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了烟斗 网友的《自我之梦的破灭---唐福珍之死》一文,“於我心有戚戚焉”!
请烟斗网友原谅,本人大段抄录您的文章如下:
11.13事件展示的就是这攀登之路上的一个环节,在这样一个以资本和商品为内在驱动力的社会里,唯一的 逻辑只能是资本和商品的逻辑。唐福珍并不属于一个更普普通通的群体,那些更多的更普通的人们维护的只能是自己的手臂、自己的肺、自己的躯体和生存最基 本的有限资料。他们没有那样一个属于自己的小楼,没有一个属于自己的企业,他们所拥有的只配每时每日被剥夺,这样的剥夺每时每日都在更广更深刻的范围中发 生着。相对于他们,唐福珍是幸运的,她攀上了一个层次,在她没有与一个更高更强的资本商品阶层碰撞的时候,她是幸福的。然而,在这样一个金字塔的结构 中,不存在一个世外桃源的中间层,唐福珍们不可避免的要踩踏更多的下层阶层,也同样不可避免的要被更高更强的资本和商品拥有者踩踏。当刘汉黄们被 逼迫到最后被法律严惩,唐福珍们的命运也就是一种必然。资本和商品的逻辑就是压制和清除一切阻挡利润实现的障碍,在这样的逻辑里面寻求例外的特例就如 是痴人做梦一般。
相对于邓玉娇、刘汉黄们,唐福珍应该算是“成功人士”,然而,唐福珍的命运又能比邓玉娇、刘汉黄们的命运好到哪里去呢?
本人深深感到,在一个(阶级或曰阶层)压迫存在的社会里,“个人奋斗”最终是没有出路的,至少,人是不可能成为真正的人的:在更高、更强者面前,你只能是个瘪三!
由此又想到激发前深圳海事局党组书记、副局长林嘉祥先生发表“屁民”豪言的那个小女孩的家庭。那个小女孩的父母能够带她到林嘉祥(前)(副)局长豪饮的酒店,想必也决不是邓玉娇、刘汉黄之流,应该也是“成功人士”了。但成为这样的“成功人士”那又怎样?在林嘉祥这样“更成功”的人士的眼里不照样还是“屁民”!【说到这里俺不由得有点惭愧:俺很多时候跟很多网友一样,喜欢自诩“屁民”。可结合林嘉祥先生发表“屁民”演说的场景(高档酒店),仔细一核对,发现俺在林嘉祥先生眼中,是连“屁民”资格也都没有的!】
要真正享有人的尊严,必须消灭剥削、消灭压迫!
让我们为争取做人的尊严而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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