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言必信行必果必须确保------
http://ezheng.people.com.cn/proposalPostDetail.do?boardId=1&view=1&id=59181
经国务院批准执行的由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2006年-2010年)》明确提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费水平形成差距,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并把“缩小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费水平的差距”作为“十一五”规划纲要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今年是规划纲要执行的最后一年,缩小养老金差距的目标任务能否圆满完成?此前很多人对此存有疑虑。有的人甚至根据养老金差距继续扩大的现实情况提出忠告:“不要让缩小养老金差距成为骗人的话!”事实也确实不容乐观。纲要实施前的2005年,企业、机关、事业人员的月平均退休金分别为713.75元、1469.42元、1345.58元,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之间的退休金差额分别为755.67元、631.83元,相差倍数分别为2.06倍、1.99倍。“纲要“实施只剩一年了,差距不但没有缩小反而急剧扩大了。目前企业与机关事业的养老金差额已由初期的六七百元扩大到2000元左右,相差倍数也由原来的两倍左右增加到三倍以上。很多人眼看着养老金差距一天天拉大,早已对缩小差距失去信心,因为这个差距也确实太大了!
正当人们几乎完全失去信心,对今年缩小养老金差距再也不抱任何幻想的时候,传来了振奋人心的消息,温总理在 1月19日 上午主持召开的国务院第四次全体会议上,明确提出:要“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各项目标,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各项目标”, 当然要包括《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2006年-2010年)》提出的“缩小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费水平的差距”这一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这使人们心中对于今年大幅提高企业养老金,缩小企业与机关单位巨大的养老金差距,实现公平养老重新燃起了希望之光。
尽管温总理重申了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各项目标的要求,要真正完成缩小养老金差距的目标却并非轻而易举的事情。因为缩小差距意味着到今年年底二者的差距就要从目前的差额2000元以上至少缩小到2005年底的六七百元以下,相差倍数也必须从目前的三倍左右降低到两倍以下。要完成这一目标,其难度就可想而知了!
实现缩小养老金差距的目标,我们可以做一个大概的估计,即使将原来的差额六七百元缩小到500元,也至少要从目前的实际差额2000多元缩小2000-500=1500元以上。按此计算,缩小后企业的养老金水平平均在2800元左右,机关事业的平均水平在3000至4000元之间,虽然差额不一定能缩小到500元以下,但相差倍数已降至两倍以下,由于尚在逐步缩小过程中,还可以说得过去。缩小的方法有两个:一种方法是“填谷就峰”,即缩小的差额全部通过企业增加养老金来实现,这种方法企业养老金增加的多,企业退休职工受益大,但国家的财政负担较重,另一种方法是“削峰填谷”,即机关事业单位少降一点,企业多升一点,这种方法机关事业人员要受点损失,企业人员增加幅度比前一种方法稍小一些,但国家的财政负担较小。不管采用哪种方法,2010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都会有一个较大幅度的提高,基本相当于较前翻了一倍多。但这并不值得惊奇,因为机关事业人员此前早就有了示范效应。通过最近两三年内增加退休金和加发津补贴,他们早已在本就高于企业水平的基础上实现了翻番甚至更高的水平。企业今年增加的部分只不过是弥补了部分新拉开的差距,差距仍需继续缩小,直到公平合理为止。
怎样才能确保“十一五”规划纲要缩小养老金差距目标的实现?必须针对造成养老金巨大差距的两大根本原因下决心做好两件大事,才能顺利达成这一目标。一件大事是归还国家对企业退休职工的社保历史欠账。只有解决了这个问题,才能解决资金来源问题。否则,缩小养老金差距只不过是一句空话!养老体制改革前,由于国家对企业职工实行低工资高积累的分配政策,工人的剩余劳动所提供的资金以利润、税金和国有资产增值的形式全部上缴国家。据顾龙生编著的《毛泽东经济年谱》中提供的资料,上缴部分超过工资11倍多。据估算,60年累计上缴总额达百万亿以上。从中减去作为国家管理必要扣除的税金以外,其余所形成的国有资产的产权无疑是属于创造它的国企职工的。其中当然包括了职工养老、医疗所需社会保险费用。因此项怀诚说:“国有资产就是企业退休的老人创造的”,“已经退休的老人,就把国有资产变卖了,给他们养起来就是了。为什么呢?因为这些资产就是他们创造的,他们实行低工资,从牙缝里省出来创造这个财富。现在他们老了,不能工作了,新的人实行新的方法,老的人应该把这个国有资产的股份卖了以后给他们养老。”早在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时,就有吴敬琏等若干经济学家和经济工提出归还社保历史欠账的建议。吴敬琏提出:“补偿国家对他们的社会保障欠账。显然,这样做是既合理又合法的,因为在工资扣除基础上形成的这部分国有资产产权本来就属于为这种积累作出贡献的老职工,在改行个人账户制时自然应该将这部分积累还给他们。国家是否偿还曾为国有资产的存量积累作出过贡献、又往往在经济改革利益重组过程中受到利益损失的老职工(包括养老保障体制改革前已退休的‘老人’和已参加工作多年、现仍在职的‘中人’)的这笔欠账,是一个关乎数以亿计的老职工的基本权益和政府政治信誉的重大问题。”,他指出:“总体来看,这种需要由政府负担的养老保险隐性债务规模很大,世界银行1997年估计为当年GDP的46%~69%;一些经济学家的估计为当年的71%至94%不等;国务院体改办课题组的估计更高达145%。”如果按国务院体改办课题组当时的估计高达145%测算,这种需要由政府负担的养老保险隐性债务规模将高达11.45万亿元以上。并忠告说:“对老职工的这笔养老保险欠账问题不解决,新的养老保险体系无法正常运作,建立社会安全网、保持社会稳定就会成为一句空话。”13年后的2006年7月,他仍在呼吁:“ 另外一件事,是归还国家对老职工的社会保障欠账。这件事也是目前的国家财力完全可以做得到的。‘非不能也,是不为也’。我还是呼吁尽快把这两件事情办成。”不知什么原因,归还社保欠账问题一直悬而不决,“空账户”运转一直持续至今。不得不通过挪用年轻职工个人账户上的资金为老职工发养老金的办法来应对,同时造成了社保基金的巨大缺口。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室主任徐东华表示,社保基金缺口“是一个惊人的数字。”由于社保基金存在巨大缺口,形成寅吃卯粮,入不敷出的局面。因而企退职工的养老金只能被迫维持在低水平上。这是造成目前企业养老金严重偏低的根本原因。不及时解决欠账问题,面对社保基金巨大缺口,连维持目前10%的微调有的地方都开始反映社保基金难以承受了,更何以谈及大幅提高企业养老金,缩小同机关事业退休金的巨大差距,完成“十一五”规划纲要的目标?要打破这一困局,根本出路在于国家下决心立即偿还社会保障历史欠账。政府对百姓的这笔巨额欠账既然是显而易见的不争的事实,国家就应该从维护数以亿计的职工群众的权益出发,本着实事求是,既不要让企业退休职工吃亏,也不能让国家承受损失的原则,予以及时圆满的解决。欠账还钱,天经地义。无论是从古人的“民为邦本,本固邦宁”,“民为重,社稷次之”的传统理念讲也好,还是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出发也好,政府都应该及时主动地归还欠账,绝不能失信于民,即使砸锅卖铁也得把这笔欠账还清。这样做了才能既维护了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政府的政治信誉。
第二件大事是要立即解决十几年来人民群众强烈不满的的退休双轨制问题。只有解决了这个问题,才能从制度上彻底解决养老金差距越拉越大的势头,从根本上保障养老待遇的公平合理。否则,即使养老金差距暂时缩小了,还会像脱缰的野马,易放难收。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来,由于只是企业率先实行了统账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机关事业单位拖延至今迟迟不进行改革,仍然沿用计划经济时代近似供给制的一套退休制度,由于二者在制度模式、资金来源、待遇计发、调整机制、管理体制等方面存在着很大差异,发展成为今日退休双轨制的局面,造成二者之间养老金水平的巨大差距,并且愈演愈烈。目前,机关事业养老待遇水平已超过企业三倍以上,差额也升至2000元以上。随着差距的不断拉大,退休双轨制的弊端日益显现,其合法性、公平性不断受到强烈质疑,企业退休职工的不满情绪与日俱增,呼吁之声更是日趋强烈。关于退休双轨制的严重弊端和巨大危害性,本人在E政1055号提案中已有详细论述,在此不再赘述。需要提请注意的是,根据 1月21日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09年国民经济运行数据。其中,全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总收入达18858元。而据人社部公布的数据,目前企业养老金月人均1200元,年人均14400元。这就是说,去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总收入的18858元要比企业退休职工的年总收入14400元远超出4458元,即超出了企业退休人员年收入的31%,或者说,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年收入仅相当于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总收入的76.36%。与平均水平比较,企业养老金水平实在是太低了,太低了!这就意味着,目前已经退休的4728万企业职工,这些伴随共和国走过了60年风雨历程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开拓者,现代工业、现代国防建设的奠基人,改革开放事业的主力军,这些共和国的有功之臣,作为建国后第一批产业工人阶级,他们退休后的实际生活水平已经远低于城镇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事实证明,企业退休人员确实已经成为仅次于城市下岗、失业人员的低收入阶层了!不仅一般企业退休人员退休待遇严重偏低,就连那些企业退休的高级专 家甚至 教授级、研究员级高级专家,以及那些尚健在的建国创业老干部的平均年收入也仅有一万六七,也难以达到这个平均数字。而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机关事业退休人员的年收入却远远超过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总收入,至少在两倍以上。如果以城镇平均收入水平作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标准的话,机关事业退休人员可以双倍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而远低于城镇平均收入水平的企业退休人员则尚未分享到改革发展成果!这对于直接创造物质财富的纳税人来说,确实是太不公平了,太不合理了!这种悬殊的差距和极端不公平的状况必须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及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同时这也表明,废除退休双轨制,建立统一的公平合理的养老保险制度的任务是多么紧迫,多么刻不容缓!
完成“十一五”规划纲要缩小养老金差距的目标,上述两件大事缺一不可。归还了社保历史欠账,才能解决资金来源问题,否则一切无从谈起。只有建立了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才能从制度上保证养老的公平性和保持养老金的合理差距,从根本上解决差距失控的问题。否则暂时缩小了的差距又会重新拉大。这两件大事关系到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关系到社会的公平正义,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关系到数以亿计的企业职工的基本权益和生存状况,更关系到政府的政治信誉和干群关系、党群关系。本应早就做好的事情拖延十几年尚未完成,已经造成了许多难以挽回的损失。举个明显的例子, 吴敬琏 先生提出的对“老人、中人”补偿的问题。“老人”是指养老保险改革前退休的职工,即使从1997年算起,至今拖延13年了,60岁退休到今年73岁了,已经到达国人目前的平均寿命,至于1997年以前退休的年龄就更大了。这批老人无疑已经有相当多数离开了人世,余下的人也已进入人生的末段。这就是说对“老人”的补偿问题已渐进尾声,剩下的问题主要是补偿“中人”的问题了。对于奋斗终生,补偿尚未实现已经离世的这部分“老人”,难道有关部门和责任人就没有一点歉疚感吗?即使有所歉疚,难道是可以挽回的吗?若继续拖延,是否还要留下更多方面的难以挽回的损失和歉疚呢?对此,照理是应该问责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但无论如何不应再继续拖延下去了!
不管采用什么方法,也不管达成目标存在多大困难,既然这一目标早就列入了政府“十一五”规划纲要,既然国务院总理再次提出明确的要求,那就代表政府的决心,体现了政府的意志。缩小养老金差距,既是政府规划纲要的目标和任务,也是政府对人民群众的承诺;是一项必须完成的硬任务,而不是可完成可不完成的软任务。政府言必信行必果,既定的目标和承诺必定要千方百计按期完成,才能取信于民,维护政府的公信力。我们完全可以相信,“十一五”规划纲要关于缩小养老金差距的目标应该是可以按期完成的,是可以期待的!
实际上,就目前的主客观情况来看,达成缩小养老金差距的目标应该说是已经具备了很多有利条件。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加大国民收入分配调整力度,增强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众消费能力”。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严重偏低,其平均收入只相当于城镇家庭人均总收入的76.36%,生活水平明显偏低,显然属于需加大调整力度,增强消费能力的低收入群体。今年1月2日温总理在齐齐哈尔市看望群众时对一位从企业退休多年的老人说:“如果国家财力可以,还会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只要政府下了决心,缩小养老金差距,完成“十一五”规划纲要的目标是完全可以办得到的。从国家财力上来看,也已具备了充分的条件,可以说是“既可能,又可为”的。随着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国家财政收入逐年增加,国有资产大幅增值,国家完全有能力拿出一定财力,尽快归还社保历史欠账,大幅增加企业养老金,从而缩小日益拉大的养老金差距,圆满完成“十一五”规划纲要的目标任务。过去,项怀诚说“国有资产就是企业退休的老人创造的。他指出:应该把这个国有资产的股份卖了以后给他们养老。划拨国有资产充实中国养老金,中央到了该下决心的时候了”。现在看来,是否一定要变卖国有资产来养老呢?近年来国有企业利润大幅增加,高的年份达到上万亿元,差一点的也有六七千亿元。这就是说,不许动用老本,不需变卖国有资产,每年仅用国有资产的盈利即可满足为企业退休老职工养老的了,而且增加的幅度还比较高,何乐而不为呢?如果再同时开辟其他一些资金渠道,完全解决企业养老金严重偏低和与机关事业养老金差距悬殊问题的进度还会加快。
「 支持!」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