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陕西工农维权状况初步调查简报
红色议会
清明节刚过,陕西企(事)业工会维权代表大会(群众)研讨组代表赵东民、张兴财、刘高智三人,向省总工会递交了关于改革职代会的《筹建陕西企(事)业工会维权代表大会申请书》并附带《企业工人维权手册》内容资料。
参加申请的380余名代表所在或原在的单位有:青年路司法所、省第三印染厂、西安市新华橡胶厂、市第二染织厂、大华公司、户县城关农机站、西安火车站、市公安局莲湖分局、长安大学、户县造纸厂、户县卫生局、户县塑料厂、户县百货公司、户县财政粮库、导航研究所20所,西飞公司(待总工会最后确定)、光华制药厂等近二十家行政、企事业单位。
农民声援工人阶级此次申请的近四十名代表所在村镇有:户县蒋村镇蒋村、户县玉蝉乡曲抱村、户县祖庵镇北街村、户县玉蝉乡新向村;长安区郭杜镇东五桥新村、韦曲镇北立王村、滦镇新二村。
陕西省总工会秘书长张永乐、办公室主任梁晓民以及民管、组织等三部部长接收《申请书》及相关资料,并进行了近三个小时的会谈。会谈地址:在陕西省总工会二楼会议室。
会谈结果如下:
1、张永乐秘书长表示:解决具体事情可以,这种宏观上的申请不是他权限范围的事情;办公室主任梁晓民表示:这要逐级上报。
2、梁晓民主任强调,工人群众有问题可以随时和工会沟通,工会协助就地解决,不要去北京市上访。
3、张永乐秘书长最后要求和维权代表保持联系,随时互通情况。并同意接受维权代表搜集各企业存在的侵害工人权益的事实证明材料,了解企业有关工人权益的实际情况。
陕西毛泽东思想学习小组
陕西企事业工会维权代表大会(群众)研讨组调研员
2009年4月7日星期二
会谈核心问题——《申请书》的内容如下:
筹建陕西企(事)业工会维权代表大会申请书
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总工会:
国营经济和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命脉。但是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国营(有)和集体企业纷纷亏损、倒闭或者破产,这究竟是为什么?
国营(有)和集体企业在“改制”和“重组”等口号下,原本属于社会主义国家的,同时也是属于我们工人阶级集体的国有资产,几乎无一例外地流失,这是为什么呢?
因为上述的主要原因,工人阶级面临彻底失去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最基本生存的权利的情况下,如何“维护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呢?
我们思考了三十年,现在找到原因了。
这个原因首先是工会基层委员会,即在企事业单位的工会,没有发挥其应有作用。因为现行企事业职工代表大会的形式,滞后于历史的发展。
事实证明,现行落后的职代会形式,不能真正代表工人阶级,实现对工会工作人员的监督,进而不能保证工会“遵守和维护宪法,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依照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因此,我们无法通过工会对厂长(经理)进行监督 ,实现我们依法在企业当家做主的权利。所以尽管我们有的工友们,曾经不分昼夜、加班加点、而且不计报酬的在工厂埋头苦干,仍然无法根本扭转企业和我们自身的经济困境。还有,尽管我们有的工友们曾经毫不犹豫地拿出自己极有限的积蓄,为资金匮乏的企业集资输血,最后仍没能挽救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国营(有)和集体企业。
这一切问题的根源,是现行职代会形式,不能实现让工会按照党的指导思想,组织职工“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 ,实现工人阶级“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目标,使我们养成以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基本方法,和自己本能的自私自利思想作斗争的习惯。因此,我们不能稳固本企业内部的工人阶级的团结,也不能实现跨越行业、地域、民族和年龄等差别的阶级大团结,更无法巩固和农民阶级的联盟,维护“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几乎无从谈起。那些比资本家还要凶残的,以厂长(经理)为代表的贪官污吏们,便因此无法无天地强奸民意,疯狂地盗挖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基础,把我们推向贫困化的深渊。
基于此,我们怀着无比郑重的心情,根据《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上的报告》“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的精神。向陕西省委和陕西省总工会提出如下申请:改革企事业职代会,批准筹建陕西企(事)业职工维权代表大会。为了强调这个组织,仍然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工会旗帜下的工人代表组织,我们认为称之为陕西企(事)业工会维权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工维会)比较恰当。
陕西工维会,必须是一个以中国共产党的支部为领导核心的,克服现有职代会的一切缺陷的高级形式的职代会。这个党支部的所有成员,必须是不受约束的,让我们按一定程序可以随时罢免、撤换的。以此来保证这个支部的所有成员,是坚持党的马克思主义原则,和坚持党的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典范。这个支部必须是第一时间向我们传递党中央的声音和政策的宣传队,和向上反映我们呼声的工作组;是引导我们,和各种自私自利的思想做斗争的火车头;是维护工人阶级广泛团结,以及巩固我们和农民阶级联盟的核心力量。
职代会只有经过这样的改革,才能实现我们对工会工作人员的监督,让我们通过工会“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 确保权力正确行使”,“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并因此不但根本保障了我们的生存权和平等权,而且从根本上保障了宪法赋予我们和农民阶级的,在企业和国家中享有的当家做主权利!(附:《企业工人维权手册》【研讨资料】)
望省委、省总工会批准为盼!
申请人:
陕西企(事)业工会维权代表大会(群众)研讨组
附件:
陕西:《企 业 工 人 维 权 手 册》内容全文
之一:
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上的报告
(摘录)
1.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全心全意窗体底端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党的一切奋斗和工作都是为了造福人民。(第三部分)
2.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更好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公民政治参与有序扩大。(第四部分)
3.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第六部分)
4.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第六部分)
5.扩大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要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第六部分)
6.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是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最广泛的途径,必须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重点推进。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支持职工参与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完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制度,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发挥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社会自治功能。(第六部分)
7.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第六部分)
8.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第八部分)
陕西(事)企业工会维权代表大会(群众)研讨组
之二:
陕西省筹备企业工会维权代表大会倡议书
一切的工人阶级兄弟姐妹们:
当《宪法》赋予我们在国家中的主人地位,被无视党纪国法的厂长(经理)野蛮剥夺了的时候,我们怎么办?
当厂长(经理)连我们最基本的权利——知情权,也要粗暴践踏,同时关起门来侵吞国家的,也是我们的共同资产的时候,我们怎么办?
当“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的工会,被资本家化了的厂长(经理)强奸的时候,我们怎么办?
当我们因上述情况,而日益的陷入奴隶不如的生活境地,而又求告无门,无所依靠的时候,我们怎么办?
、、、、、、
亲爱的阶级兄弟姐妹们,我们抱着善良、美好的幻想,等待的时候,残酷生活的现实,没有因此而对我们有丝毫的怜悯,当生活拮据的危机越来越把我们逼迫到贫困化的时候,我们有什么理由不认为,该是团结起来,举起法律的武器,争取和捍卫我们的合法权益的时候了!
《宪法》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国家。
《工会法》第二条规定: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
第五条规定:工会组织教育职工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民主权利,发挥国家主人翁的作用,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维护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权。
第六条规定: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工会必须密切联系职工,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职工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
第十二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可以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
《中国工会章程》第一章第三条规定:会员享有以下权利:(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批评工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工作人员,要求撤换或罢免工会工作人员,对工会工作进行监督。
罢免各级工会机构中任职的,脱离工人阶级的工人贵族分子,让工会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发挥其作用,是我们每一位工人阶级分子的权利;
为了确保我们原有的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待遇我们别无选择;
为了坚决清除冒用我们先锋队既中国共产党的名义,比资本家更凶残十倍的盗挖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基础,压榨和剥削我们的腐败官僚,我们责无旁贷!
现在,我们除了坚决克服自私自利,不仅为了个人利益,更为了我们整个阶级和社会主义国家的利益,紧密而广泛地团结起来,依照法律的规定和精神原则,筹备企业工会维权代表大会,使工人群众牢牢掌握工会,并以此来实现我们的合法目标之外,还会有更切实可行的方法吗?
团结起来,积极参与筹建企业工会维权代表大会!
陕西企(事)业工会维权代表大会(群众)研讨组
之三:
第一次筹备陕西企业工会维权代表大会研讨会的总结
2008年10月底,陕西军工、电力、纺织、商业系统部分企业的部分工人代表,自发举行了关于筹备陕西企业工会维权代表大会的研讨会,会议记录员、评论员对这次会议总结评论如下:
一.工人为什么要维权?
与会工人几乎是群情激愤,滔滔不绝。千言万语总结成一句话,就是要生存、要平等。这是在社会主义国家,居于当家做主地位的工人阶级所应当享有的,最基本的权利。这个权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里面也是明确规定了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干部和群众、厂长(经理)和工人在地位和待遇上的普遍不平等,飞速上涨的物价和工人几乎没有明显增长的工资水平的反差加大,越来越严重的威胁到工人的生存。下岗失业工人的生活更是越来越难以为继。因此,在工人的生存和平等的权利得不到根本保障的情况下,工人只有被迫进行依法维权活动。
二.谁剥夺了工人最基本的权利?
大家普遍认为,是那些包括厂长(经理)在内的贪官污吏。这个认识并不完全正确。《中国共产党章程》总纲第一句话,就明确申明: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第三条第7款规定要求共产党员必须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群众正当利益;《宪法》第一条就确立了工人阶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导阶级。在这种情况下,那些在共产党和人民政府领导、管理下的企业、公司的厂长(经理)为什么胆敢无视党纪国法,剥夺工人的基本权利?其实答案并不复杂:当我们集体维权的队伍,被厂长(经理)轻而易举地瓦解,只丢下为我们集体利益,而不顾个人安危的工人代表,处于孤立无援境地的时候(这种情况普遍存在),有什么理由不认为,我们最基本的权利,表面上被厂长(经理)剥夺了,而实际上却是我们自己放弃了呢?
不积极参加工人群众性的维权组织,抱着坐享其成的心理,不坚决地捍卫我们的工人代表,是因为我们头脑中自私自利的个人主义思想在作怪。因为这个根本原因,使我们失去了取得维权斗争的根本胜利的唯一保障——团结。所以说,我们最基本权利被贪官污吏成功剥夺的决定性因素,正是我们自己的错误思想。
三.关于《筹备企业工会维权代表大会倡议书》:
《党章》第32条规定,党的地方组织要全心全意依靠职工,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4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作为国家领导阶级的工人阶级分子,依照党纪国法的原则,在工会的旗帜下面自发地组织起来,成立群众性的维权代表大会,监督政府、企业和工会工作人员,保证他们严格按照党纪国法办事,有何不妥?
的确,象有些工人同志担心的那样,可能会有人阻拦的,不会容易成功的。那么我们想一想,除了贪官污吏,还有谁会坚决反对工人群众广泛、紧密地团结起来,进行有组织有秩序的集体维权行动?所有的贪官污吏也必然是要在这种维权斗争面前现原形的。如果是党和政府反对,就不会把工农劳动阶级当家做主的权利,写到《党章》和《宪法》最显眼的位置上。这是任何一个资本主义国家都不可能有的!
遗憾的是,我们工人中有个别同志,是非不分,误把贪官污吏当作党和政府的化身,甚至认为,组织工人群众集体维权“违法”。而且不自觉地把自己降到了被贪官污吏统治、奴役的地位。这种思想比自私自利的个人主义思想更严重,这实际上是向违反党纪国法的贪官污吏妥协、投降。
四.结论:
综合上述可以看出,我们的维权斗争实际上不仅是和贪官污吏的斗争,更是和我们头脑中的妥协投降思想、自私自利的个人主义思想的斗争。而后者,是决定维权根本胜败的斗争。因此,《筹备企业工会维权代表大会倡议书》所体现出来的原则,绝不是一种维权方式的改良,而是工人在维权思想上的自我革命!概括起来三句话可以说明问题: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反对贪官污吏;
2、捍卫《宪法》原则,确保劳动者的生存和平等权。
3、克服妥协、投降和自私自利的思想,团结起来,实现工人阶级大联合。
总结人:研讨会记录员,研讨会评论员 (2008-11-3)
之四:
第二次筹备陕西企业工会维权代表大会研讨会总结
一、筹备企业工会维权代表大会为什么要坚持以下三个原则?
1、 为什么要“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反对贪官污吏”?
首先,伟大的马克思在他的《共产党宣言》里面,公然申明,共产党是为工人阶级的彻底解放服务的。共产党是工人阶级为达到彻底解放的目的,而消灭“人对人的剥削”,消灭“劳者不获,获者不劳”的资本主义制度,和“消灭私有制”及一切的阶级差别,实现共产主义的政治工具。中国共产党自然也不例外。而且在其党章里面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原则。
再者,就像《宪法》的序言里面所说,“以毛泽东主席为领袖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在经历了长期的艰难曲折的武装斗争和其他形式的斗争以后,终于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从此,中国人民掌握了国家的权力,成为国家的主人。”
还有,苏联共产党内的贪官污吏从内部摧毁了苏联共产党,不但使他们彻底逃脱了惩罚,而且摇身一变,成为了资本主义俄罗斯的各级政府的新权贵,利用手中的权利,更加肆无忌惮的压迫和剥削工农。据《华商报》的消息,俄罗斯每年国家总预算的三分之一以上,都被贪官污吏侵吞。这让俄罗斯工农群众的贫困的生活更加雪上加霜。
所以,中国工人阶级任何形式的集体维权,都不能不“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反对贪官污吏”。
2、为什么要“捍卫《宪法》原则,确保劳动者的生存和平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社会主义制度,就是消灭“人对人的剥削”,消灭“劳者不获,获者不劳”的以“私有制”为经济基础的资本主义制度的制度。工农阶级的生存权,和互相之间,跨越地域、民族、职业和性别界限的平等权,因为宪法对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而在法律意义上根本确立下来了。
所以,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导阶级的工人阶级,集体维权行动必须坚决捍卫宪法原则,才能确保一切劳动者的生存权和平等的权利以及当家做主的权利。
3、 为什么要“克服妥协、投降和自私自利的思想,团结起来,实现工人阶级大联合”?
工人的个人利益是包括在工人阶级整体利益之中的,工人阶级的整体利益是和社会主义国家的整体利益密不可分的。也就是说,社会主义国家的每一个全民所有制的企业和集体企业,都是和工人阶级的利益密切联系着的。无论是哪个企业,被以企业厂长(经理)为代表的贪官污吏破坏,都是对工人阶级整体利益的破坏。工人阶级都应该团结起来反对他。
工人阶级的整体利益好像一栋高楼。如果工人不互相支援团结起来斗争,任由贪官污吏(无论是不是直接侵害自己的利益)把这栋高楼破坏成危楼的话,我们谁的根本利益也逃脱不了被埋葬的厄运。只是时间问题罢了。
工人实现阶级团结,是根本上遏制贪官污吏对工人阶级集体利益的侵害,取得维权根本胜利的保障!但是我们头脑中对贪官污吏的妥协、投降和自私自利的思想阻碍着阶级团结,在客观上帮助着贪官污吏们。使各单位工人的集体维权行动被分化、瓦解、甚至遭到打击报复和处于孤立无援而面临失败的状态。
所以工人集体维权要“克服妥协、投降和自私自利的思想,团结起来,实现工人阶级大联合”。
二、为什么要先成立“企业工会维权代表大会(群众)研讨组”?
无论是一个好的方案,还是一个好的产品,不管它在理论上多么完美无缺,要想让越来越多的人接受,都必须要经过一个广泛宣传和大家互相讨论和了解的过程。就像新产品必须先做广告宣传一样。
所以,体现新的维权思想的《企业工会维权代表大会倡议书》原则,要让大多数工人群众赞成和支持,也就必须要经过一个宣传研讨的过程。这不是维权形式的转变,而是维权思想的转变。参加研讨组的企业工人维权代表们,必须结合实际,用各种形式向工人群众宣传,要让工人群众认识到:我们的妥协、投降和自私自利思想,是贪官污吏最得力的帮凶。要想取得维权的根本胜利,首先必须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基本方法,和我们自己这种错误思想作坚决的斗争!
我们只有广泛的向工人群众宣传了,广泛征求大家意见了,并根据大多数人的意见和《宪法》原则不断改进我们的维权思想和方案,而且大家因此逐渐的统一思想了,行动才能统一、有组织、有秩序、有力量、有效果。在此基础上,我们才谈得上开始筹建企业工会维权代表大会,才谈得上向省总工会及有关部门申报,要求依法批准。
总结人:研讨会记录员 研讨会评论员
2008-11-25
之五:
第三次筹备陕西企业工会维权代表大会研讨会总结
一、关于企业工会维权代表大会:
工会,是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所以企业工会维权代表大会说到底,也就是企业工人维权代表大会。那么为什么不叫“企业工人维权代表大会”呢?因为我们现在研讨的这种工人群众集体维权的新思路,是在职代会的基础上广泛地把工人群众紧密地组织起来,首先实现真正由企业工人阶级掌握工会,再通过工会落实工人阶级在《宪法》和《工会法》中享有的生存和平等等各项基本权利,尤其是在企业中当家做主的权利。因此,能够体现这种新的维权思想的工人群众自发的维权组织,叫企业工会维权代表大会比较贴切一点。也可简称“工维会”。
二、关于陕西工维会研讨组:
1、 陕西工维会研讨组的组成,由陕西各大中小型企业,每个企业推举1—3名代表,及研讨组主持人1—3名。这个主持人在研讨组组成初期,可以临时推举了解法律事务和国家政策的志愿者或者工人群众。研讨组运转着正常以后,可以由各厂代表集体选举或者轮值;
2、 凡是参加陕西工维会研讨组的企业工人,必须遵守《第一次筹备陕西企业工会维权代表大会研讨会的总结》的三大原则:(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反对贪官污吏;(2)、捍卫《宪法》原则,确保劳动者的生存和平等权;(3)、克服妥协、投降和自私自利的思想,团结起来,实现工人阶级大联合。
3、 陕西工维会研讨组的任务是,以各种形式广泛宣传《筹备企业工会维权代表大会倡议书》原则。征集大家意见,不断完善筹备企业工会维权代表大会的理论,并指导实践。在实践中,陕西工维会研讨组建议各企业现有的维权小组,在《筹备企业工会维权代表大会倡议书》原则上进行改组,或者建议各企业在《筹备企业工会维权代表大会倡议书》原则上建立维权小组。研讨组实践的最核心,是用事实向工人群众说明,我们头脑中的妥协、投降和自私自利思想,是贪官污吏无法无天的最得力的帮凶!我们必须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予以坚决克服!只有这样我们工人的集体维权队伍才能紧密团结,这是取得工人阶级维权根本胜利的唯一保证。具体就是要消除本地企业工人不关心外地的企业工人;没有破产的企业工人不关心破产企业工人;在岗工人不关心下岗工人;离退人员和青年工人之间的存在隔阂的现象,而广泛紧密的团结起来,为一个合法的共同的目标共同奋斗。
总结人:研讨会记录员 研讨会评论员(2008 年12月1日)
伟大的中国共产党万岁!
伟大的以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万岁!
坚决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广泛开展筹备“工维会”研讨活动!
「 支持!」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