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发展拦路虎——腐败源探析
张凤耀
腐败,社会学方面,辞书上的解释是,个人行为堕落,或组织、制度混乱、黑暗。
清朝后期,由于腐败,外强中干,当八国联军来犯时,不堪一击,只得跪于侵略者脚下求生,丧权辱国;不久,被灭于孙中山先生领导的辛亥革命。蒋介石国民党政府,同样也因腐败,当日本鬼子进犯时,节节溃退,逃进山城重庆,要不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坚持抗战,中国早就成了日本鬼子的天下;抗日战争结束不久,号称拥有八百万大军的国民党政府,仅仅几年,又被共产党领导的人民解放军击得南逃下海,盘踞台湾岛,要不是美国政府无耻倚强干涉中国内政,它早就无影无踪了。
几朝腐败,终使一个具有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沦为帝国主义的半殖民地,给几代中国人民造成了深沉灾难。
腐败现象,虽自古就有,但从未得到老百姓认可,是平头百姓们恨之入骨的一种社会病态。
新中国成立后,腐败得到抑制,几近绝迹。但近些年,腐败现象又死灰复燃,而且日趋猖獗。现今中国百姓心目中的腐败,主要是指公职人员(尤其党、政官员)利用手中权力或职务方便,谋取不义之财。如公款吃喝玩乐肆意挥霍,以权谋私贪污受贿,滥收乱罚横征竖敛,等等。公职人员的腐败,严重阻碍着改革开放的进程、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精神文明的建设,经常导致理性预期目标发生重大非理性偏移,以至使“美好的明天”变成泡影,已成为社会公众议论的热点,党和国家领导人也三番五次提醒全党和各级政府注意腐败风蔓延,并提出必须坚决反对腐败,腐败将导致亡党亡国。
笔者认为,为了更有效地抑制腐败,更有针对性的反对腐败,必须探究、分析重新出现腐败现象的根源,以便正本清源。
众所周知,社会生活中的人,由于个人所处社会、经济环境,家庭状况,以及所接受的教育(直接的和间接的)和信仰的不同,形成了不同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在不同价值观的驱使下,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的要求及其所作所为也就不一样,其中具有代表性的可分为三种类型。
其一是奉献型。这种类型的人,认为人生的意义在于奉献,只有干一番事业或献身于社会才是人生的价值。他们不计较个人得失,以奉献为乐,为国为民是他们的座右铭和生命线。古今中外的民族英雄、爱国志士、革命政党初创时期成员中的大部份,以及默默无闻做着“毫不利已,专门利人”工作的普通人,都是这种类型。
其二是谋生型。这种人一般较缺乏远大抱负,对从事社会性活动或工作的目的是养家糊口,是为了自己和小家庭生活得好些。他们在良好外部环境下,能够尽职尽责,很好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但不愿做无报酬的奉献;与他人能够互相交往,相互帮助,但坚持有来有往,不愿为他人做无代价的付出和牺牲;能够遵纪守法,维护社会公德,痛恨那些为非作歹、投机取巧、处事不公、以权谋私的人,他自己不愿受害,也不去欺损别人。
其三是利已型。这种人没有理想,只有物欲。凡事以自我为中心,认为人生的意义就是吃喝玩乐,坚持“人不为已,天诛地灭”的生活哲学,是典型的享乐主义、拜金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者。为满足自我,满足物欲,他们常不顾廉耻、不择手段,甚至铤而走险,去违法犯罪。他们为民时,愿“为五斗米折腰”,乐食“嗟来之食”,也会仰仗权势,欺负百姓,甚至勒索敲诈,结伙为盗;为官时,又是“不吃白不吃”、“不拿白不拿来”、“有权不用,过期作废”,肆意贪污贿赂、买官卖官、营私舞弊、搜刮掠夺;从商时,专营偷税漏税、偷工减料、制假售假、走私贩私。等等。社会中常见的流氓盗贼、贪官污吏、不法奸商,就是这种人。这类人,往往拉帮结伙,结党营私,且经常是“黑(流氓黑帮)”、“白(贪官污吏)”、“黄(不法奸商)”相间,三位一体构成恶势力,独霸一方,实施“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流氓政治。这类人占社会人群的比例不大,但其对社会生活、政治经济的影响却不可低估,往往是导致社会不安定以至腐败没落的重要原因。
改革开放前的社会主义中国社会里,利已型者想通过组成流氓团伙、社会黑帮进行强取豪夺几乎不可能,那样只会成为专政对象;要想重新获得私有资本,并以私有资本为工具去获取超额收益也行不通,因整个社会在不断地“割资本主义尾巴”,不允许生产资料私有。总之,原本在私有制社会中可使个人发财的路几乎都被阻断,唯一一条有机可乘的通道是钻入公职人员(尤其执政党)队伍,凭借公职人员手中的某种权力或职务便利为自己谋取好处。权力是把双刃剑,既可以用它来为人民办事,也可以用它来谋私。所以,当执政者疏于防范,或防范措施不力时,社会人群中的利已型者就奋力向公职队伍里钻营。这种人一旦钻入公职队伍,尤其当获得一定权力时,就会同气相求,把一批同类拉到自己身边;继而同类又拉同类,这就在公职队伍中成几何级数扩张。日久天长,他们在公职人员队伍中的人数,像滚雪球,越滚越多(可谓“雪球效应”),这就在公职队伍内播植下腐败的种子。例如,某单位人事主管J女士,原是一名仅在文化大革命期间读过几年中学、德庸才平的低级职员,但依靠卖弄风骚,陪玩、陪酒、陪泳,奉送色相,赢得了高级主管的“赏识”,终于获得乌纱帽,然后又依仗乌纱帽,到处伸手,小至糖果鱼虾,大至黄金美钞,无所不要,而如此同时,她的官阶也级级上升,很快成为处长、书记。普通工人武克强,论德才几无可取之处,但论送礼行贿,本领却堪称一流,他先把一件“免费”高档大衣适时地穿到了“买不着合适衣服”的厂长身上,作“火力试探”,成功之后,进一步扩大进攻面,包括厂党委书记、副书记等领导干部都成了他的贿赂对象,他因此而入了党,当了科长、副厂长,最后被定为厂长接班人,而武克强自己几年间一共贪污受贿37万元。像J女士、武克强这类用色相、钱物行贿,是为了入党、做官,而抓到权后,便贪污受贿,捞了钱又进一步行贿,求再升官,如此螺旋式上升,喇叭状扩大,公职队伍渐成利已型者相对集中之场所,腐败就在公职队伍内滋生、发展。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国内经济由单一公有制变革为多种经济成份并存,同时,以美国为首西方国家一些人,不遗余力千方百计把他们的个人主义价值观推向中国大地,几届美国总统都主张与中国保持接触,他们认为,“只要与中国保持接触,美国商品就能在中国上岸,随着美国商品上岸,美国商人也上岸,随着美国商品、商人上岸,美国价值观念也上岸”,克林顿前总统在北京大学演讲时也说,“为个人,就是为国家”,大肆推崇个人主义。外来影响的急剧扩大,致使我国社会人群价值观念进一步多元化,私有观念增强,利已型比例增高。与此同时,我国国内却放松了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法制建设没有跟上,整体道德水准下降。在全国范围内,尤其沿海先走一步的地方,伴随经济快速发展,少数人私欲恶性膨胀,各种腐败堕落、违法犯罪的事由少到多,从暗及明,“黄赌毒贪”黑潮涌动,这都是潜入公职队伍的利已型者与国内外社会上其他利已型者沆瀣一起共同作用的结果。譬如,《南方日报》某记者以“穿制服的土匪”报导中涉及的“土匪”,全是公务员,其组织者和领导人,不仅是官员,还具有中共党员的表面身份。又如某省,一批公安大小头目,以至省高级法院院长、省政法委书记和省纪委书记,都在黑潮中与流氓黑帮、不法奸商一起滚滚、混混,堕落成罪犯保护伞和腐败分子。都是典型的例子。
由上可知,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国家公职队伍中的腐败现象,其社会思想根源是公职队伍中某些成员的基于私有制的极端个人主义价值观,其组织根源是具有老传统、新面孔的“乌纱帽营销公司”的存在。当公职队伍中这类成员和“公司”数量增多,比例增高时,腐败风不可避免地要蔓延开来。
因此,笔者认为,抑制腐败,首要任务是必须对全体社会成员大力加强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使尽可能多社会成员的价值观念能够与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制度相一致或接近;其次,还需相应加强法制建设和执法力度,充分发扬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使得那些具有极端个人主义价值观的人难以进入公职队伍,即使进入,对他们的劣行也可有较强的监督和制约;最后,在公职队伍内要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强化自我约束机制,并对腐败风较严重地区的公职队伍作必要的清理、整顿,以改善其组成和形象。在目前,应重点清理、整顿作为腐败根源之根源、“雪球效应”之内核的“乌纱帽营销公司”及其经营者——组织、人事部门和执掌组织、人事大权的干部队伍。不然,有可能使改革全功尽弃,发展严重受阻,甚至党废国亡,出现毛泽东主席在延安时说可以避免的历史再重复一次。
「 支持!」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