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主导地位” 真乃自欺欺人
在网上看到一篇报道,说改革开放以来,广东省大胆改革创新,使全省逐步形成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所有制结构。目前,广东公有制经济份额已不足三成,但其对国民经济的主导地位却不断得到巩固。
巩固的标志是:1978年,广东公有经济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为98.7%。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广东省多种所有制经济得到共同发展,公有制经济份额不断降低。到2005年,公有制经济下降到32.6%,非公有制经济迅速上升到67.4%,公有经济、个体和私营经济、外商经济(含港台澳经济)之比为32.6:30.7:36.7,基本形成“三分天下”的局面。而到目前,公有制经济份额已不足三成。
所谓主导地位,是指居于主要的并且引导事物向某方面发展的地位。所谓国民经济的主导地位,应当是指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地位,既然公有制经济份额已不足三成,那么又何来主导地位?
这篇报道还说,“2008年,广东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1516家,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数的2.9%,但主营业务收入占17.4%,利润总额23.9%,利税总额占27.3%。”
从以上数字可以看出,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数还不到3%,可以说已经微乎其微;主营业务收入不足总收入的五分之一;利润总额和利税总额都不足三分之一;又何来后文所说的“广东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不断得到巩固,控制力、影响力、带动力和经营效益显著提升”?
我们党历来提倡实事求是。通过数字对比,完全可以看出广东公有制经济的主导地位早已不复存在,这样睁着眼睛编瞎话不知是何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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