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不赞成用防腐反腐的方法解决腐败问题的
为什么?因为你防了半天,反了半天,你防了谁?反了谁?说好听点,哦,你防了腐败分子,反了腐败分子。可说不好听点,这腐败分子是怎么腐败的?还不是改革开放才腐败的?所以你防了半天,反了半天,是不是说等于是防了改革开放?反了改革开放?
说话也许不应该这么说,但事实、道理是不是这么个事实、道理?我们有些人经常讲反腐败不会影响经济发展。是,反腐败不会影响经济发展,但事实一定的经济发展又是不是与一定的腐败有牵连,这,你能说得清楚吗?
我们搞防腐或者反腐,主要应搞,应解决什么问题呢?我以为,主要不是应解决今天是有多少人贪污了,腐败了,那就应该马上把其揪出来,来个法办,不是!防腐反腐主要是应解决在多少社会经济发展的具体内容上,今天我们还无法,或还未能按照正常的社会经济发展秩序去发展。也即腐败分子都是怎么腐败的?还不是你的一定的合理的经济秩序根本就不存在,或者根本就徒有虚名,因而才叫各种各样的形形色色的腐败分子有机可乘,有空可钻?所以解决腐败或者叫社会问题,单一的靠什么防、反,不仅不解决问题,而且极容易造成混乱。
今天的腐败问题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呢?我以为,主要表现在:一,整个社会的人际关系极其的混乱。即人际关系也就是社会关系,尤其是一定的与财产、财富有关的关系。
比如改革前,改革前的整个社会人际关系呈现的是在公有之下,谁也不能比谁多,谁也不会比谁少。这样,人际,即人与人的关系,就只能是一种你不能过分的侵占我,我更不能随意侵占你。所以那时的人际关系是一种属于要由统一布置,统一安排,统一确定的一种人际关系。也即合理不合理也就那么回事。所以在这种人际关系下,腐败无法更多的产生。为什么呢?因为你一产生,那等于是侵占、侵犯了更多人的具体存在。就好像你根本就不是属于公有的范畴之列,那谁能容得了你?
可改革后不同了。改革后我们不仅仍然还有一定的表面形式的公有,而且更主要是以公开的私有的存在是遍地开花了。可在这种私有到处存在的情况之下,到底什么是真正的私有,在还根本并未完全弄清的情况之下,许多人就把不是私有的也全都当成私有了。结果就形成现如今这样的,你也可以把公有的财产当成私有的,而我也可以把公有的道德当成私有的。更主要的可能还有把公有的法律、制度、权力也一应全都当成私有的。而这样,到底私有应是什么?结果就搞成了一个极其混乱。搞成了一个要私有也没有私有,要公有更不存在。存在的只是你能拿到什么,利用什么,就拿到什么,利用什么。拿不到,利用不到,你也谁都怨不着,都活该!社会的人际关系混乱到如此程度,它腐败能不高程度、高端的发生吗?
其次是表现在社会的疏理方面也极其的欠缺。具体的就是我们今天根本看不到具体能用什么样的手段,以能有效解决、协调各个方面不同利益的欠缺。
比如改革前,改革前在这方面的解决手段是人人都可以凭自己份内的所有制性质,来解决自己应得的所有利益的欠缺。比如工人可以找单位要房子,农民可以找集体要口粮。干部、知识分子可以在自己所属的部门向有关领导反映自己的生活困难等等。可今天,由于在统一的社会所有制(我暂这么叫)下,无论什么人的财产、利益的缺失都只能通过整个社会解决,结果就形成能解决的就解决了,而解决不了,解决不完,解决起来没完没了的,就最后解决的一个不了了之。可不了了之到底最终能不能真正的不了了之,这又是一个疑难问题。因为有的不了了之,有的侥幸,有的还能有解决的一天。可有的不了了之,就像石沉大海,找都找不到在何处。而在这种情况之下,那你想,那整个社会的发展能不具体呈现一种矛盾暴发期吗?所以改革以来的腐败是怎样来的?我以为,其中之一就在腐败分子,其实是钻了这样一个社会矛盾普遍呈现多发、易发的具体情况的空子,而具体形成的。具体就是你老百姓连自己的吃喝还发愁呢,谁还有心思管腐败分子腐败不腐败?他要腐败的能帮助我解决吃喝,我还巴不得让他腐败呢!
所以改革后的社会矛盾、问题的疏理方面产生了极大的欠缺,这也是腐败呈高发的一个准备条件之一。
最后,腐败问题主要表现的方面是整个社会呈现一种无序的流动。具体就是工人可以经商,农民可以进城,干部可以“下海”,知识分子可以到处游荡。可这样一来,工人还做得什么工,农民还种得什么田,干部知识分子到底都搞的还是什么工作?这,还能具体看得清吗?根本就看不清了。为什么?因为要按说在正常的情况之下,一个人应该有什么样的工作、职业,这应该是具体根据个人的不同历史,不同特征,不同习惯,不同喜好,不同的有所合理的存在的。这就是你不干这个,你可以干别的。但不论你干什么,总不能随意的就挑选,随意的就跳槽,随意的就不干。具体就是市场经济也并非就是可以允许任何一人,任何一地,任何一部门,就可以轻易允许别人,别地,别部门,就可以轻易扰乱自己的存在。所以就整个社会来讲,其实无论何时何地,或者不管什么经济,也是不能轻易就搞乱整个社会的正常存在秩序。具体的就是流动可以,但如流动的不合理,不合适,不会对社会的正常发展与存在有好处,那则只能坚决的予以制止。
可在这方面,自改革以来,更多主张、实行的是只要能流动起来就胜于一切。于是不管是乞丐进城还是工人犯法,干部知识分子赚黑钱,全都无一例外的无法得到有效的制止。结果就是腐败的是腐败的当官的,而没腐败的则也快拜腐了。
我说中国的社会发展已经根本无法用防(腐),用反(腐)而就能解决的,是因为一定的社会不合理发展,已给整个社会造成了严重的创伤。而医治这种创伤不采取积极有效的方法,相反只防,只反,那能解决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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