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应该说明,这是一个伪命题!
什么是“法”?世界各国的法学家没有一位给出定义的。
什么是“天”?查了很多的资料,也没有发现“天”的定义。
所以,我说这是一个伪命题。
那么,为什么说法比天大呢?资改派的意思是想说明,在法治的国家,法律的地位高于一切吧。
所以,我就从法律的地位高于一切说起吧。
首先,我们应该弄清楚什么是法律。什么是法律?法律是国家权力机关制定或者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因此,马克思主义认为:法的本质存在于国家意志、阶级意志与社会存在,社会物质条件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之中。
一、法的本质是权力性。即:国家的权力机关制定和认可的。如:封建君主的圣旨、赦书、诏令就是法律。我国最高的权力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我们的法律就是由这个机关,或者她的常委会制定的。
二、法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法律是统治阶级制定或者认可的,因此,法律就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也就是说,法律是统治阶级的工具。
由法律的两性可以看出,法不仅不会比天大,而且还会受到统治阶级意志的制约。比如:封建社会的皇帝,自比天子-天的儿子,比天还小一辈。他的圣旨、诏书、赦令就是法律。那么,法律的权威性能高于皇帝吗?我们现在的法律都是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她的常委会制定的,在法律实施的过程中,如果有界定不清的时候,还要由人大常委会进行解释。能说法的权威性比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她的常委会还大吗?
马克思主义认为:法律是统治阶级的工具。既然如此,法律的实施,肯定要由统治阶级指派的具体的群体(比如执法机关)或者个体的人(具体的执法人员)来使用法律。这就会产生一个问题,执法过程中,由于执法机关、执法人员的目的不同,就会对国家、对人民产生不同的后果。所以,无论怎么说,法都不会比天大。不相信吗?我们可以看一看现实生活中发生的实际。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在内容上,规定国家最根本的问题:国家的性质、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的结构、基本国策、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等等。在效率上,宪法的法律效率最高。所谓最高是指:1、任何的法律、法规、规章、决定、命令均不得与宪法相抵触。2、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的行为准则。正是因为如此,我国的宪法规定:“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责任。”不难看出,宪法的强度是最硬的。宪法实施的事实是怎么样呢?
一、宪法规定,我国国家政权的性质是人民民主专政。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现实情况是,工人阶级(领导阶级)绝大部分下岗失业了,成了社会的弱势群体。没有下岗失业的,也是战战兢兢。“通钢”的主角、资本家的代理人陈国军不是叫嚣吗:“三年之内我让你们都下岗!”那么,工人阶级的领导地位何在?不是说“法比天大”吗?既然是“法比天大”,那么,工人阶级的领导权那里去了?问法?还是问天?
二、宪法规定,我国国家政权的性质是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由于我国是农业人口占绝对多数的国家,因此,农民问题不论是民主革命时期,还是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始终都是我国革命和建设的根本问题。现实是怎么样的呢?“三农”问题是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一直都没有解决的问题。由于时兴“开发区”建设、国家靠开发房地产增加GDP,以致国家、集体的土地大量流失。失去土地的农民成了农民工,到处流浪。农村缺医少药,小病挺,大病等-等死。已经脱贫的农民由于一场大病,立刻返贫了。弄一个假典型小岗村祸害了中国农村、农业三十多年。中国的农民至今仍然在艰辛的路上求生,更不用说致富了。农民哪里有心思与工人阶级去“联盟”啊?顾命都顾不过来呢。既然是“法比天大”,那么,“工农联盟”那里去了?问法?还是问天?
三、宪法规定,“…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现在的情况是这样的吗?“资改派”掌握着国家的决定权;先富起来的人-我称其为资本家,掌握着国家的财权、物权;“精蝇、砖家、叫兽们”掌握着话语权。依我的看法,现在不是无产阶级专政。是“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新型资本家、精蝇、砖家、叫兽”在专政。既然是“法比天大”,那么,“…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哪里去了?问法?还是问天?
四、什么是人民民主专政?即对人民民主,对敌人专政。现实情况怎么样呢?群体事件越来越多;群众上访越来越多;群众对政府越来越失去信心,乃至不信任。群众始终“不明真相”。于此相反,出卖国家秘密的人、出卖国家经济情报的人、搞分裂的人,这些人应当是国家的敌人。国家不仅不对他们实行专政,甚至还给他们一顶“红帽子”戴,比如:热比娅,不是我们的权利机关给她一个“政协委员”的头衔吗?胡士泰等间谍,为何被从轻发落?已经被处理的贪官污吏,是人民内部矛盾吗?既然不是,就是敌人。那么,他们是怎样爬到领导的岗位上去的呢?这些贪官污吏的官衔不是我们授予的吗?地位不是我们封赏的吗?他们是一批钻入党内和国家政权机关内的野心家、阴谋家,一旦得逞,就祸害国家、祸害人民、拼命的为自己、为子女、为亲属捞取不正当的利益。这样的事例太多了,还用采取列举的方式来展览吗?既然是“法比天大”,那么,“对人民民主,对敌人专政”那里去了?问法?还是问天?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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