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什么奇怪的新闻都能够发生。我们先看一则消息:
“今年3月,28岁的女白领小A,将原工作单位——广州森六塑件有限公司(日企)的日籍上司横山宏明告上法庭,理由是横山宏明对其进行性骚扰。法院判决小A胜诉,并判处被告书面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该案成为广州首例胜诉的性骚扰案。
“小A说,2008年12月26日,在公司举行的年终忘年会上,日籍上司横山宏明借机对其又搂又抱、卡脖子、摸胸部。想到之前横山宏明就多次对自己动手动脚,小A决定向公司高层投诉。2009年1月6日,小A向森六公司的三栗总经理投诉。公司次日召开协调会。协调会上有两名中国籍工会委员参加,但是其中一名男委员几乎没说话,而女委员则提出要以旷工为由开除小A。而这名女委员还身兼工会副主席、妇女委员会委员和公司一行政部门的副部长三职。同年1月22日,小A接到了开除通知。”
看完这则消息后,不知道大家是一个什么感受。过去有所谓“黄色工会”一说。“黄色工会” 最早是指法国蒙索明市的一个厂主于1887年收买工会头目所组织的假工会,用以破坏工人罢工。据说当时工人打碎了这个工会会所的玻璃窗,资方就用黄纸裱糊,所以这个假工会被称为“黄色工会”。后即用指资本主义国家中提倡改良主义的工会组织。在解放前,“黄色工会”这个词在中国表示被资方控制的假工会。看了广东这家日资企业两名中籍工会委员的表现,特别是那名女工会副主席的表现后,说它不“涉黄”都是不可能的了。
为什么我们的基层工会组织,有些开始变色?这样的工会还能代表工人利益吗?我们强调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如果我们的基层工会组织都建立了,却不能发挥保护职工利益的功能,成为为资方服务欺压工人的组织,成了“黄色工会”,那么现在的工会还有存在的必要吗?
苏联解体前,当时的苏联社会科学院曾进行过一次民意调查,问“苏联共产党究竟代表谁?”结果令人吃惊,被调查者认为苏共代表工人的只占4%,代表全体人民的只占7%,代表全体党员的也只占11%,而认为代表官僚、干部、机关工作人员的竟达85%。一个丧失了群众基础的执政党,其丧失政权也就不难理解了。
我们党是不是要引以为鉴,我们是不是可以做个关于工会的调查,问问广大职工,基层的工会代表了谁的利益?
解决部分基层工会变色的问题很简单也很复杂。
复杂地来讲,就是我们执政党的任务,或者说我们的工作重心要开始实现转变!单纯地招商引资和推进经济增长不能再成为地方的唯一目标,尤其对广东这样的发达地区。更重要的目标,是要把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列为上级考核下级的“一票否决”式的指标,我们工会的职能和任务要与市场经济相适应,要把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放在第一位!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从政策方针上、体制机制上化解不稳定因素。
鉴于我们现行的体制,推进工会职能的转变也很容易,一是工会负责人进入地方党委常委班子。二是开展职工代表对工会工作满意度的测评,只要这个地区职工代表对地区工会工作,连续两年不满意率达到30%,我们就把这个地方的一把手免职,同时这个地方负责工会的最高领导免职降级,我想,用不了五年,就会实现“祖国工会一片红”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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