的问题,而是在制度和法律上人为设计的结果
13.有罪推定原则,就是被中国知识精英咒骂了30年的司法原则,有罪推定也叫举证责任倒置,就是由被告寻找证据证明自己清白,证明不了就是有罪,其哲学依据就是“富人天然有罪论”,要证明自己无罪,就拿出证据来。2000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主席代表美国股民状告300家券商,300家券商就是害怕举证而主动赔偿了股民30亿美元。还有德国一家养鸭场发现鸭子出了问题,又不知道是谁家饲料的问题,干脆把全国饲料厂告上了法庭,所有饲料厂都要举证,要想避免高额举证费用,就会互相举报主动查出“真凶”。如果中国现在实行举证责任倒置,消费者可以随时状告商家厂家,由商家厂家自己证明和消费者的损失没关系,证明自己产品服务没问题,所有的验证费用由商家厂家承担,还会有这么多伪劣假冒商品和有毒有害食品吗?就中国人的主动性来讲,我想肯定不会超过三天,所有伪劣假冒产品和有毒有害食品会消失的干干净净。所以,今天的伪劣假冒和有毒有害产品,同样是人为的制度设计,尽管设计目的是为了发展经济,但是其危害已经使发展经济失去了任何积极意义。
14.其实世界各国市场经济的运行和管理制度已经很完善了,我们搬过来就可以了,根本不存在所谓制度建设的探索问题,目前中国市场的混乱表面看上去好像是制度缺失问题,实际上是制度的反向设计问题,是人为的反向设计,目的是维护权贵资本集团的利益。这就涉及到一个政治伦理问题,一个政治道德问题,过去把一切问题都归结为体制问题制度问题,其实质是为掩盖政治伦理和政治道德问题。比如过去一直说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叠床架屋地制订各种法律法规,无所不包地对市场进行各种规范,结果市场秩序不仅没有好转,反倒越来越恶化,法制建设的唯一成果就是形成了权利的日益市场化,法制建设变成了权利市场化建设,浙江一个小小的车管所所长就能拥有100多个情妇,如果没有这方面的法制建设,那个车管所长是不可能养得起100多个情妇的,市场加法制,就使他通过权力的出售拥有了源源不断的金钱,这就是中国的贪官污吏拼命高喊法制建设的奥妙所在。
15.反过来看一下西方发达国家的市场经济就会发现,人家的市场经济不是法制经济,而是道德经济,是伦理经济,是诚信经济,包括法制本身都是以道德为根本,以道德为标准,法制的法不是指社会法,而是指自然法,什么叫自然法?就是我们老百姓平常讲的天理良心。法律一旦违背了天理良心,就会成为作恶的工具,就会成为逼良为娼的恶法,中国搞法制建设法制经济的悲剧根源就在这里。九十年代以来中国司法领域一直就是腐败最严重的领域,所谓法制建设也就变成了用腐败最严重的领域去治理腐败不太严重的领域,结果只能是所有领域的腐败都越来越严重。现在道德和法律的关系应该纠正过来了:道德为本,法律为用。法律是强制贯彻社会道德观念的工具,舍弃道德搞法律,法律只能成为作恶的工具,一部《水浒传》都在讲逼上梁山的道理,被什么逼上梁山的?就是被恶法逼上梁山的,恶法统治是一直是中国社会历史上最大的悲剧。
16.但是,就目前中国来讲,根本就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民营资本,民营资本应该是凭借市场力量发展起来的资本,应该是民间独立发展起来的经济。可是中国的民营资本,除了街头卖冰棍等小摊贩之外,无一不是依附权贵发展起来的,它们或者是权贵直接凭借权力形成的资本,或者是勾结官僚以各种方法抢劫的国有资产和公有资产,或者是贿赂官僚、权钱交换形成的资本,总之,没有一个是完全凭借市场力量发展起来的资本。这也决定了中国的民营资本不仅不会成为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发展的积极力量,相反,是社会健康发展的巨大腐蚀力量。目前中国超越隋末和古罗马的极度奢华,超越历史任何一个时期的极度腐败,几乎完全是由民营资本造成的,前些日子在颐和园一顿饭吃掉36万元的几个神秘食客,肯定不是官员的公款消费。由于中国民营资本的财富几乎都是权钱交换得来的,一是钱来的太容易,二是钱来的不踏实,所以才会惊人的大肆挥霍,如同世纪末一样的过一天算一天。为什么李嘉诚不挥霍,比尔盖茨不挥霍,巴菲特不挥霍,就是因为他们的钱是辛苦经营得到的,是完全从市场中得到的,所以倍加珍惜。可以说,挣钱的方法决定花钱的方法,花钱的方法反映挣钱的方法,全世界豪华奢侈品向中国的迅速集中,是对中国民营资本历史性质的最好说明。
再从民营资本的政治态度,也可以看出中国民营资本根本不是一支独立的社会力量,完全是权贵资本的存在形式。一般来讲,任何国家的民营资本都会天然地维护民族经济,因为维护民族经济就是维护自身利益,就是独占全国市场,所以民营资本都是天然的爱国主义力量,他们会或者自发地或者自觉地支持民族主义和爱国主义,当初上海滩黑帮老大杜月笙偷偷为共产党印制和运输《共产党宣言》,就是因为他看到共产党爱国。可是今天中国以左翼思想界为代表的一切爱国进步力量,为抵制外资入侵和经济的殖民化在异常艰苦的条件下坚持抗战,却不仅没有得到民营资本的支持,反倒腹背受敌,遭受到民营资本养活的媒体及学者的政治诽谤和人身攻击,请问世界上有哪个国家、中国历史上有哪个时期曾经出现过如此不爱国家不在乎本国市场被占领的民营资本?没有,只有中国。因为中国民营资本不是依靠市场发展起来的,是依靠权贵发展起来的,所以不在乎市场被谁占领,只在乎权贵被谁收买,所以,中国根本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民营资本,有的只是各种形式的权贵资本。
17.至于中国改革有没有可依存的路线,答案是否定的,肯定没有。但是,虽然没有可依存的路线,却有可依存的原则,一是毛主席生前一直倡导的人民利益的原则和民族利益的原则,二是去年中央六中全会提出的公平正义的原则。公平正义的原则,是现代所有国家共同遵守的基本原则,是人类文明不可突破的底线原则。最近针对社会日益高涨的公平正义的呼声,右派出现了一种说法,就是改革没有可依存的现成路径,因此发生的一切都是自然的合理的不可避免的,这是一种极端无耻的流氓逻辑,没有现成路径就可以胡作非为,如同说没有对象就可以强暴妇女一样的荒唐。不知道怎么干是一个经验问题,但是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则是一个基本品质问题,是一个文明底线问题,是一个人和野兽的本质区别问题。把工厂的主人赶出大门,然后宣布工厂为自己所有,这是一个改革路径问题?把人家一家老少赶出家门,扒掉房子盖高楼,然后再高价卖给人家,这是一个改革路径问题?以“老百姓不造反为底线”的价格掠夺和福利掠夺,也是一个改革路径问题?把成千上万亿资产转移到国外个人户头上,也是一个改革路径问题?把13亿中国人民数十年艰苦奋斗创造的国有资产廉价卖给外资获取个人利益,也是一个改革路径问题?把股市普通股民的资金几万亿几万亿地划到少数个人腰包里,也是一个改革路径问题?把罢gong自由连同四大自由等公民基本权利从宪法中删除,这也是一个改革路径问题?抢了老百姓的东西,还命令全国所有法院拒绝接受老百姓诉讼,这也是一个改革路径问题?改革精英们天天叫骂改革前中国的封建因素,请问中国二千多年封建社会中有哪朝哪代禁止过老百姓打官司?如果说中国改革的结果就是要退回到封建社会的政治文明以前,那这种改革还有什么进步意义!
所以,你可以不知道改革依存的路径,但是你必须知道人类文明的底线;如同你可以不知道找对象的方法,但是你必须知道不能强奸;你可以不知道发财的方法,但是你必须知道不能抢劫;总之,你可以不知道做什么,但是你必须知道什么不能做。
18.改革可以摸着石头过河,但是不能踩着老百姓尸体过河!
19.所谓“公共利益”,是起草《物权法》的法学精英要求对钉子户强制拆迁的唯一依据,也是《物权法》的一个重要条款。《物权法》要保护私有财产,利益集团就不能扒老百姓的房子,不扒老百姓的房子,就没有私有财产可保护,这的确是一个矛盾,为了解决这个矛盾,便设置了一个“公共利益”,规定为了公共利益可以扒房子占地,而什么是“公共利益”却没有任何规定,实际上是把“公共利益”的解释权赋予了开发商等强势集团,从而在保护私有财产和保护老百姓财产之间,十分成功地设置了一道防火墙,使老百姓根本无法利用《物权法》保护自己的财产。那么,现在中国房屋拆迁到底有没有公共利益?如果有,又有多少公共利益?我们看一下房地产业的企业构成就会发现,今天中国的房地产别说什么公共利益了,甚至连中国利益都快谈不上了。《北京商报》刚刚公布,全国房地产领域60%已是外资控制,一多半已经落入外资手中,强制拆迁实际上是用我们国家政权的力量,用武警法院去为外国人拆我们同胞的房子,维护的完全是外资利益外国人利益。这不仅是房地产领域的问题,是一个具有普遍性的问题。随着外资进入中国各个领域,矛盾的性质开始转化,已经不再仅仅是私有化和国有化的问题,不仅仅是国内两极分化的问题,而是资产外流的问题,是中国的国家利益人民利益与国际资本之间的利益矛盾。在改革之前的国有企业时代,企业利益就是国家利益,就是公众百姓的长远利益,是完全正确符合实际的。可是在私有化和外资化主导的今天,如果继续打着公众利益的幌子侵害中国老百姓的利益,不是极端无知就是被收买的买办汉奸行为。
20.关于“郎顾之争”和“郎张之争”不是两场争论,其实就是一场争论,当时顾雏钧花5百万元请了国内一些著名学者在人民大会堂开会,一起高喊“要善待民营企业家”,这边一起喊要善待,那边郎咸平要讨伐,于是上演了一出郎咸平单挑大陆整个主流经济学界的理论大战。今天来看这场争论,主流经济学家一个很不光彩的地方,就是一开始就运用法律手段和政治手段加害对方,而不是进行理论争论,直到现在主流经济学家也没有进行理论反驳,所谓争论其实是郎咸平单练,一方面是郎咸平的公开批判,另一方面是主流经济学家的谩骂和暗中政治陷害,他们联合起来给中央领导写信,说郎咸平“动机险恶,背景复杂,起到了李登辉陈水扁想起而起不到的作用。可以说,中国30年来从来就没有过像样的理论争论,一直是右派精英的一统天下,最初是不让争论,说什么“不争论是对马克思主义的伟大发展”,现在又是要求中央平息争论,那些主流经济学家和改革精英,暗中联合已经退休的没落政客,天天上中央闹,要求中央采取果断措施平息争论,从今天知识精英的行为可以看出,中国的古往今来的思想镇压,其实并非来自官方,而是来自知识分子内部,所以无论这场争论最终结果如何,中国知识精英和改革精英的邪恶品质都将被永远钉在历史耻辱柱上。可以说,由郎咸平打响第一枪的反思改革运动,是当代中国的文艺复兴运动和思想启蒙运动,或许郎咸平本人并没有意识到他那第一枪的历史意义,但是历史荣誉的光环已经罩在了郎咸平头上,历史之所以把这个荣誉给了郎咸平,一是因为郎咸平是有良心的人,二是因为郎咸平是香港人。
21.伪自由派祸国殃民的巨大破坏作用就在于此,把中国的法制建设变成了典型的“西门庆立法”。法律不是约束坏人,而是约束好人。约束坏人的法律一条也建立不起来。立法的目的就是为了霸占潘金莲,法律打击对象永远是武大郎和武松。曾是历史上经济文化最发达的大宋王朝,就是被“西门庆立法”给毁灭的,正是“西门庆立法”把大宋王朝变成了外强中干的纸老虎,被蒙古人像打兔子一样十分轻松地就灭掉了。武松血溅鸳鸯楼和杨佳血溅闸北局,虽然相隔数百年,但都是“西门庆立法”给守法百姓留下的唯一出路。当然,还有另一条出路,就是弃法,放弃对法律的希望,绝大多数老百姓被迫选择的都是这后一条路。伪自由派这条恶狗除了叛国之外的另一重大罪行,就是把社会主义新中国彻底铲除的“西门庆立法”,再次强加到中国人民头上,把法治变成了保护少数精英胡作非为和打击人民大众的血腥工具。特别是把上述伦理颠倒兽性法律作为一种价值观,作为一种民主文明注入到许多人们的大脑之中,结果就是把学生写大字报质询学术权威诬蔑为是文革暴行,而把用装甲车对付学生歌颂为是民主进步。由于这帮处心积虑的法西斯匪帮数十年来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结果就是谣言重复千遍成为真理,价值观重复千遍成为思维习惯。老百姓在这帮流氓匪帮设定的价值观上为自己辩护,只能是越来越被动,最后莫说老百姓的民主权利,甚至连老百姓的生存都变成了多余和罪恶,那句“错批一个人,多生3个亿”的法西斯谣言,就反映了老百姓活在这个世界上本身就是罪恶,享受免费住房、免费医疗和免费教育,则是更大的罪恶,至于罢gong自由干脆就是滔天大罪,所以他们才会把取消了福利制度和罢gong自由的老爷子奉为神明。
22.黑社会进入政协人大十分可怕,人大是立法机关,一旦被黑社会控制,就会像山西窑奴事件一样,儿子犯罪、老子立法,法律就会沦为犯罪工具,我们的《证券法》也是这样出台的,老子参与起草《证券法》,儿子做庄炒股票,如此的法制建设会建设成什么样就可想而知了。黑社会是怎么进入政协人大的?就是“不管白猫黑猫,抓住老鼠就是好猫”的结果,谁有钱谁就对地方贡献大,谁就进政协人大,黑社会和政协人大相结合,已经成为越来越严重的社会政治问题。
23.回忆一下近年来的打黑就会发现两个特点,一是凡是重大的黑社会团伙几乎都是中央干预下破获的,地方破获的很少;二是黑社会首要分子要么本人是人大政协代表,要么直系亲属是人大政协代表。这两个特点又是互相联系的,正是地方两会乃至有的地方政府被黑社会参与或控制,黑社会团伙才能为非作歹无法无天,没有中央直接干预就解决不了。中央也发现了这个问题,并且开始从制度建设上着手解决这个问题,最近中央发了一个文件,通知各级人代会和政协,要控制地方名流、企业家之类进入两会的比例,这么大的一件好事却不敢公开对外讲,只能秘密通知,为什么不敢公开?唯恐右派精英配合国外反华势力又开始闹,说什么一党专制干预民主建设干预法律建设等。这反映什么问题呢?这反映了中国的所谓民主法制道路走错了,走上了一条精英民主、精英立法的道路,其实质就是精英专制,精英专制是比奴隶主专制、比封建皇权专制更加野蛮残暴的专制政治模式。在奴隶社会,奴隶是奴隶主的个人财产,不会被随便虐杀,如同农民不会随便虐杀自己的牲口一样;封建社会,百姓是皇帝的子民,即便有生杀予夺大权,也不会随便虐杀;只有在精英专制条件下才会随便虐杀百姓。这次山西窑奴事件就是典型,如果那些被绑架来强制劳动的工人是窑主的合法奴隶,他们不会随意往死里摧残,不会把人活埋或者扔进搅拌机活活绞死,如同农民不会把自己的牲口扔进搅拌机活活绞死一样。而现在绑架强制劳动的工人不是他们的财产,弄死无所谓,只有往死里整才能降低成本,符合主流经济学家讲的效益原则,于是惨绝人寰的事情就发生了,形成21世纪的“贩奴运动”,由于这些奴隶不像2000年前的非洲黑奴那样是个人的财产,所以境况比当初被贩卖到北美大陆的奴隶还要悲惨。如果不是中央领导的亲自干预,不知道山西那些窑奴何日才能重见天日!这次事件再次反映了在当今中国,只有中央领导的“人治”干预,老百姓还能有个活路有个指望,从收容制度被废除,镇压黑帮老大刘涌等,到这次窑奴事件,几乎所有的好事都是依靠中央领导的“人治”手段落实的。可见,恶法不如无法,恶法统治还不如人治,一部《水浒传》一百单八将,都是被恶法逼上梁山的,这就是中国老百姓宁可接受人治,也不要恶法统治的原因。
23.可以说,今天中国伦理道德的丧失,人类文明底线的突破,就是实行精英民主精英法制的结果。本来一个好端端的中国,在精英主导的所谓民主法制的建设过程中,社会越来越邪恶,直到出现了窑奴、鬼妻、残童这类惨绝人寰、超越人类历史上所有罪恶的最为野蛮残暴的事情,这是人类历史上所有流氓恶棍都没敢突破的文明底线,放到30年前,即便你把中国最邪恶的恶棍关在房间里让他进行最大胆的犯罪想象,恐怕都想象不出人类会堕落到今天这个地步。窑奴、鬼妻、残童,这是中华民族永久的耻辱。为什么说是中华民族的耻辱?因为制造这些残暴事件的精英仍然受着整个社会的崇拜。
24.可以说,与中国历史上历代右派相比较,这一代揣着护照搞运动的右派是最无耻的右派,是最没有人格的右派。想当初,右派虽然政治上反动,至少在人格上还有让人敬佩的地方。带着汉奸罪死在监狱里的陈璧君就是典型,揣有英国护照的陈璧君伴随汪精卫去刺杀清朝摄政王,当有人告诉她有护照会得到英国公使馆营救时,立刻掏出护照撕得粉碎。抗战胜利后被国民党法庭判处无期徒刑,她当庭断喝:“本人有受死的勇气,却没有坐牢的耐性,请求法庭判处死刑”,闻者无不动容。蒋介石撤退时故意将其留在大陆监狱,宋庆龄与何香凝去劝告她,说只要承认汪精卫有罪,立刻就能恢复自由。陈璧君毅然表示,宁可把牢底坐穿,也不承认汪精卫有罪。可是后来连读8遍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论》之后,思想大变,临死前慨叹:“不能做社会主义的人,也要做社会主义的鬼”,一代奇女子,就此香消玉殒。相比之下,今天这些右派,是地地道道美国豢养的阿猫阿狗,既无人格更无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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