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肢体执法’向‘武力执法’的危险转变
可能本人患有“杞人忧天症”,看问题总爱跟“天”联系在一起。如果你将“杞人忧天”与“耸人听闻”划等号,那是不公平的,因为它们区别就是一个纯属添乱,而另一个则纯粹是忧患,为的是极正义的社会稳定。
于是乎,我就又将贵州省关岭县公安局坡贡派出所副所长张磊用枪打死两名村民的案件与共产党的天下这个“天”联系在了一起进行分析,得出的结论是:行政执法,由‘肢体执法’向‘武力执法’的转变,是一种十分危险的倾向,不论是对执政者还是被执政者来说,都不是好兆头。
张磊用枪打死两名村民案,正在调查中,我对此不好具体说什么。只能说倾向,论大局,讲政治。从执政者和大人物对我们的要求来说,这也没错,只有好处。
古今中外的无数例案证明,执法的方式总与犯法方式是一对有机的统一体,相辅相成,相生相克,对立统一。要想社会里没有反抗,你就必得消除压迫与剥削;要想没人“揭竿而起”,你就必得消除暴政与苛政;要想人人依法做事,你就必得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在这对矛盾中,执政者、执法者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因为这两者是强势群体。中国有两句俗话,一句叫做“一个巴掌拍不响”;另一句叫做“针尖对麦芒”。意思是说,你的巴掌再大,针尖再硬,如果欺人太甚,不依不饶,屡次三番,那“土颗粒”也会犯劲儿,兔子急了也会咬人。所以凡事都必须讲究个“度”。
执法如果无“度”,也叫无法无天,那就会走向反面。我们之所以忧虑,之所以劝告要警惕‘肢体执法’向‘武力执法’的转变,是有危险的,其危险就在于‘武力执法’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讲,有导致“武力抗法”的倾向与可能。别怀疑这种可能性,因为他已经被无数事实所证实其道理颠覆不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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