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星斗,又在“立牌坊”了?
惊悉葛丽英等的被捕,竟然是因为两条罗织的“罪名”:
一、在清明节时,在郑州紫荆山广场祭奠毛主席;
二、在“”网站发表过一篇文章,报道郑州工人组织毛主席著作读书会。
于是想在网上搜索第一条的详细材料,竟然不可得,无非是郑州市某公安局的一面之词“扰乱公共秩序”。如果并没有“扰乱公共秩序”,而只是作为打压祭奠毛主席的借口,那某些人敢冒天下之大不韪的愚蠢,是无法理喻的。如果真有“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不过就是罚款、拘留。在这里,也恳请某局依照法律程序,尽快地释放他们,——这时候想起了杨佳——他们,是真正的老百姓啊。
第二条“罪名”,就有点“白色恐怖”的味道了。首先,网站,可是国家正规注册的网站。也就是说,是中央允许开办的网站。难道,一个地方小公安局就可以质疑中央?想来也是被走狗之流污蔑乌有的言论遮蔽了“盾牌”的缘故,于是就有宁愿相信走狗,而不信党中央的荒唐逻辑。其次,难道在发了一篇文章,就可以作为“拘留”的理由?不妨把乌有的文章一篇篇读过去,有哪一篇不是在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和“四项基本原则”的?又有哪一篇是像极右之流走狗那样叫嚣着推翻党的领导的?在社会主义国家中,不能赞成社会主义制度,就好比你的孩子不能叫你做爸爸,只能叫你为爷爷一样——你们不会真的以为你就是他的爷爷了吧?——在发表过文章的成千上万,而且其中不用说还有很多是真正意义上的共产党员,是不是就要学国民党那时的“清党”,把他们全部抓起来?并且那些资深,就该枪毙了呢?第三,葛丽英所谓之在乌有发过的文章,竟然是“报道郑州工人组织毛主席著作读书会”,在下还以为是如走狗污蔑毛泽东、“妖魔化”文革般,在大骂×××和声讨××××呢。原来,现在学习毛主席著作,就是“违法”的了;组织读书会,也是不允许的了;报道毛主席著作读书会,更是错上加错,该被关押的了。——这就是当今的“法治”么?在这样的“法治”下,又该怎样来“坚持毛泽东思想”?哦,原来又是打着“法治”招牌,行着“专制”的勾当。与“特色”,实“资改”,有异曲同工之妙。
这一抓捕葛丽英不打紧,马上就跳出来一个某社的“精神领袖”胡大教授,又发了一个“声明”样的东西。先是用《宪法》为武器,很美国、很“民主”地虚情假意了一番:“我们坚决捍卫人民说话的权利和信仰自由的权利。”——现在大家该知道极右的无耻和婊子作风了吧。一边,在干着推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赋予国家和人民的权利的下三滥勾当;一边,又在用《宪法》来充当他们的武器。他真的是在捍卫《宪法》么?错了,而是“捍卫说话的权利和信仰自由的权利”。听出话外之音了吗?那就是,他们要有胡说八道,攻击毛主席,诋毁社会主义,反党反华的权利,也要有信仰资本主义自由化的“自由”。你胡大教授要“信仰”什么,莫说“资本主义”,就是信奉“原始社会”的群婚,那真是你的自由。可你错就错在不光你自己信,还想鼓吹旁人都来信。甚而成立某社,向社会各领域渗透,以宣扬你们的“信仰”。这种“自由”,从有国家概念那一天起,就会被以“叛国罪”论处。比如,到你呼作“天堂”的美国去宣传共产主义理想,你的“上帝”们,毫不迟疑地就会抡起“恐怖主义”大棒,全力剿杀之。这可是有“布上帝”的“共产主义国家都是恐怖主义国家”为证的。
胡大教授是颇喜欢“立牌坊”的,这时候他既然把自己伪装成“为人民疾呼”的“良心”,当然也要很“正义”地攻击一番“培养了强大的官僚特权利益集团”的“畸形的改革”。——各位看明白了么?这就是数月前高呼“反思左祸教训,支持政府改革”,并大肆污蔑“反对改革、蛊惑人民的真实面目”的胡大教授的既支持又反对改革开放的“真实面目”。 鲁迅先生描写某些“名流”的嘴脸,“要被杀的时候我是关龙逄,要杀人的时候他是少正卯”,胡大教授是深谙此中之妙啊。
当所有用来反对毛主席的种种借口,全被揭露出是荒诞不经的造谣毁谤的时候,那些别有用心的走狗们依旧在疯狂扑咬,若说他们没有居心,恐怕是自欺欺人。他们的目的,就在于摧毁国人的信仰,为其日后利用《宪法》赋予的“游行、示威”的权利和自由发动“街头革命”,做好舆论上的准备。这就是胡大教授抬出《宪法》来的另一个险恶用心。
实在是不愿驳斥走狗们那重复了一亿遍的谎言,就如张宏良教授所说:“年初反毛浪潮中那几个小流氓,就是承袭了他们老教主的流氓战法,造了一大堆谣言,弄了一大堆诬陷,泼了一大坑脏水,吐了一大堆污秽,然后等着你去澄清去辩解搅拌,因为结果只有一个,就是越搅拌越脏。如同他们曾经造谣说‘某某屁股是假的’,如果对方去辩解和证明,则无论结果如何都是输家。”“与精英集团辩论比忽悠,如同趴在地上与狗对咬,被咬死的一定是自己。趴在地上与狗对咬,被咬死的一定是你;站起身来挥棒打狗,被打死的一定是狗。”(摘自:张宏良:拆除政治防火墙是“建言”和“宪章”决战胜负的关键)那就动棍子,打一打狗吧:
胡大教授说:“毛建立的劳教制度、户籍制度、官本位制度、官控经济制度、特权制度、文化专制制度恰恰是葛丽英们灾难的源头,改革开放正是试图改变这些罪恶的制度。”
毛时代所创立的司法制度,采用被告举证,又有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各类案件,被认为是道德、法治结合得最好的、最公正的司法制度;户籍制度只在于防止人口过度不必要的流动,导致人口的分布不平衡,加重某些地区的人口压力和荒废其它地区的土地——现在走狗们不是在用“盲流”攻击毛时代“该杀千刀”的“贫穷”、“饥饿”吗?反过来又用户籍制度来攻击毛时代限制人口流动。“限制”与“盲流”,如此矛盾的两个事物,也可以被尔等“和谐统一”,可见你们是多么地出尔反尔。——而且,当时的户籍制度,都是有合理的统筹规划的,更远非你们所胡言的把人当成一根根钉子,钉死在那里一般;说到“官本位”、“管控经济”和“特权制度”,呵呵,又是把现在的一些负面的东西,硬塞给毛时代的老伎俩。毛时代的官员,是最廉洁、最一清二白的官员时代,这已是公认的事实。如此公仆和“控经济”,当时的人民才是“上帝”啊。当今的官,不是你胡大教授们一再赞扬的改革培养起来的么?相当于你们的儿子,人民的上帝,就不用假惺惺地“控诉”了;“文化专制”这一提法,更不值动棍子了,还是举一个例子吧。走狗们,你们可以去你们美国爹爹那里看看,看市面上有不有宣扬共产主义的书籍和报纸。什么叫意识形态?难道在社会主义国家还要允许宣扬滥交、吸毒、剥削、欺诈、淫欲、颓废等等资本主义那一套?哦,这就是你胡大教授一再喜欢的“牌坊”:“特色”啊!当然,最后还是忘不了赞扬一番“试图改变这些罪恶的制度”的“改革开放”。可是,为何它偏偏又会是“畸形”的了呢?只因为,有太多立着牌坊的“妓女”!
「 支持!」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