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篡改案件关键情节,像被刺官员“辩护律师”
媒体称湖北巴东警方像被刺官员“辩护律师”
2009年05月19日
来源:新华网
[提要] 湖北巴东县野三关镇政府3名工作人员在宾馆消费时,与女服务员发生争执,被服务员用水果刀将两人刺伤,其中1人死亡。5月11日,邓玉娇因涉嫌故意杀人被刑事拘留。侦查中,侦技人员发现邓玉娇随身携带的包内有治疗抑郁症的药物,目前此案尚在进一步侦查中。[新闻回顾] [抑郁症有转移视线之嫌]
湖北巴东女服务员刺死官员案有了新情况。5月18日中午,巴东县公安局在互联网上通报了“510”案件的一些细节和警方的处置情况。
用当地警方的话说,这是一份情况通报。看了这份所谓的情况通报后,相信大多数人会和我一样出奇地愤怒。其原因在于,该通报与早期媒体报道的情况有很大的出入,而且是事关案件情节轻重的关键地方。
如此一来,只要稍有生活常识,不需要法律常识,我们就可以知晓,整个案件性质全部变了,更关系邓玉娇今后的命运走向。前后矛盾,给人的感觉是一头迷雾,公众究竟该信谁?
按理,“洗浴服务”与“特殊服务”有着天壤之别,重要的是,前者是“洗浴中心”最起码的服务项目,只要客人愿意消费,根本用不着索要,女服务员邓玉娇不会不“识相”到这种地步,除非是赖皮的常客,而从被刺死的官员邓贵大拿钱砸人举动来看,这也是可以排除的。公众不傻,有人会相信在“洗浴中心”连“洗浴服务”都需要“索要”吗?
索要“特殊服务”的可能性倒是很大。毕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格尊严,也都深知尊重别人和爱惜自己生命的重要性,而对女子来说“贞洁”最重要,引发一个女子“动刀”反抗,不到被逼无奈,或者为保“纯洁”地步,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显然,这份通报的味道确实很怪,不由得令人浮想联翩。要知道,邓玉娇只是普通家庭的女孩,而被其刺死的人却是公职人员,且还头戴“乌纱”!难道……!?
在这样的背景下,巴东警方的“情况通报”,不如说是“辩护书”更贴切。看来,巴东警方的立场值得怀疑,我们也有理由质疑:是不是扮演了被刺官员“辩护律师”的角色?
我觉得,客观公正办案固然重要,这也是警方执法的底线,但没必要急于这样表态,首先端正态度最为关键,如果连最起码的态度与立场都不具备,还有什么资格谈客观公正办案,又怎么可能做到呢?(云南植予) (来源:扬子晚报)
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09-05/19/content_1139916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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