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问题》讲述的是焦裕禄同志生前的一些动人事迹,其中载:1958年,焦裕禄在洛阳矿山机器厂任职一金工车间主任,有一天下车间,当了解到原本分配给工人小吕的房子,又被舒副主任分给了褚副主任时,就马上组织召开总支委员会议进行讨论、纠正。会上有的同志认识到:“这样做,群众影响实在不好。”焦裕禄却激动地说:“仅仅是考虑群众影响是不够的!我觉得,这次分房子向我们提出了一个发人深思的问题,就是当一个福利问题摆在我们面前的时候,我们当干部的该怎样做……仅仅就事论事是不够的!应该从理论上弄清产生这种事的根源。不然,同样的事,换了时间、地点还会发生。长此以往,我们的党总支将会变成什么样的党总支?危险啊,同志们……”读罢此节,顿被所感,也想到了这个话题。
焦裕禄同志所展现的精神,是共产党员、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都应保持的一种精神,即坚持群众观点。群众观点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就是坚持一切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始终把为人民谋利益作为自己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可以说,86年来,我们党之所以屡对强敌而不败,历经磨难而不衰,始终保持强大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事业欣欣向荣、蒸蒸日上,其原因就在于此,其“秘诀”也在于此。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群众观点在有些党员甚至领导干部的思想里已经十分淡化了,“群众”这两个字在他们的心中已经非常地渺小。这里,不想用过多的笔墨絮叨那些早已大白于天下的令人切齿痛恨义愤填膺的诸多腐败的事,因在腐败分子的眼里,群众,确实算不了什么,太普通了,太老实了,太没用了;其利益根本不值得一提,不值得一顾,甚至不值得一想。今借此文,仅想说的是在有些单位里的不重视群众大有兴起之势,这是一个危险的信号。如是说,绝非杞人忧天。在一个单位也好一个部门也罢,这种观点一旦盛行起来,“当官的”就会渐渐地养成高高在上的“君主”思想,就会渐渐地脱离群众,就会渐渐地与群众争利益……私下以为,在有些单位,“当官的”把自己个儿的年薪弄成十几万几十万上百万超千万的,让一名普通劳动者一辈子几辈子甚至都算不上来的辈子皆望尘莫及的作法,就有点儿这个苗头。有人说:“高薪是论贡献拿薪酬还可养廉。”对此,只为避文冗不想多说什么,知道中国航油曾有个“打工皇帝”陈久霖,年薪人民币2350万元,而“贡献”的却是5.5亿美元的亏空。想必,这个事实对于那些没谱的高薪、所谓的“贡献”、“养”了什么东西是有一定说服力的。不辩可知,这种做法是与“群众观点”相悖的,背离的差距即便不算太远,至少也得有孙猴子的一个跟斗——十万八千里!
大量的事实证明,“腐败分子”之所以腐败了,共同的特点就是不坚持群众观点,不走群众路线,最终是脱离了群众、脱离了党。有感于此,愚以为,凡“公仆”者都应时刻牢记“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历史的主人(毛泽东)”这句名言,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当一个福利问题摆在我们面前的时候”,要向焦裕禄那样,想问题、办事情,“常怀为民之心,常思为民之策,常兴为民之举”,坚持群众观点,身体力行共产主义道德,勤勤恳恳,扎实工作,真正成为“人民公仆”、百姓的贴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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