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又出事了。一向以敢说真话著称的《新京报》披露了这一消息。征地方与护地村民发生“冲突”,一名村民被刺死,另一名村民被刺成重伤(强国论坛转载了《新京报》的消息,链接:http://bbs1.people.com.cn/postDetail.do?boardId=1&treeView=1&view=2&id=97316271)。报纸把这一事件称为“强占耕地致村民死亡”,显然是“客气”了。征地方为了征地没有必要出动200人,这明显是暴力掠夺。“刺死”用的是什么凶器?可能是匕首一类,看来是早有准备。双方也不会发生冲突,顶多是发生了纠纷,即持不同意见,且当时村民应当是赤手空拳,或多数是赤手空拳,否则受伤的绝对不会只是村民。这是一起以掠夺耕地为目的对敢于反抗的村民进行的血腥屠杀,而不是“致死”。不过考虑到新闻审查的严格,《新京报》能够做到这些,已经难能可贵了。
反腐人士王培荣一直举报江苏黑社会的事儿。被举报方在网上予以反驳。我个人一直拿不准谁说的是真的。现在我倾向于相信王培荣了。邳州的事情,就是典型的黑帮做法,用刀威胁不成,便杀人。
事件发生后,我们看到了一套非常熟悉的程序,一套法律没有规定却一直在进行的程序,各级领导相继做出批示,然后中央部门派员前往调查。发生这种事情已经不是一次了,程序也早就熟练了。这个程序没人设计,至于它是怎样形成的,我也不清楚。不过有一点是清楚的,这个程序最好不要启动,因为每次启动都是以死人为条件的。启动程序除了“死人”这个条件之外,还需要有一个条件,消息中已经说了,“震动中央”。然而各地设置的驻京办都是一个个很好的减震装置,保持了中央的“稳定”,所以中央并不是那么容易震动的。死了人,又没有“震动中央”,死者家属拿了一点儿补偿就闭嘴,连一个“批示”也换不到的情况,想来也应当是有的。
死人之后怎样?有些结果是大家都看到了的。死者家属拿了一笔补偿款,行凶者也往往“受到了法律应有的制裁”。当事官员有被免职的,可能过不了几天便在另一个地方复出,这些大家都见到过,也不是什么新闻了。也有些结果是大家看不到的。媒体往往在行凶者被判刑,当事官员被免职后,就去报导其他消息了。而经过一段时间之后,我们便淡忘了这件事。我们实在太容易淡忘了。我们的激情膨胀得快,消失得也很快。此后的结果,我也没看到。但我可以猜一猜,地可能该怎么征还是怎么征。我没有任何证据,只是随便猜猜。
如果每次行凶事件的凶手都能够伏法,这种事不会持续发生,这一点几乎是肯定的,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是亡命之徒。另外,从事件本身我们也应当发现一个问题,手持凶器冲在最前面杀人的,肯定不是负责征地的头头。真正的凶手安然无恙,而作为工具的凶手伏法。如果我是真正的凶手,我也会这么干。比如说,我花一万两银子收买岳不群杀害令狐冲,得到一百万两银子的好处,再拿出五万两去安慰岳不群的妻女,而对受害者家属的补偿则直接由政府支付,这的确是一笔不错的买卖。干玩这件事之后,我当然要去干另一件同样的事。至于领导喜欢搞个批示,搞就是了,关我鸟事。
征地、对抗、冲突、死人这一系列事件已经形成了一个逻辑规律:不死人没事,告到哪里都没人管,实在不行有驻京办盯着。死了人会有领导相继批示,不过批示了也没事,因为这个游戏的真正玩家并不在这个程序规范的范围内。
如此而已,如此而已,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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