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恢复公有制 反腐败才能彻底“治本”
这些年来,反对腐败也好,惩治贪官也好,尽管中央决心很大,力度不小;但是,“一些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中发生的腐败案件影响恶劣,一些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这次,《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又一次明确:坚决反对腐败,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决定》中关于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谈到四条措施:一是加强廉洁从政教育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二是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三是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四是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
这些措施好不好呢?没人会说不好。不过,多年来我们一直在强调“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对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活动没少开展;对案件的查处一个接着一个,甚至查到了陈希同、成克杰、陈良宇等高官;各项反腐倡廉制度也没少出台;但是,依然是贪官迭出,广大人民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成效并不满意。
多年来,对反腐败一直强调“标本兼治”,实际情况也需要“标本兼治”。有句话叫作“急则治标,缓则治本”。反腐败斗争急不急,确实很急,因为它“严重削弱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严重损害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严重影响党的执政地位巩固和执政使命实现”,也可以讲关系党的生死存亡。那么,什么是“标”呢?对于反腐败来说,就是“对症下药”,例如:出现一起腐败案件就查处一起,而且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那么,什么是“本”呢?有人说教育是“本”,既然教育是“本”,为什么多年来“本”的教育的收效却不那么明显呢?看来这个“本”还是没有抓到点子上。还有人说“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是根本”,然而,多年来有关反腐倡廉方面的各项制度又有多少呢?可以说各地、各部门甚至各行各业都有制度,如果统计汇总也得有上千条甚至上万条吧。既然有这么多的制度还没有遏制住腐败的滋生与蔓延,看来这个“本”依然没有抓到点子上。即使是制度再“创新”,也毕竟是“围着制度打转转”。
那么,到底什么才是“本”呢?我想,这个“本”就是滋生腐败的土壤;只有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才能有效地遏制腐败。那么,什么是滋生腐败的土壤呢?我看依然是“制度”,但不是那些具体的反腐败的制度,而是生产资料所有制这个基本经济制度。
多年来,由于非公有制经济的大力发展,我国的经济基础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以广东为例,到2005年,公有制经济下降到32.6%,非公有制经济则达到到67.4%。2008年,广东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1516家,仅仅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数的2.9%。这就是说,广东非公有制经济实体在数量上已经占有绝对优势。那么,全国又如何呢?恐怕大同小异。
据资料显示,许多腐败案例多是官商勾结,多数贪官的“来钱之道”主要是通过索贿受贿。那么,哪些人会行贿呢?普通百姓吗?他们哪里有什么油水!行贿多是那些非公有制经济实体的老板们干的事情。因为,他们如果没有官员的“支持”与“关照”,企业是不会“顺利”发展的,也就不会取得最大限度的利润。事实证明,贪官的背后都有老板的影子。老板供奉着贪官,贪官保护着老板。
有句话叫作存在决定意识,意思是说,意识是人脑对客观存在的反映。所谓对客观存在的反映,包括人们对现状的感受与认识。许多贪官在落马反省时都说过这样的话:经受不住金钱的诱惑。不错,在一个金钱万能的社会,又有多少人能经受住“金钱的诱惑”呢?由于两极分化,老百姓心理失衡,仇富;一些官员的心理也不平衡。有的官员正是为了心理的“平衡”,才利用手中的权力搞“权钱交易”而堕落为贪官。市场经济靠利益驱动。在堕落为贪官的官员们看来,为老板们服务,收点老板们的“报酬”(老板们的钱有多少是“好道”来的?难道只许他们富得流油就不许揩些他们的油水?)也是理所当然。这,正是一些贪官吃富、护富、再吃富的真实心态。有些贪官则是老板们的老板,更加贪婪!
可以说,正是非公有制经济的大力发展催生了腐败,也正是非公有制经济的大力发展为腐败提供了滋生的土壤。所以,要说“治本”,恢复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才是真正的“治本”。而全面恢复公有制经济的地位,则是彻底的“治本”,--毕竟存在决定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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