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帖一枝清荷
读了你的认识毛主席(12),如果直说,我认为你的看法有些偏,与其说我们当年存在的问题是“左”,不如说是机制不完善,也就是不彻底,而且有致命缺陷,这个缺陷就是工农当家作主不到位。“左”的干扰是严重的,但这是形左。成熟是个过程,无产阶级的阶级意识也有个过程,宣统长到光绪的年龄是个过程。不过,我也有点“左”。
无产阶级专政是你谈的中心问题,就此讲讲我的粗浅认识。
无产阶级专政的形态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即:共产党领导的——公有制上的工农当家作主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全权下的——人民政府、人民军队、人民公检法和媒体等三个有机环节的依存和制约。
两头都是为中间服务的,三者的不断的定位和不断严密的关系就是有效机制。
60年来,成功和失误无疑都在三者及其关系的把握上,也就是说,缺陷就在三者的定位及其关系的不成熟上。
三者的关系也进一步告诉我们,无产阶级专政是阶级专政,不是什么一党专政。而一党专政的说法和做法是曲解,也是无产阶级专政不能完全实现和蜕变的关键。这里的问题无论如何不是“左”,更多的是官僚主义惹的祸。
1、关于党的领导。前30年,是围绕两条路线斗争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这是符合对立统一规律的有生命力的体现,但文革前的斗争是不公开的,这就将无产阶级和人民大众关在斗争之外了,对实现无产阶级专政是不利的。文革把斗争公开了,这是无产阶级民主迈出重要的一步。但由于民主的运行和产生结果是自发的革命形式,是两个阶级、两条道路、两条路线斗争的爆发的反映,客观上形成了一派压服一派。尽管主席纠正了,强调大联合了,但保守派的概念很难洗刷掉,并且情绪化,而保守派的成员多是基础群众,因为走资派没有得到充分表演,阵线不明,面目不清,反对的不多,加上极左乘势,充当了文革的形象,这就埋下了否定文革的重要群众基础。显然,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的发展还需要格式化,即形式上的法律化,即需要制度。我的看法叫:平等争论,工农裁决。工农裁决,就是全民裁决,工农裁决也是不难的,一个村,一个单元,在农会的主持下全员投票,你指南街村,我讲小岗路,二者任其择一实施。四五年一次。一厂,一校,一店……的基层单元统计结果,你的票多,你的路线当选,就是说,你的路线获得了大多数人民的支持,你的路线就成为人大的执行路线。党的领导,集中体现于对人大、军队、媒体等的路线领导或指导。
2、关于人大。当年的缺陷除了没有裁决路线权,主要还有两点:一是最高权力机构不到位,一定程度被党的领导包办。这里有许多事有待于做。二是最高权力机构没有落实到基层,因此,一切权力归工会、农会、职代会,这是从工厂农村到全国人大的方向。候选人标准由党制定。实行自下而上的选举制。基层单元在自主选择路线的同时,先选举出新一届工会、农会等。然后由村农会聚会自主选举出乡农会,依此,逐级直至全国人大。委员长是国家元首,一切委员都要定期参加所属基层的工会、农会活动,全国工会、农会、学会、商会等归属人大下属机构。人大全权管理政府,参与党对于军队的领导。这三条缺陷的弥补,就是真正实现工农当家作主的制度建设,是无产阶级民主的根本保证,是严格区别于资产阶级民主的标志。对于资产阶级民主的技术性当然需要借鉴,但其土壤必须清除。学习剥削阶级拿起枪杆子,但枪口必须对准剥削阶级。人大的权力主要是裁决权,当仁不让。
3、关于人民民主的工具。上款已经提到基本归宿。必须着重思考的是枪杆子和笔杆子,都必须绝对服从党的路线,可以由党、人大和政府协同管理。
总之,以上所述,一是确保公有制及其工农当家作主的地位,二是避免人亡政息,三是杜绝枪指挥党。细节我实属不懂,只是思路而已。
我坚信人大制是最先进的政治体制,三个环节及其关系是领导被领导和协同关系,又是监督制约关系,公有制及其工农当家作主的完善是无产阶级专政的根本目标。其中牵涉公有制和私有制可否并存的问题,我说道理是明的,禾苗和稗草不能并存,在宣传和政策引导上是不能含糊的,但工农有局部选择权。一个村选择单干,是在限制下的,绝不可买卖土地,料想,人们三五年就会吃尽苦头,自己会要求走回头路,当然是欢迎的。
以上谨供参考! 201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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