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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的社会主义道路

秋韵 · 2010-01-04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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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的社会主义道路  

新中国已走过六十年的历程。在这六十年的历史发展中,中国共产党人一直努力探索着社会主义的道路。无论是实行计划经济还是市场经济,中国共产党人始终不渝地坚持着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和决心。由于社会主义是人类社会的一种新制度,找到适合中国国情的正确道路,六十年的探索和摸索,只不过是正式进入社会主义的前奏。  

按照马克思的理论,社会主义是资本主义发展瓜熟蒂落的必然。然而,中国建立的社会主义社会,超出了马克思的预言.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的十分贫穷,使仁人志士选择维新图强和资本主义道路的愿望,因帝制的专权和外国资本的挤压而破灭。中国共产党人选择了符合“天下为公”中国思维的马克思的共产主义理想,率领人民群众进行了艰苦卓绝的反帝反封建的二十八年的斗争,夺取了国家政权,终于创造了奇迹,跳过资本主义社会,在封建社会的基础上,建立了中国唯一可选择的社会主义社会。  

社会主义的新中国建立之时,经济基础的薄弱,用一穷二白来形容也是溢美之词。广大的农村实行的是汉唐时先进的而今天看来是原始的刀耕火种的耕作方式,多数的农民上无片瓦下无立锥之地,青黄不接破衣烂衫穿百纳衣吃百家饭的境况,80年后的年轻人是无法理解的。最边际的贫穷是几人合穿一条裤子,全家合盖一床被子,更是80年后的年轻人无法想象的。工业虽有,但其规模小的如汪洋大海中的一条小船。商品几乎全是泊来品,带者洋字打击着民族工业的那条小船。仅有的一点黄金也被失败的国民党政权掠走。民不聊生百业凋敝的烂摊子,可以说中国历史上最贫穷的时代,转到了共产党人手里。  

面对如此的境况,新中国的领袖们,在“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的宣告声中,在“我们的目的一定要达到,我们的目的一定能够达到”的誓言中,率领着贫穷的人民贫弱的民族贫困的国家,开始了从马里亚那海沟到喜马拉雅山顶峰的攀登,探索中国的社会主义道路。  

社会主义对于中国来说是新生事物。使这个新生事物成长壮大,中国共产党人面临着许多未知的困局和难题。  

首先,社会主义要建立在封建社会意识的基础上。几千年的积淀厚重的封建意识,保守的几乎很难接受新生事物。近代的百日维新、洋务运动和新村试验的夭折,就是明证。面对这个软绵绵意缠缠的封建保守意识,毛泽东思想是冲击、克服它的强大的思想武器。在毛泽东思想的指引下,共产党人领导人民,用互助组、初级社和人民公社的方式,探寻幸福美满的社会主义的艳阳天,探索充满希望的社会主义的金光大道。  

其次,社会主义在中国的历史上无先例可循。历史上的各朝各代,不乏盛事强国,依循旧制,建国兴业,实现民族复兴,亦为不可。但是,共产党人的理想不是这样建国,而是要建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这样的国家世界上已有先例,那就是苏联。在社会主义成为新中国唯一选择的情况下,苏联的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进行了再版。  

在破解了一系列的难题和困局之后,新中国也实行了俄式公有制。农业的集体化和工业的国营化,激发着欢欣鼓舞的农民和工人的积极性,上天揽月,下海捉鳖,移山填海,改天换地。计划经济将短缺的物资资源和人力资源,进行了有利于新中国振兴的布局和配置,建立了一个有着四十万企业的完整工业体系和丰收连年的农业。“宁肯少活二十年,也要拿下大油田”和“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的豪言壮语,是那时亿万人民的精神境界。经过三十年的艰苦奋斗,中国人民在低水平的生活条件下,终于将新中国的物资基础,从马里亚那海沟抬升到海平面。  

然而,公有制和计划经济在几十年的发展中,似乎已经疲惫。生活商品的短缺,生活水平提高的缓慢,使满怀过上共产主义生活希望的人们,看到实现“楼上楼下,电灯电话”的预期似乎遥远,个体的惰性慢慢滋长,初期的建设激情慢慢转换为改善生活的渴望。公有制下的管理与按劳分配的不协调,抑制了渴望提高生活水平的人们的积极性。处于海平面的物资条件,还不能使人民乘上“三十亩得地一头牛”式的小康生活的航船。  

就在此时,伟人们看到了远处海平面上高耸的喜马拉雅山,惊呼:“我们落后了,落后就要挨打”。“贫穷不是社会主义”。于是,怀着急切攀登到喜马拉雅山顶峰,提高和改善人民生活的心情,在“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号召下,开始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中国经济体制的改革。  

经济体制的改革,是中国社会主义道路的新探索。公有制的经济体制究竟怎样改,社会主义究竟怎样发展,在别国也没有先例可借鉴的情况下,摸着石头过河,探索社会主义。经过一系列的艰难试验和选择,甚至付出了一定的痛苦和牺牲,中国走向了市场经济,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从农村的家庭联产承包开始,个体在集体劳动中受抑的劳动积极性,因承包了土地焕发出了最大的积极性,连续几年的丰收基本解决了农民的温饱问题,几十年勒紧腰带过日子的窘况,得到了高高兴兴的改善。粮食充足的鼓励,农民迈开了奔向小康生活的步伐。然而,由于个体劳动能力和效能的局限以及家庭承包土地的有限,农民在土地上的致富梦虽竭尽能力极限也几无可能实现。为了致富,农民另辟奚径,进入城市打工。由此引致三农问题。  

随着农业改革的初见成效,工业的改革从费改税拉开了帷幕。引进的现代企业化制度,不管是西德式日本式还是美国式,对提升国有企业的效率有一定的作用,但不能消除国有企业的臃肿。减员增效虽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国有企业的臃肿,但同时增加了工人下岗的痛苦。几番举措下来,国有企业的活力添了几分,可是与外国企业的竞争还是显得力不从心。民营(私人)企业的兴起,经过了“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到“属于社会主义经济成分”的曲折,私有性所具有的扩张欲望体现的活力,使国有企业优于私有企业的神经疲软下来。最终,国有企业的改革走向了改制。在抓大放小的量衡下,国有的中小企业被注入了私有的生命,成为中国工业经济的半壁江山。  

经过三十年的经济体制的改革,中国经济的总量已经接近喜马拉雅山的顶峰,物质基础也已经升到第二的海拔高度。似乎中国的社会主义道路应该沿着这个方向走下去,即公有经济主导的海洋般的私有企业游弋在市场经济里。  

不容否认的是,经济体制的改革,在消除了集体经济和国有经济具有的弊病的同时,私有性经济所有的通病也随着其规模的扩大和量的扩张越来越成为社会性问题。市场经济的灵活性虽代替了计划经济的死板性,但同时市场经济的无序性也代替了计划经济的有序性。公有制经济与私有经济的优缺点的不可协调性,说明了两者共处的可能几乎为零。这种非此即彼你来我走的单一选择题,决定了中国的社会主义,要么是社会主义的公有制,要么是资本主义的私有制。这个单选题,决定着今后的经济体制的改革方向,也决定着中国的社会主义命运。  

不能不承认的是,经济体制改革的经济方式,越来越向西方倾斜,精英主导的改制为私有的势头,越来越猛烈的冲击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最后一块高地—大型国有企业。坚持这块高地的公有经济性质,是社会主义最根本的见证。按照经济规律的客观发展,这块高地最终将被改制而淹没在私有的经济海洋中。唯一能够阻止全部私有化的是民情。社会财富的过分集中在少数人手里拉大的贫富差距,唤起民情向往公有制下的均贫富情结,贪腐的前腐后继的丑恶,激起民情向往公有制下的清廉政治生活,畸高的教育、医疗和住房的费用,导致民情向往公有制下的低水平的福利待遇,这种向往的情绪逐渐增强,企望改革回归到公有制时代。我们看到,精英和民情在经济总量上的认同,并不等于在经济体制下步改革方向上的认同。精英主导向西方私有化倾斜与民情期盼向公有制的回归,这并不是体制上的而是公私经济在市场经济中的碰撞反映出的矛盾,将经济体制的改革置入了两难境地。  

六十年的中国社会主义道路探索,既走过了公有制计划经济的三十年,也走过了经济体制改革的三十年。两个历史时段的实践表明:中国的社会主义道路,无论是实行公有化经济还是私有化经济,都不一定是最佳的选择。目前面临的问题是: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若继续倾向西方并最终私有化,中国将走上资本主义道路;若顺乎民情向公有制回归,则不仅不可能,也将宣告改革的夭折。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到底指向哪里,中国的社会主义道路究竟走向何方,是迅速而又必须抉择的问题!  

究竟有没有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最佳方向呢,究竟有没有适合社会主义的所有制呢,究竟存在不存在中国的社会主义道路的最佳选择呢?回答是肯定的。不过,我们需要对公有制和私有制进行分析才能回答!  

私有制和公有制是根本对立的两种经济制度。从新中国六十年的历史中可以证明,从世界自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出现以来的历史中可以证明。(限于篇幅,本文不加详细论述)。  

在人类的经济历史中,私有制存在的时间很长。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指出了它的起点。由于私有制与人性人权结合的比较直接,反过来说,人性人权可以在私有制下直接实现,故而,“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似乎是天经地义的了。资本主义也把它视为神圣不可侵犯的。然而,这一切并不能掩盖私有制的两个致命点。一是少数富人对多数穷人的人性人权的侵犯。二是也是私有制无法克服的致命点,个体力量和效能的狭小阻碍着经济大规模的发展。正是由于这一点,资本主义在资本原始积累之后,出现了避免这个致命点的资本集中和资本积聚的形式。资本集中和资本积聚已不是原来意义的私有了。个体资本经过集中和积聚构成合力,其力量和效能是倍加的个体资本。在这个合力结构内部,私有性质开始变异,滋生着另一种性质的经济—共有经济。资本主义可以长入或者说和平进入社会主义的依据就是指此。  

公有制经济存在的时间,按照马恩说法应当居人类社会之首,但人们看到的现实不过百年。公有制经济从一出现在社会主义国家所具有的合力的优势,是私有制经济不可比拟的。苏联七十年和中国六十年各自发展的速度、规模以及经济总量,能与二百多年的资本主义美国可以比肩,就说明了公有制在合力方面的优势。然而,公有制也存在致命点。突出的表现是:公有制下的劳动者个体,虽是生产资料的主人,可是不能象私有者那样直接使用和支配,人性人权的实现不是直接的,这一点也成为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攻击社会主义国家的口舌。  

公有制下的劳动者个体的这个虚名分,导致劳动者个体在国有企业的民主份量不够,缺失话语权,权益容易受到损害,产生惰性情绪和惰性力量。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为消除个体的惰性,公有制经济采用了股份制经济形式。人人参股的股份公司(两股或三股的应属初级形式),既保持了公有制的优点,又使劳动者个体的名分名副其实。这样的股份制经济形式中,存在着另一种性质的经济—共有经济成分。  

就人类经济而言,公有制和私有制都不是人类共同的经济制度。公有制和私有制的优点,可以在某个阶段或者某个时段,由某个国家或者区域采用,说明了公有制和私有制只是阶段经济制度,还不是全人类的经济制度。公有制和私有制的致命点,决定了实行公有制或私有制的国家,不可能视公有制或私有制为人类最理想的经济制度,(凯恩斯主义的出现和中国经济体制的改革是最有力的说明)。当然,在公有制和私有制竞争生存的国际环境中,双方都说是战胜对方的永久经济制度。公有制和私有制竞争的最后取向,势必寻找兼具公有制和私有制优点避免公有制或私有制致命点的经济制度。这个制度的出现,就是人类的共同经济制度。  

究竟有没有、存在不存在人类共同的经济制度。回答是有的、存在的,那就是共有制。当然,发现并主张这一制度的还是马克思。有两例可以充分证明这个问题。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论及的经济自由人是一证。经济自由人,不单指经济人,也不单指自由人,可以说,既是经济人又是自由人,区别于人身自由,是经济上自由的人。把经济自由人理解为某个经济体是不确切的,马克思指的是人不是实体。从前文对公有制和私有制的论述中,我们可知,在资本主义私有制社会,因劳动者受到资本的羁拌不能成为经济自由人。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社会,因劳动者在占有权上的虚名分,也不能成为经济自由人。经济自由人在公有制和私有制下是实现不了的。经济理论界对马克思的经济自由人难解,在这里有了答案。人类社会的经济制度,不单单只有公有制和私有制,还应当存在着共有制。从经济自由人的角度来看,马克思所指的人类共同的社会—共产主义社会,其经济制度应该是共有制,而不是公有制。经济自由人在公有制和私有制下不能实现,那只有在共有经济制度的社会中才能实现。  

依据马克思的理论和思想,其所说的“共产党”和“共产主义”,应当和共有制有关。这是二证。首先,马克思根据对资本运动的研究和对资本主义制度的批判,指出的人类社会发展的方向—共产主义,应该建立的是共有经济制度而不是公有经济制度,重要的依据就是马克思把“经济自由人”看做是共产主义社会的成分。前面本文论到,经济自由人只能在共有经济制度中实现,可见,共产主义社会的经济制度是共有经济制度。  

其次,资本主义不能长入社会主义社会,原因是资本主义社会内部不能产生公有制,的确如此。可据此马克思所说的社会主义社会建立在资本主义社会的基础上,似乎缺乏严格的逻辑。要么是马克思没有这样说,要么是人们理解错了马克思的原意,将“共有”理解为“公有”了。如果社会主义社会是共有制度,那么马克思所说的社会主义社会建立在资本主义社会的基础上,就顺理成章了。因为,资本主义社会内部,滋生着共有经济的成分。股份制和财团(帝国主义阶段)就有共有经济的萌芽和成分。据此资本主义和平长入社会主义社会是有可能的了。二十世纪六十年代,苏联这种论调可能是看到了这点。当共有经济的萌芽和成分在资本主义社会内部完全成熟的时候,即使资本主义国家的管理者不能主动(和平)长入社会主义社会,共产党人也可以采用暴力革命的手段,打碎资本主义的私有外壳,在资本主义社会的基础上建立社会主义社会!  

第三,马克思所说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社会是一种经济制度,只不过有初级阶段和高级阶段之分。目前所有社会主义国家实行的大都是公有制,按此来说,从中国的全民所有制(计划经济时代)的程度之高,就意味着社会主义一开始建立就进入了共产主义社会。苏联在社会主义刚立足后的二十几年,宣告进入共产主义社会(跑步进入)就是例证。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程度如此之高,怎么区分初级阶段和高级阶段?社会主义社会怎么向共产主义社会过度?这也是公有制的社会主义国家遇到的共同难题或症结而不能自圆其说,导致人们怀疑共产主义和认为共产主义很难实现。如果社会主义开始建立的是共有经济制度,那情形就不一样了。共有制不仅可有社会主义社会初级阶段和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之分,而且社会主义社会向共产主义社会过度是很自然的事情。  

共有制程度的高低,我们可通过股份制来说明。首先说明,股份制不是资本主义社会的专利,中国古代就有股份制的形式(份子钱等)。股份制作为一种成熟的经济形式却是资本主义的功劳。由此,人们误解为股份制是资本主义的固有的东西,谈及色变。其实,股份制是共有制经济的一种形式,既可以为私有制所用,也可以为公有制所用,这样就牵涉到共有程度的问题了。股份制的共有程度与参股者的多少有关。参股者理应是经济自由人。在经济自由人作为一股的情况(与资本股不同)下,参股者越多,共有程度越高。资本主义社会的股份制公司的控制权(资本股)从51%(共有经济的萌芽)到5%(共有经济的扩大)的变化,很能说明这个问题。从这里也可以看出,资本主义社会的股份制,将随着内部的共有程度的提高(剩余价值规律的作用)完全共有化,从而实现和平长入社会主义。  

第四,由于共有经济的特性,可以为多种经济制度所采用,不管是公有制还是私有制,不管是穷国还是富国,不管是资本主义社会还是封建主义社会,因此,在共产党人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的过程中,可以在没有共有经济或只有共有经济萌芽的国家,通过暴力革命夺取政权,建立社会主义的共有经济制度。这从另一角度佐证了列宁关于社会主义可以首先在一国取得胜利的论断的正确性。在共有经济的比重已经大于私有经济或共有经济逐渐成熟的资本主义的国家,共产党人可以非暴力革命手段催熟,促使资本主义和平长入社会主义。在穷国和富国发生的社会主义革命,不论各自的物质基础如何差别,则都可建立共有经济制度,只是存在着程度的不同。这一点证明了马克思的著名论断,社会主义可以同时在几国取得胜利的现实生命力。这一点可以有力回击,中国的社会主义在封建社会的基础上建立,需要补资本主义课的怪论。  

第五,马克思所说的共产主义和共产党概念,应该是来源于共有经济制度的“共有”概念。公有制的主义应该是公有主义或公产主义,公有制的党应该是公有党或公产党。如果马克思所说的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制度是公有制,那么,他为什么不把共产主义纲领叫作《公产党宣言》呢?为什么不把人类的共同理想叫做公产主义呢?为什么不叫公产党呢?这只能说明,马克思所说的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制度不是公有制而是共有制。只有从共有制上,才能领会共产主义纲领叫作《共产党宣言》,人类的共同理想叫做共产主义,实现共产主义的领导者是共产党。  

我现在怀疑,翻译人是不是误读了马克思的原意,将“共有”误读为“公有”了。一字之差,有可能将社会主义引入误区,陷入本该直接建立共有经济制度而转于建立公有经济制度的曲折当中。如果社会主义国家建立的是共有经济制度而不是公有经济制度,那么共产主义的形象在人们的面前就很现实。“共有”是否被误读为“公有”,有待于有识之士去德文中解读了。  

论述到此,足以说明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在哪里,中国的社会主义道路该如何走的问题了。  

目前,中国经济呈现出纷繁复杂的景象,正是建立共有经济制度的良机。国有经济的消退,民营(私有)经济的增长,外资的大量涌入,股份制(初级形式)的普遍展开,土地集中的趋向局面,预示着建立共有经济制度的大好时机。选择共有经济制度作为下一步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不仅能够缓解精英与民情之间的矛盾,避免经济体制改革的两难境地,而且能够将个体经济力量组成合力,充分发挥合力经济的优势,增加经济的总量。抓住机遇,建立社会主义共有经济制度,不仅需要共产党人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创新精神,而且需要共产党人勇于破解经济体制改革难题的气魄,更需要共产党人高瞻远瞩的睿智。  

建立共有经济制度,主要的形式是股份制公司或者合作经济组织。目前市场经济中的股份制公司,绝大多数属于初级形式(二、三股),控权比(49:51)过高,共有经济的程度不高。首先需要做的是,增加股东(可视作经济自由人)的数量,使之能够达到5%的控权,提高共有经济的程度。或者直接建立人人共有资产的股份制公司。其次,在工业领域的改制方向转为成立工人参股的资本股份公司,使公司的资产成为参股人共有的资产。第三,在农业和农村,成立土地股份公司,家庭成员以土地参股。使土地成为共有(经营)的资产。第四,其他领域,亦可建立股份公司。  

在新的股份制公司中,参股者共有资产,既可是劳动者,又是得利息者,又有话语权(民主),成为经济自由人。共有经济制度的雏形将矗立于人们的面前。  

经济体制的改革,如果将共有经济制度建立起来,那就是走向了成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将去掉特色二字,成为中国社会主义。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一日

再论中国的社会主义道路  

   

   

中国的社会主义经过六十年的探索和摸索,随着甲子国庆的“阅示”,已然炫示了这种探索和摸索的成果: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因了这条道路的初步成效,国内理论界称作“中国道路”,国外经济界称作“中国模式”。从世界范围看,“风景这边独好”已是公认的事实。   

中国道路和中国模式,若从经济总量上得到国际资本的认同,那是理所当然的,若从经济制度上得到国际资本的认可,那是未必然的。这是因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旗帜上,明明白白的写着: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虽然,经济体制的改革已使中国走向了市场经济,但市场经济作为发展经济的一种手段,并没有改变社会主义公有经济制度。既然还是公有制度,中国道路和中国模式能够被国际资本认可吗?显然是不可能的。无论是从资本的本性来说,还是从私有制与公有制势不两立的对立来说,都是不可能的。那么,国际资本为什么大肆炒作中国道路和中国模式呢?这其中的原因很多,但有两个原因,我们必须予以高度注意。一是企图从中国得到更多的财富。比如美国鼓动中国成为G2之一,希望中国领导世界经济。这顶大帽将诱使中国购买更多的美国债卷或使人民币升值。购买债卷的后果,美国人是在清楚不过了。第二个原因就是,中国的经济体制的改革,在实质上和取向上,已符合了国际资本的胃口,出现了与苏联剧变不同的软着陆的社会主义异化。第一原因的结果无论如何,只不过是中国赚钱或亏钱的问题,对公有制的影响是间接的。但第二个原因的结果,将是直接与公有制有关的,这关乎到中国的社会主义道路问题。  

经济体制的改革有没有使中国的社会主义出现异化呢?实践和现实已经给与了回答。  

第一,  中国社会主义公有制之一的集体所有制,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第一靶,已被家庭联产承包制肢解,已是多年的事实。固然家庭联产承包制这种经营方式,最初释放了个体劳动的积极性,增加了财富的产量,但个体劳动的能力极限,终不能让农民富裕起来。再说,家庭承包的只是土地的使用权,而不包括土地的所有权。土地所有权由国家占有,说明集体也不占有土地所有权。目前的状况是:家庭占有土地的使用权,国家占有土地的所有权,集体所有制已经消失。  

第二,  作为中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全民所有制,随着集体所有制的改革也被改制。最初由全民所有变为国家所有,有国家经营边为委托经营。之后则是抓大放小,中小企业改制为民营(私有)。  

这里,不得不说说全民所有变为国有的问题。在全民所有制下,企业是由国家经营的即国营。也就是说全民所有的资产,由国家代表全民来经营。国家只有经营权而没有所有权,所有权属于全国人民。别看全民所有似乎只是一个虚名分,但体现了全民与国家的关系。但当全民所有改为国家所有以后,资产的主人移位,全民所有的性质也就变化了。因为,全民所有不一定与国有相等。  

国有这种制度,在不同性质不同的国家都存在。它可以与私有制并存,也可以与公有制并存。它既可以在封建社会存在,也可以在资本主义社会存在。如中国的封建社会,“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从私有制来说,皇帝是最大的地主,从国家来说,“王土”不是国家所有吗?还有,资本主义的美国、英国和法国,哪一个国家没有国有企业?所以,国有是一个中性的词汇。在私有制国家,它是私有的,在公有制国家,它是公有的。据此,中国的全民所有制改为国家所有以后,其管理和经营方式,确确实实发生了很多变化。社会主义公有制发生了微妙的异化。  

第三,  目前,中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是以公有制为主体,这个主体的载体是大型国有企业。在“抓大放小”的改制过程中,许多中小国有企业改为了姓私(民营),国家只抓几个(500)大型企业,依此为公有制主体。诚然,人们仍然认为大型企业是公有性质,但这些大型企业实行的聘任高管和高薪,已完全背离了社会主义按劳分配的原则。所以,这些大型企业还有多少成分属于公有性质,是一个值得考量的问题。从这个角度认识社会主义公有制,异化是不是存在于改革的现实中?  

第四,  从公有和私有在经济量占有的比重来看,公有的量的趋向越来越小。目前公认的比重是,私有已达到60%的量,超过了公有的量。按照辩证唯物主义的理论,量变的积累必然引起质变。私有量的增加将最终吞噬国有企业。若在加上私有本性的扩张力,国有的大型企业被贴上私有的标签只是个时间问题。  

从上所论,中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已经发生了异化。国际资本欢呼的中国模式(与苏联区别),显然符合了他们的愿望。他们已不在经济方面对中国指责了,而是放心的开展与中国的合作。与国际资本的接轨,中国的精英们也认为已经到位。国际资本对中国的诱使方向已经转向,开始瞄向中国的政治制度,美国要求中国改变法律制度就是最好的说明。可是,对于中国来说,国内的民情已经开始进行反思:在改革中怎样坚持社会主义,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如何维护社会主义公有经济制度。期盼重新建立集体所有制有之,期盼企业回归全民有之。但是,改革的车轮只能向前。在这样的情况下,怎样避免中国的社会主义质的变化,避免重蹈苏联的悲剧,坚持社会主义公有经济制度,继续走社会主义的道路,是急需和必须思考的问题。  

中国社会主义的这种异化,是相对于苏联模式和中国模式而言的。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公有程度很高,几乎不存在私有制。当这种模式在中国被复制的时候,公有制的程度已被降低,出现了集体所有制。中国异化了苏联模式。到经济体制改革前,中国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全民和集体),经过二十多年的实践基本定型。可是,由于苏联模式弊病并没有在中国模式中完全消除,加之领袖们领导人民干的是“栽树”建设,人们希望放宽腰带的那种渴望,使中国走上了改革之路。三十年的摸索,中国的社会主义形成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制度。私有经济在多种经济成分中的量已超过公有的量,构成了中国社会主义的特色。这是中国社会主义自身的异化。  

两种异化,表明了这样一个趋势:中国的社会主义的公有制,其公有的程度和范围,已从苏联模式的高度和范围中降低和缩小。如果世界仅存在公私两种所有制的话,这意味着私有程度提高和范围的扩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际也是如此。  

这样一来,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需要理清和解决的问题如下:  

一、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申明的共产主义就是消灭私有制,在社会主义社会怎样做到?  

二、马克思严密逻辑论证的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的公有制该是怎样的?  

三、如果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私有制的经济形式,是不是还能称作社会主义?  

四、在公有程度不高的条件下,公私经济能否并存?如果能够并存,公私经济存在的领域和范围如何,其量又该掌握在何种度上?  

五、公有制最低程度与私有制最高程度的转换处或称契合处是不是存在相同的经济形式?有,将是怎样的?  

按照马克思的理论设想,社会主义公有经济制度,是建立在成熟的资本主义社会基础上的,不会存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所以,社会主义社会在建立之时就消灭了私有制(生产资料)的。苏联是这样的模式。在不成熟和没有资本主义经济的基础上建立的社会主义社会,在理论上应当与马克思的理论设想有所不同,毛泽东对此理解的很透彻,所以他在理论上提出了《新民主主义论》,深刻阐明了这类国家的中国,如何建立社会主义公有经济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际又回到了《新民主主义论》里。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归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初级阶段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既然如此,中国的社会主义社会存在公有制和私有经济形式是可能的了。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的本质,所以中国仍然是社会主义。  

在公有经济和私有经济并存的状况下,建立一个有机的经济制度是十分困难的事情。单说主体方面,依据大小来确定公有主体,很难阻挡私有经济本性扩张力对大型国有企业的冲击。依据国计民生命脉确定国有经济主体,很难避免私有经济借口反垄断对国有企业的蚕食。公有与私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矛盾和冲突是很难调和的。啮合公私经济建立有机的经济制度,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如此来看,经济体制改革面临的难题就是,如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保持社会主义公有经济制度,建立公私并存且形成有机的公有经济制度。  

解决这个难题,那就是中国的社会主义必须发生第三次异化,在经济体制改革中建立社会主义的共有经济制度。  

一论中已经说到,共有经济制度可以与私有制结合,也可以与公有制结合。共有与国有一样,都是中性词汇。社会主义的公有制可以异化为共有制。  

共有经济制度的实质,就是人人对资产拥有所有权,并对资产拥有决定权。它与公有制较高程度的全民所有不同,也与私有制不同。  

比如:10个苹果和10个人。  

私有制下,10个苹果装在十个筐里。每个人手里拿到一个苹果,从个人看,手中的苹果是他的,从社会看,苹果是属于个人的。  

在全民所有制下,10个苹果装在一个筐里,属于全民。从个人看,10个人都说有他的一份,或者一个人说,这10个苹果是他的一份,但谁也拿不到手里。从社会看,10个苹果属于这10个人。  

共有制下,每个人占有一个苹果,但苹果被装在筐里。每一个人可以决定,属于自己的苹果是拿在手里还是放在筐里。从社会看,10个苹果属于共有,从个人看,筐里有我的一个苹果。  

筐就是制度。共有制将个人资产的私有权装在了筐里,使其成为公共财产。筐也就是集体。共有制与私有制的区别就在于是否集体。  

共有制的经济形式应该是有两种,较高程度的集体所有制和较低程度的股份制。在集体中,共有程度的提升就会走上社会所有制(全民所有), 共有程度的降低就会走上私有制。在股份制中。成熟的共有经济形式应该是,股民不仅拥有股权,而且拥有资产的决定权。51份额就有决定权的股份制形式,不是成熟的共有经济形式,只是私有制的异化。目前的股份制,内部滋生着共有经济的因素,外部罩着厚厚的私有制的外壳,不去掉外壳,仍是私有制的东西。建立股民拥有所有权和决定权的股份公司,才是共有制经济形式。  

“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集体所有制,就是中国找到和建立的共有制经济形式。凡是经历过生产队经济环境的人,都会留有这样一种意识。  

在生产队里,土地归集体成员所有和使用,不分老少男女人人有一份。因有所有权,每一个社员获得一份平均的土地收获物;因在土地上能够劳动,劳动的社员又获得一份劳动报酬(按工分分配)。对集体资产的处理,往往由家庭代表组成的社员大会决定。体现了社员拥有资产的决定权。可惜的是,这种共有经济形式未能走上继续完善,反而被肢解中断了生命。  

股份制要成为共有经济形式,必须采用类似集体经济的方式。但它的前提是,股份公司不能记在私人名下。  

共有经济制度的建立,不仅仅体现个人资产权的问题,而且还意味着人的天然特权的回归。那就是,人来到世上,就天然获得一份资产,实现“人生而平等”。在私有制和公有制下,自然人在具有劳动能力之前,除了家庭的资产之外,一无所有,不能实现天然特权。“人生而平等”不具有坚实的经济基础而成为一句苍白无力的口号。自然资源和社会资产,因为不具有共有性质,成为权力人任意处置的手中玩物。这类问题的消除,有赖于共有经济制度的建立。  

综上所论,中国的社会主义应该建立共有经济制度。经济体制下步改革的方向,要异化市场经济中的国有经济形式和私有经济形式为共有经济形式。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三十日  

三论中国的社会主义道路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下步方向,我们主张建立社会主义经济共有制度。这种制度,不仅可以坚持社会主义的公有制度,又可以允许个人私有(生产资料的)的存在,形成公私并存的一种经济制度。  

然而,中国社会的现实,是否具备建立共有制的条件,有没有实现共有制的可能,是必须要研究的问题。  

中国社会的现实状况是怎样的呢?我们从这样几个方面来探讨。  

一、阶级状况。坚持马克思主义或是马克思主义者不能回避的问题,就是阶级分析。首先申明,阶级分析不是主张阶级斗争,更不是以阶级斗争为中心。阶级斗争与阶级共存是两码事。中国目前社会的生产力结构是十分复杂的。既有高端生产力(航天领域),又有低端生产力(农业领域)。生产力的主要的首要的因素——劳动者,无一例外的成为了一种人,就是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说的雇佣劳动者。  

雇佣劳动者,马克思称为单纯劳动力所有者,是依靠自身劳动力生存的人。  

中国出现雇佣劳动者是从砸铁饭碗开始的。原来在全民企业工作的工人,名号是国家主人(宪法规定工人阶级是领导阶级),其劳动在为社会的同时也是为自己的。虽然主人劳动的形式与雇佣者的劳动表面没有差别,但是全民企业的工人并没有雇佣劳动的思想和感觉。当全民企业被改为国有企业后,雇佣劳动的大雇主——国家出现了,此时,全民企业的工人们开始游离主人的位置可并没有感觉出来这种悄然的变化。这种变化就为雇佣劳动的产生创造了一个条件,也为砸铁饭碗制造了一个前提。因为全民企业的工人不可能自己雇佣自己的劳动,也不会自己砸自己的饭碗。这时,国有企业的工人悄然被推上了雇佣劳动的岗位。当铁饭碗被砸和随之实行的劳动合同制,国有企业的工人变成雇佣劳动者有了制度的保证。当国有企业被改制(改制只能私有化),国有企业的工人由国家雇用变成了由私人雇用,切切实实的成为马克思所说的单纯劳动力所有者。  

农村也出现了雇佣劳动者。土地归国家所有,国家是土地的主人,代表是各级政府及其机构。当实行家庭承包时,农民租种土地,只有使用权。使用权为三十年。农民在土地上劳动,收获物是“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是自己的”。这是土地雇佣劳动的分配方式。由于种地成本上升,家庭在土地上的投资普遍出现亏损,土地上的雇佣劳动开始向工业领域转移,形成民工潮。但是,不论农民走向哪里,雇佣劳动始终是他们的生存方式。为了吸引雇佣劳动回到土地上,土地的主人减免了地租,并通过发放种地补贴,赎买土地的雇佣劳动力。  

除了上述的二批雇佣劳动者之外,经济体制改革中出现的民营(私人)企业,理所当然的伴生的雇佣劳动是又一批雇佣劳动者。  

随着经济体制深入的改革,雇佣劳动的大军越来越大。至目前,当事业单位全部实行聘任制以后,除公务员队伍外,中国社会的一大阶级——雇佣劳动者形成。  

经济体制的改革培育出了雇佣劳动阶级,也培育出了资本人阶级。  

资本人,是中国社会的特色现象。资本人,不同于资本主义社会的资本家,也不同于封建社会的土地所有者和商人,他们只是一帮赚钱的人。既有着资本家赚钱的理性(抛掉了资本家的赚钱的贪婪),又有着成为公有制下的一员的渴望,因而只想赚钱。这批人就是中国的民营企业家。  

民营企业不可否认的是私有。这批人利用资本增殖的性能,将自己的资本投入到经济的各个领域,赚取利润。其人数已是三分天下有其二了,形成了中国的第二大阶级——资本阶级或称资本人阶级。资本人阶级不是中国的富人阶层,不是指所有的富人。而是指马克思所说的能够产生利润的那些资本人(家)。  

经济体制的改革,培育出了雇佣劳动者和资本人,同时也把土地所有者分离出来。土地所有者是国家,实际是各级政府。这个土地所有者与马克思说的土地所有者概念不同。马克思说的土地所有者指的土地私有的地主,而中国的土地所有者是国有的各级政府。从产权归属来说,土地所有者应该是一个阶级,不管土地是私有还是国有。  

从中国土地使用的现实来看,也是如此。一个是种地人要从国家手里承包,具体实施者各级政府。第二个是居民住房要从国家手里租地,租期70年。第三个是各级政府可以卖的方式出让土地,不管原租土地的人是否同意。在这种状况下,强迁强拆是土地所有者的权利。替党说话,还是替老百姓说话,就是土地所有者的心里的自然语言。可见,中国土地所有者已成为第三大阶级。  

大家思考一下,目前的中国,除了这三个阶级之外,还有第四个阶级吗?  

二、财政蛋糕。  

经济体制的改革扩张了中国的经济总量,也使财政蛋糕增大。  

财政蛋糕增大的方式很多,中国主要是税收。边际的税收可以说是做到了颗粒归仓,但同时也使普通人的税负很重,财政蛋糕是在这种情况下增大的。以住房、教育和医疗为例看财政蛋糕的增大。  

住房、教育和医疗属于民生,社会和国家买单是不可忽视的,这与国家贫穷还是富裕无关。但是,中国的住房、教育和医疗却是产业和企业,承担着交税的义务,不管你是投资者,还是消费者。于是,我们看到:  

在住房上,各级政府出卖土地,得到土地收入;开发商开发楼盘,交纳赋税;购房者买房,交纳税金。三部分来源使财政蛋糕增大。  

如果是民生福利呢,财政蛋糕反而要减小了。政府拨出土地无收入,开发商开发楼盘,交纳赋税;住房者分到福利房,不交税金。福利房是由财政负担的(人民的实惠),这样一来,财政蛋糕还能增大吗?  

在教育上,上学交费,似乎从孔子时就有了的,似乎天经地义。但是,中国曾经实行了免费教育,这就打破了天经地义之说。教育产业化增大财政蛋糕,纯粹是经济学家的思维,也是广聚财源的一个思路,可是结果带给民生的是重负。如果免费教育呢,财政蛋糕不仅不会增大,而且会减小。  

在医疗上,实行企业化,意味着医院能产生利润。有了利润,财政蛋糕还能不大吗?然而,医院能生产病人吗?只有资本家希望病人越多越好。既然医院企业化,怎能没有利润?加大差额空间,赢利就多,财政蛋糕不增大了吗?如果实行医疗福利,财政蛋糕将掏出一部分钱给病人,财政蛋糕将因医疗税减而减小。  

财政蛋糕的增大不完全取决于住房、教育和医疗,但住房、教育和医疗增大不是减小财政蛋糕是不争的事实。财政蛋糕的增量已为天文数字,盖因税收是一块强力磁铁,吸纳了应该用于民生的资源。住房的私有化,教育的产业化和医疗的企业化又使财政蛋糕无法投入,以至于财政蛋糕不得不以债卷的方式,留滞国外。一方面,财政钱多的花不完,另一方面,民生问题似乎无钱解决。真令人不可思议。  

这里说财政蛋糕的故事,似乎与建立共有制较远。但是,若与下面的所有制问题想联系,就知是不可少的分析。  

三、所有制问题。  

所有制问题似乎是不可讨论的问题,因为这个问题已被限定为不争论的问题,经济体制的改革也不要谈论姓资姓社的问题。但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区别,恰恰就是所有制问题。根据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不可能区分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因为,社会主义有市场,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和计划只是发展经济的手段,并不能因此划分社会性质。在社会性质的问题上,有人也走上了极端,如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在批判这种极端的同时,有人也走向了另一极端,就是不要问姓资姓社,不管白猫黑猫,抓住老鼠就是好猫。猫是老鼠的天敌,白猫黑猫都是抓鼠的。正如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一样,都是公有制。狗也逮过老鼠,蛇也吞过老鼠,猫头鹰也抓老鼠,抓住老鼠的不仅是好猫,也有好狗好蛇好猫头鹰。猫、狗、蛇和猫头鹰不是经济总量的问题,而是所有制的问题。  

什么是社会主义?有人说,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的本质是发展生产力。猫抓老鼠是发展生产力,狗、蛇和猫头鹰抓老鼠也是发展生产力。所以依此来论,发展生产力,不管哪个社会都是如此。据此人类社会没有性质之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与社会主义社会,统统是马克思的臆造。  

可是,马克思的伟大之处,就在他把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划出了界限,那就是,社会主义的本质是消灭剥削。消灭私有制。  

如果就抓老鼠而言,猫、狗、蛇和猫头鹰都是动物一类。如果就消灭老鼠来说,只有猫能够做到,狗、蛇和猫头鹰抓老鼠只是饥饿之事。  

如果就生产力而言,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与社会主义社会都能做到。如果就消灭剥削和私有制来说,只有社会主义社会能够做到。这个就是所有制的问题,不是生产力的问题。  

所有制的问题固然是不争论的问题,但在经济体制改革中,人们却羞羞答答的涉及了这个问题。如民进国退或国进民退问题,如国有企业改制问题,如明晰产权问题,其实都是所有制问题。既然经济体制改革涉及到了所有制问题,为什么不可以问问姓资姓社的问题呢?要知道,私有制改造(公私合营)为社会主义公有企业是采用了赎买政策,用了10年时间(1956-1966)。而社会主义公有制改制为私有(民营),采用的是贱卖政策,也用了10年(1993-至今)左右时间。所不同的是,前面的做法,把所有的工人养了下来,后面的做法,把所有的工人一刀切(买断工龄)了下来。如果不问所有制问题,何苦进行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改制呢?  

看来,所有制问题是经济体制改革不能回避也不可回避的问题。那么,不妨论论中国目前的所有制。二论中已接触到这个问题,现在摘抄如下:第一,家庭承包的只是土地的使用权,而不包括土地的所有权。土地所有权由国家占有,说明集体也不占有土地所有权。目前的状况是:家庭占有土地的使用权,国家占有土地的所有权,集体所有制已经消失。第二,作为中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全民所有制,随着集体所有制的改革也被改制。最初由全民所有变为国家所有,有国家经营变为委托经营。之后则是抓大放小,中小企业改制为民营(私有)。第三,中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是以公有制为主体,这个主体的载体是大型国有企业。在“抓大放小”的改制过程中,许多中小国有企业改为了姓私(民营),国家只抓几个(500)大型企业,依此为公有制主体。诚然,人们仍然认为大型企业是公有性质,但这些大型企业实行的聘任高管和高薪,已完全背离了社会主义按劳分配的原则。所以,这些大型企业还有多少成分属于公有性质,是一个值得考量的问题。由此,人们可知目前中国的所有制状况了。  

按照生产资料所有性质(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规律,有什么样的所有制,就有什么样的阶级关系和分配关系。前文分析的阶级状况和财政蛋糕的大小,就是由目前中国的所有制派生出来的。  

既然这样,我们主张建立社会主义共有制,恐怕是没有其条件的,也是难为的。因为,庞大的雇佣劳动者阶级,除了劳动力之外,无有任何生产资料的资产与资本人和土地所有者建立共有制。除非资本人和土地所有者把生产资料的一部分所有权,置于雇佣劳动者名下,除非雇佣劳动者用劳动力的使用权交换资本人的生产资料所有权和土地所有者的土地所有权。而做到这一点,不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问题,而是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继续革命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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