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墓”和“廉租墓”的提法让我非常受伤!
这几年,由于很多中低收入者买不起房,政府推出了“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政策,因为投入力度不够,很多老百姓仍然是“望房兴叹”,很有意味的是,昨天晚上,我浏览了一下中华网,看到有个网友的“经济适用墓和廉租墓”新提法,这让我非常受伤,他伤的不是我的个人,而是勾起了我对中国现实的一些痛苦的回忆,实际上我觉得这个提法非常切合实际,又非常刺痛国人的心。
今年八月,我第一次因参加朋友的追悼会和处理他的后事,稍稍了解了一点“死人的不容易”,我一直以为活着难,没想到死也这么艰难,买个“盒子”只算是安排死人上天堂的起步阶段,低于1000元的盒子是少之又少(我讲的是省会城市),一般都在2000-3000左右,装到盒子里就得考虑“入土为安”了,不管大还是小,按照中国人的传统习俗,总得给死人找个墓地,现在大城市基本都是“公墓”,我本以为政府民政局管理的“公墓”应当是公益性,不应当是暴利行业,可实事却大出我所料,豆腐块大的墓地贵得让人瞠目结舌,每平米在3000元以下的基本找不到,一万元上下的占大多数,真是把我这个没见过世面的人第一次吓坏了,没想到在中国死都这么痛苦!后来,我又在网上查查别的省城是不是一样,如果不一样,我就向有关方面反映一下,为自己以后的后事早期作点安排,没想到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很多大城市比本地还可怕,有的城市每平米墓地甚至高达二万多、三万多的,我不知道外国死个人要多大的成本,但是,中国大城市的死人成本占活人的收入比率实在是太高了,有些过份了。
“经济适用墓”和“廉租墓”的提出,虽然有些荒唐,但却又如此形象地反映了当前中国活人安置死人的无奈和艰难,活人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还没有解决,又要重新面对死人的“经适墓和廉租墓”了,这到底是谁的悲哀?殡葬事业是中国民政系统管理的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是中华民族悠久的历史传统中一种重要的尊重逝者的礼仪事业,竟然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下被炒作成“暴利事业”!?这些暴利到底进了谁的口袋?地方民政局到底扮演了何种角色?中国到底还有没有“公共事业”?如果没有,就干脆说出来,老百姓也不寄望于政府,也不要跟老百姓谈什么“主义”了,如果有就要认认真真地做好、做实,听说最近出台了什么低收入者和贫困家庭的什么“免费殡葬”,是不是政府推行死人行业的“经适墓和廉租墓”?是不是在中国的未来,老百姓还真的要为死而发愁?有些人吃喝玩乐一年要花几千上万亿人民币,却不愿意省一点钱来让死人死得安稳?还要活人为死人奔走呼号?
一个人的活法可以有很多选择,但死是不能选择的----必定会“死”,谁能不死啊?没有万岁的人,就算有,万岁以后还是得死,当然,死了以后有多种选择,可以什么也不留,爱撒哪儿撒哪儿,也可以深埋地下不占地(上面种庄稼),不立墓碑,也可以抛到大海算了,但是,不管有多少种想法,中国是个有几千年历史的国家,是有自己传统习俗的国家,绝大部分人是不可能不顾传统而选择新的死法的,不管是哪个国家,不管是哪个民族,不管是何种信仰?对待死人都是很严肃的,都是要尊重文化习俗的,甚至还是关系到安定团结的大局面的,活人可以苦点累点,等到他死了,总体给他一个安详的归宿,不要把人从生到死都折腾。
殡葬公益性决不只能限制在特困人员,也不能只限制在遗体运输、冰冻和火化阶段,真正的更大暴利在于那个“盒子”和那块“墓地”,有人说暴利是因垄断造成的,我看不是,殡葬事业就要政府垄断,因为是公益,只要政府把公益性放在首位,那么垄断就是政府专营,垄断就是政府福利,关键一点是看地方政府是不是真正能转变观念,是否能真正做到执政为民,如果地方政府打着公益的牌子赚人民的血汗钱,那就要打政府的板子,涉嫌违法的应当依法查处地方政府的有关人员,政府现在推行“特困人员”的免费殡葬是好事,但是,还没有真正触动“死不起”的要害部位,死不起的要害在于“盒子和墓地”,不是车费、火化费和冰冻费,如果政府的政策总是不得要领,那么,就如同房地产市场的调控一个结果——越调控老百姓的负担越重。
不要求大、更不要求豪华,给逝去的中国人一个免费的豆腐块大的墓地行吗?
“经济适用墓和廉租墓”这个新名词在中国的出现不知是算中国人的创造还是算中国人的悲哀?!谁能回答?
孙锡良(转载须署名)2009-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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