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的“民主和法制”与权贵精英的“民主和法制”
思 恩
中国的权贵精英们指责说:在毛泽东主席领导下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政体”的名字叫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最本质最核心的东西应该是“民主和法制”;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个社会主义“政体”最缺的恰恰是“民主和法制”!于是,权贵精英们扯起了“健全民主和法制”的旗号!
在毛泽东主席领导下建立的名字叫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这个社会主义“政体”,真的就象权贵精英们所指责的那样,最缺的恰恰是“民主和法制”吗?
如何看待这个问题,站在不同的立场上认识“民主和法制”问题,就会产生完全不同的认识。归纳起来,主要是以下两种认识:
第一种:站在解放劳动人民大众的立场上看在毛泽东主席领导下建立的名字叫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这个社会主义“政体”的“民主和法制”问题,就会认为这个社会主义“政体”,是绝大多数人的具有非常广泛充实的“民主和法制”。
第二种:站在剥削和压迫人民大众的立场上看在毛泽东主席领导下建立的名字叫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这个社会主义“政体”的“民主和法制”问题,这个“政体”确实最缺的恰恰是“民主和法制”!——没有官僚买办资本家等等剥削和压迫人民大众的“民主和法制”,即没有剥削者和压迫者的“民主和法制”!
在毛泽东主席领导下建立的名字叫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这个社会主义“政体”的“民主和法制”,其所以没有官僚买办资本家等等剥削和压迫劳动人民大众的“民主和法制”,即没有剥削者和压迫者的“民主和法制”,是因为在毛泽东主席领导下建立的名字叫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这个“政体”的“民主和法制”,是在消灭官僚买办资本家等等剥削和压迫人民大众的“民主和法制”,即消灭剥削者和压迫者的“民主和法制”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劳动人民大众的“民主和法制”!
在毛泽东主席领导下建立的名字叫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这个社会主义“政体”的“民主和法制”,是中国历史上最进步最文明最伟大的“民主和法制”,是人类社会“民主和法制”的一次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质的飞跃!!!!!——无论是从奴隶制开始出现的“民主和法制”,还是继奴隶制以后的封建制的“民主和法制”,或是继封建制以后的资本主义的“民主和法制”,无一例外的都是少数人剥削和压迫大多数人的“民主和法制”,而在毛泽东主席领导下建立的名字叫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这个社会主义“政体”的“民主和法制”,是绝大多数人的“民主和法制”!
虽然权贵精英们指责在毛泽东主席领导下建立起来的名字叫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这个社会主义的“政体”里,最缺的恰恰是“民主和法制”,但权贵精英们从来没有明确说过,最缺的是什么样的具体的“民主和法制”!
权贵精英们一贯奉行“只能做不能说”、“打左灯向右转”的秘诀。他们在“健全民主和法制”的问题上,亦然如此。
现在,我们就来看一看权贵精英们是怎样“健全”在毛泽东主席领导下建立起来的名字叫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这个社会主义“政体”的“民主和法制”的!
在毛泽东主席领导下建立的名字叫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这个“政体”的《宪法》明文规定,在社会主义社会里,人民有“大呜、大放、大字报、大辩论”的“民主和法制”;这个“民主和法制”,对于不愿意为人民服务而要骑在劳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的权贵精英们来说,是不能容忍的枷锁,于是,权贵精英们在1982年通过修改《宪法》,以取消了这个“民主和法制”的形式来“健全民主和法制”。
在毛泽东主席领导下建立的名字叫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这个“政体”的《宪法》明文规定,有社会主义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的“民主和法制”;这个“民主和法制”,对于要复辟生产资料私有制的权贵精英们来说,是不能容忍的牢笼,权贵精英们们虽然不敢明火执仗地公开取消这个“民主和法制”,但是,权贵精英们一方面通过修改《宪法》,把保护生产资料私有制塞进《宪法》,另一方面在改革中又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行股份制改造、引进战略投资者、企业改制等手段变社会主义公有制为资本主义私有制来破坏这个“民主和法制”以“健全民主和法制”。
在毛泽东主席领导下建立的名字叫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这个社会主义“政体”的《宪法》明文规定,有必须“严惩一切卖国贼”的“民主和法制”;这个“民主和法制”,对于背着党和国家的最高领导人和其他领导人私自默认允许美国向我国的台湾省出售武器继续插手于涉中国内政的权贵精英们来说,这是难以忍受的桎梏,于是,权贵精英们在1982年通过修改《宪法》,又以取消这个“民主和法制”的形式来“健全民主和法制”。
在毛泽东主席领导下建立的名字叫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这个社会主义“政体”的《宪法》明文规定,工人有罢工自由的“民主和法制”;这个“民主和法制”,使劳动人民大众有权利反抗官僚主义和反对资本家剥削,这个“民主和法制”,对于主张鼓励发展“存在雇佣劳动关系的经济成份”即资本主义“私营经济”的权贵精英们来说,这是无法忍受的紧箍咒,于是,权贵精英们在1982年通过修改《宪法》,又以取消这个“民主和法制”的形式来“健全民主和法制”!(权贵精英们不是极力鼓吹要“向美国宪政学习”吗?在“美国宪政”中,就有工人罢工自由的“民主和法制”,权贵精英们为什么不愿意“学习”美国的这个“民主和法制”呢?!难道权贵精英们一方面在口头上承认自己是中国劳动人民的儿子,另一方面在实际行动上又对自己的劳动人民父母竟然就是如此地恩断义绝,冷酷绝情到了连罢工自由的“民主和法制”都不愿意给他们吗?!)
……。
权贵精英们一方面不停地取消和破坏在中国各族人民的伟大领袖毛泽东主席领导下建立的名字叫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的这个“政体”的“民主和法制”,另一方面又诬蔑在毛泽东主席领导下建立的这个“政体”最缺的恰恰是“民主和法制”!这是为了什么呢?这只是因为:在毛泽东主席领导下建立的名字叫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的这个“政体”最缺的恰恰是权贵精英们复辟生产资料资本主义私有制、推行迷惑欺骗人民大众的所谓的新民主主义社会即资本主义社会的“民主和法制”!!!
权贵精英们在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健全民主和法制”等等冠冕堂皇的口号声中,一方面大肆疯狂地取消社会主义的“民主和法制”;另一方面大搞特搞发展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民主和法制”;再一方面大搞特搞专制和独裁的“民主和法制”!一个连“争论”的民主自由都不给广大工农兵和知识分子的人,有什么脸皮和资格大言不惭地髙谈阔论在中国各族人民的伟大领袖毛泽东主席领导下建立起来的有“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罢工等等民主自由的社会主义的这个“政体”最缺的恰恰是“民主和法制”呢?!?!?!?!?!真不知人间还有没有羞耻二字?!?!?!?!?!
因此,权贵精英们指责在毛泽东主席领导下建立的社会主义“政体”的名字叫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最本质最核心的东西应该是“民主和法制”;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个社会主义“政体”最缺的恰恰是“民主和法制”!我们只能理解为指的是没有官僚买办资本家等等剥削和压迫人民大众的“民主和法制”,即没有剥削者和压迫者的“民主和法制”!
因此,权贵精英们所谓的“健全民主和法制”,就是彻底否定在毛泽东主席领导下建立的名字叫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这个社会主义“政体”的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和法制”,“健全”官僚买办资本家等等剥削和压迫人民大众的剥削者和压迫者的“民主和法制”!
2009-9-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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