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年初,邓小平在视察南方时,针对一段时期以来,党内和国内不少人在改革开放问题上迈不开步子,不敢闯,以及理论界对改革开放性质的争论,指出:“要害是姓‘资’还是姓‘社’的问题。判断的标准,应该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从此,三个“有利于”成为人们衡量一切工作是非得失的判断标准。
三个“有利于”的判断标准用来衡量改革开放各项工作,也是区分姓‘资’还是姓‘社’的试金石,三个“有利于”相互关联,补不可分割,有一个必有其他两个,无一个必无其他两个。三个“有利于”又具有正反两个方面的意义,即也可以用“是否不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不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不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来衡量一切工作是非得失。而对于某项具体的改革开放政策可以从三个阶段来衡量,首先是要不要的问题,第二步是如果要的话,应该怎么办的问题,第三步是政策实施后的成果问题。这个三个阶段都应该用三个“有利于”来衡量,但是衡量的方法又是有区别的。
关于要不要的问题,要从正反两个方面的分析,既要看现行的政策是不是有三个“不利于”的方面,又要看如果不施行现行政策,会不会出现不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情况。例如,对于食盐专营制度问题,有人提出要改革,那么我们就用这样的标准来衡量一下。食盐专营制度是否不利于发展社会的生产力?是否不利于增强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不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如果食盐不由国家专营的话,会不会出现不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情况呢?会不会阻碍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会不会削弱国家的综合国力?会不会降低了人民的生活水平?我们从这几个方面的判断,去调查研究,去辩论,就能使政策越辩越明了。
关于怎么办的问题,主要是看具体的政策如何把三个“有利于”落实到行动中,即围绕如何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如何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如何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这三个方面来制定。从这三个方面来解释新政策的可行性,也从这个三个方面来预防新政策的缺陷,如此则可以保证新政策朝着正确的方向执行。
关于成果,就是看新政策执行后的是否取得了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成果,同时也要看有没有产生三个“不利于”的情况。如此正反两个方面的衡量,可以全面客观的衡量新政策的好坏,同时也能判断是否需要进一步的改革。
笔者在学习的时候,深感对于三个“有利于”的解读只重其推动改革的一面,忽略其约束改革的一面。没有约束的改革就像没有沟渠的水,非但灌溉不了庄稼,反而会成为淹没良田的洪水。只强调改革的一面会带来严重的后果,会使政策的执行背离其初衷,对于因改革产生的不良后果既无法分清责任,也不能从中汲取教训,更会造成为了改革而改革,甚至会打着改革的旗帜,造成新的资产阶级,从而使改革的成果落入少数人的手中,最终葬送了改革。这都是因为判断标准片面,没有运用矛盾的正反两方面来进行判断而造成的。对于任何一项政策,不能一味的强调其改革的必须性,更不能说改革就是好的,不改革就是不好的,还必须要强调其不利的一面。强调不利的一面,不是为了阻止改革,而是要事先划定条条框框,挖好沟渠,把改革往有利的方向引导,而不是任由其泛滥,直到成灾,最后由人民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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