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许将亿万民众的生命健康当儿戏!还我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
8月13日,全国各大媒体的国内热点新闻中有两条和卫生部、盐业公司有密切关系。
一则是关于自1994年起,全国一刀切地强制推广碘盐,就连辽宁、浙江、天津、上海、福建等高碘地区也没能幸免,15年后的调查统计显示,天津、沈阳、福州、广州、上海等城市,每年都有大批医学调查表明甲状腺疾病正在剧增,而碘过量被视为一个重要因素。
浙江大学医学院教授崔功浩说,中国营养学会的一份报告显示:中国城市居民日均盐摄入量为11克,农村居民达到17克。这意味着,根据目前市面上多数碘盐中每克盐含碘20~50微克计算,中国人每天摄碘量达到了惊人的220~850微克,远远超过WHO划定的200微克/天的安全线。
“在全民补碘的大运动背景下,5亿碘充足人口的健康被完全忽视了。”崔功浩说。
事实上,原中国医科大学校长滕卫平领导的科研小组从1999年开始,进行了一个为期5年的“碘摄入量对甲状腺疾病的影响”的项目,结论显示:缺碘和富碘都会导致甲状腺疾病。2002年的“两会”期间,时任全国人大代表的滕卫平教授领衔提交了一份议案,建议修改全民食盐加碘法规。
然而,由于修改食盐加碘的法规,必然牵涉到某些部门和单位的利益,于是7年过去了,13亿中国人民不论缺碘与否,都不得不在毫无选择的情况下日复一日地继续食用加碘盐。
众所周知,任何营养物质,都有一个适可而止的问题——过多和不足同样有害,都有一个适应对象的问题——适合于张三的未必适合李四。譬如,钙是人体所必需的营养元素,但是未必每人都需要补钙,补钙过多同样有害健康(导致结石等疾病)。时过立秋了,螃蟹是很受欢迎的美味,但是脾胃虚寒者就不宜食用或者应尽量少食,否则就会腹泻。食盐里加碘,本意是为了防病和促进健康。但是加多了,不分对象一律添加,反而成了致病的祸根。这只能证明该项政策法规的制定者、执行者的草率和愚昧。这种是把事关亿万民众生命健康的大事当作儿戏的行为简直是祸国殃民,不可饶恕!
当然,国务院15年前发布《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时,也粗略地提到了因地制宜。如该条例第十五条规定,除高碘地区外,逐步实施向全民供应碘盐。对辽宁、浙江、天津、上海、福建等高碘地区,国家并没有要求必须推行碘盐。
然而,到目前为止,消费者在辽宁这样的高碘地区根本无法买到非碘盐。这就是盐业垄断经营和缺乏监管的必然结果。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理论告诉我们,垄断者都有谋取高额垄断利润的冲动。当垄断利润与社会公众利益相矛盾时,指望垄断者能自觉自愿地牺牲本身利益而顾全社会公众利益,那就过于天真了!类似的现象,我们在烟草专卖局/药草公司的部门/行业利益,与社会大众利益(生命健康)之间的博弈中,早就领教过了!与非碘盐相比,碘盐售价高,因此,原本不需要碘盐的高碘地区,也在盐业公司的垄断经营下,不得不毫无选择地食用碘盐。
我们可以选择不补钙,我们可以选择不吃螃蟹,我们甚至可以不吸烟、不喝酒,但是我们不能不吃盐。因此,尽管我很早就知道碘盐可能给自己和家人带来的健康危害,却无法躲避。这就不能不令我更加切齿痛恨该项恶法的制定者和执行者!
据《卫生部回应补碘过量质疑:将下调食盐加碘量》报导,“通过实施全民食盐加碘,我国儿童智商总体提高了近12个百分点。”这种为卫生部和盐业公司涂脂抹粉的调查统计数字不知如何得来。我国儿童智商总体水平提高,应该是不争的事实。但是它和优生优育、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科学营养、教育水平的提高(如幼教中广泛采用蒙式教育等)、科技的发展(如电视、电脑、网络、多媒体等等)以及食盐加碘各有多大的相关性?这些相关性是如何测量计算的?卫生部和盐业公司能拿出一份像样的调查报告吗?你们有没有在缺碘地区和高碘地区,针对同一所幼儿园或者同一所小学,挑选出身体条件相当、家庭条件相当的儿童做样本(大致排除其它因素对智商的影响),分别进行长期食用碘盐和非碘盐的对照试验?
在该报导中,卫生部专家坚称:“目前我国人群碘营养水平总体处于适宜状态,但少数地区存在不同程度的高水碘问题。”中国的新闻报导,从来就是在“少数”和“多数”上大做文章,从近半个世纪前争论“九个指头和一个指头”还是“七个指头和三个指头”到今天屡屡见报的“少数不明真相的群众”,始终没有长进。
如果仅仅少数地区存在“高水碘问题”,那你卫生部为何明年要在全国范围内下调现行食盐加碘量?哪里高,哪里下调不行吗?你卫生部就不担心,普遍下调食盐加碘量后会导致我国儿童智商总体水平下降?真是典型的死猪不怕开水烫!
另一则《卫生部:规范使用食盐抗结剂亚铁氰化钾无害》,同样体现了卫生部对盐业公司利益的坚决捍卫。报道说:
『针对有关媒体对食盐抗结剂“亚铁氰化钾”安全性的质疑,卫生部13日回应表示,有关食品安全方面专家认为,规范使用食盐抗结剂“亚铁氰化钾”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
专家指出,亚铁氰化钾中的铁和氰化物之间结构稳定,只有在高于400℃的情况下才可能分解产生氰化钾,但日常烹调温度通常低于340℃,因此在烹调温度下亚铁氰化钾分解的可能性极小。』
亚铁氰化钾,俗称黄血盐,其分子式为K4[Fe(CN)6]•3H2O。【性状】浅黄色单斜晶颗粒或结晶性粉末,相对密度1.853(17℃,三水合物),无臭,味咸,在空气中稳定,加热至70℃时失去结晶水并变成白色,100℃时生成白色粉状无水物,400℃(沸点)时分解,放出氮并生成氰化钾和碳化铁。遇酸生成氰氢酸,遇碱则生成氰化钠。因其氰根与铁结合牢固,故属低毒性。可溶于水,水溶液遇光则分解为氢氧化铁,不溶于乙醇、乙醚。
氰化钾、氢氰酸、氰化钠,这都是鼎鼎大名的剧毒物品。我很小的时候就在介绍苏联克格勃的读物中了解到克格勃间谍们如何使用微量的氰化物将对手置于死地而不被察觉。如今,我们——13亿中国公民,难道也要在不知不觉中日积月累地摄入剧毒的氰化物吗?
维基百科是这样介绍黄血盐物理特性的:Although it is insoluble in alcohol, a liter of water can dissolve just under three hundred grams of the crystals, and the solution can react with acid to release toxic hydrogen cyanide (HCN) gas. The resulting HCN gas boils at 26℃ and, being lighter than air (with a gaseous density of 0.94), quickly evaporates clear of the release point.
这就是说,黄血盐较易溶于水(1升水可溶300克),溶液与酸反应会生成氢氰酸,生成的氢氰酸在26℃会沸腾,然后挥发到空气中。
北方人爱吃凉菜,夏天尤甚。凉拌海蜇皮,老醋黄瓜花生米等都是常见的家常菜。这些凉菜少不了盐和醋(米醋、白醋、陈醋),而且既然是凉菜,温度自然是越低越好,冰凉爽口最佳。卫生部的专家们可否出面为我们释疑:如何能避免加了黄血盐的食盐与醋反应后生成剧毒的氢氰酸?
煎炒烹炸蒸煮熘,温度确实到不了400℃。可是烧烤呢?自上世纪八十年代起(特别是自陈佩斯和朱时茂在CCTV春晚节目中卖羊肉串起),烧烤现在已风靡中国的东南西北、大街小巷,烧烤的品种早已不限于羊肉串了,什么鸡翅、鸡肉串、香肠、鸡头、猪腰子、鲇鱼、虹鳟鱼、棒鱼,几乎什么都能烤!而烧烤的特点就是明火直接接触食材,火焰的温度是多少度?不会低于400℃吧?那么此时洒在食材表面的盐或者涂刷在食材表面的含盐酱料遇到明火后会不会发生黄血盐生成氰化钾的反应?卫生部的专家们能不能给全国数以千万计的烧烤食客们一个说法?
再让我们欣赏一下亚铁氰化钾的安全技术说明书(节选):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危险性类别:,有毒品,
侵入途径:吸入,皮肤接触
健康危害:本品属低毒类。吸入引起咳嗽、气短。大量口服引起胃肠不适。有资料报道,中毒时肾脏受损害,尿糖大量增加。接触本品多年的工人中,未见发生皮炎。
环境危害: 对环境有严重危害。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资料
急性毒性: LD50:1600~3200 mg/kg(大鼠经口)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资料
其它有害作用:该物质对环境有严重危害,严禁该物质进入环境。』
欣赏过上述说明书之后,你还愿意在每日食用的食盐中添加进这种抗结剂吗?
本来,再简单不过的一件事,就是生产出不同的产品,给消费者以选择权。譬如在市场上同时经销含碘盐与非碘盐,并在产品说明书上注明适宜人群;同时提供含抗结剂的食盐,与不含抗结剂的食盐,在说明书中注明其适宜/不适宜何种烹饪方式。如此排列组合也不过就4种产品。为何卫生部和盐业公司总是要与民意背道而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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