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农村组织建设―――建立农协会
原农村承包分配体制:交足国家,留足集体,剩下自己。农村税费改革之后,这样的分配体制已被打破;原有的农村组织产生于计划经济时代,现在市场经济在我国确立,有必要对农村组织重新定位。现在取消了农业税,对种粮农民进行补贴,保护价收购粮食,增加农民收入,调动农民积极性。然而农村的经济组织更显真空,与农业现代化发展的矛盾更为突出,因此有必要建立农民自己的组织―――农协会。
一 建立农协会的意义
(一) 是适应“小政府,大服务”的政府改革方向。
经过多年实践表明,政府直接干预农业生产是管不了,也管不好的。村支部·村委会名为集体经济组织,实际是最基层的政府组织,往往通过行政命令的方式来管理。虽然颁布《农村组织法>”实行“农村自治”,但种种原因,很难走出行政的烙印,有必要对农村组织进行改造。现在农村的农业生产是一盘散沙,缺乏有效的组织。假设有这样的组织,代表农民的利益,按市场的导向,调整农业结构,降低生产成本,实行有效的统分结合,政府退出的职能由“农协会”这样的组织来及时替代,。所以说建立农协会是符合政府改革方向的。
(二) 农协会是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的组织。
农村承保责任制后,农户是分散的群体,也是弱势的群体。其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只有忍气吞声。“民不与官斗”的思想在农村普遍存在。因而有必要成立这样一个组织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当一位或一部分农户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争取权益的不是一个人或几个人,而是农协会这个组织,用法律的手段保护每一位农民合法权益,解决农民这一弱势群体的问题,推动农村法制化进程。
(三) 建立农协会是完善“农村统分结合双层服务体系”的需要。
农村改革初期就规划农村发展方向:建立统分结合的农村服务体系。然而农村改革二十多年,这样的体系仍未建立,这说明党在农村的政策是不够的,对农民的关心是不足的。因此我们党是人民的党,就应该给政策,建立这样的体系,而农协会能担当此任。因为农协会是代表农民的整体利益,是在平等·自愿·自主的基础上建立的自下而上的组织,因而能把握统分结合的度。
(四) 建立农协会是我国农业“入世”的需要。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农业将受到冲击。怎样提高农产品的竞争力是我们思考的问题。如果缺乏有效的市场主体,竞争力将无从谈起。农协会作为连接每户农民的组织,站在时代的前沿,为农民提供最新的市场信息·技术信息·资本信息,实现生产要素最佳结合,降低成本,提高质量,从而确保农业安全入世。
(五) 建立农协会符合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
市场经济关系是指市场主体之间的关系。农村承保户在市场经济关系中作为市场主体存在,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在我国这样的主体是一个庞大的群体,如何有效组织管理这样的群体,将对我国经济的发展起决定作用。规范·约束市场主体行为有法律法规外,还有各行业协会自律规定。作为基础行业的农业具有自身的特点,也应当有自己的协会。它是农民的自律组织,是农民和政府沟通的桥梁。因此建立农协会是符合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的。
(六) 建立农协会,实现农民当家作主,调动农民积极性,加快经济发展。
我国十三亿人,九亿农民。如果将九亿农民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将产生巨大的能量,我国经济将呈两位数增长。但现状,农村承保责任制后,农村是一盘散沙,没有组织,至少没有有效的组织,组织农民生产,组织农民走向市场。有的农民走出农村,先进入市场致富了,但这是自发的,这样的农民还很少,如果有这样的组织将九亿 农民融入市场经济大潮中,那中国的富强将指日可待。只有用“三个代表”武装起来的农民自己组织―――农协会担当此任。
二 建立农协会的设想
按照市场·国家·农民三者的关系,设想在农村建立这样自下而上的组织:以小组为单位选出若干名农户代表,在从农户代表中直接选出该村农协会主席。村协会主席享受村干部待遇,不受村委领导,但列席涉及农民利益的村委会议,并主持召开农户代表会议。农协会实行两年一届选举村协会主席。农户代表随时可受所代表的农户更换。在乡级人大设立农协会,定期召开村协会主席会议,解决村协会解决不了的问题。县级以上人大同样设立设立农协会指导机构,交流经验,解决涉及农民利益的问题。(中国是农业大国,农村·农业的问题实质是农民的问题,农民的问题解决了,其他问题将迎刃而解。)
农协会的职能:
1 监督职能。
农村承保责任制后,农村“两委”名为集体组织,实际是最末级的政府组织,农村的积累早已不复存在,而且大多负债累累。原有何在?就是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国家审计管不着,乡级政府管不了(分税制后,乡级政府只管向村级分任务,于是村官们借款完成任务,乡级政府自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部分村官素质差,大吃大喝。农民只有怨言,部分地方出现信访事件,于是换村干部,换后如何?体制未变,仍是如此。成立农协会后,农协会定期组织农民代表查看村级财务,让农民了解集体的钱是怎样化的,这样村干部就不敢乱花钱,就可抵制各种不符合规定的收费。
2合理确定农业生产统分结合的度。
各地的经济水平不一样,农民素质差异,农产品结构差异,市场化水平差异,对农业那些该统一,那些该分散,很难把握。如果把握不当将会破坏生产。农村承保责任制后,农户呈分散经营,造成生产要素的浪费。如果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建立农协会,以市场为导向,以降低成本为增加农民收入为目的,把握统分结合的分寸将不难解决。例如收割小麦,每户的耕地都是一小片一小片,假若农协会以自愿为基础征求农户意见:是否使用联合收割机。统计使用收割机的面积,可成大片收割的以低于市场价格租用收割机,这样可提高收割效率,降低收割费用。农户和联合收割机手都能待到实惠。从而在农业机械化与农户分散经营找到结合点。再如,哪种品牌的农药·化肥·种子经多年实验,选择适合本地的,以自愿为基础,征求农户意见,统计数量,直接与厂商或商家联系购进,可减少进货环节,降低进货成本,相对也增加农民的收入。随着粮食市场的放开,农户种出的优质粮食,农协会以自愿为基础征求农户销售数量,统计后,以高于市场价格直接销售给厂家或经销商,由于厂家或经销商省去收购费用,可让利与农户,增加农民的收入。
2 沟通政府与农民的桥梁。
政府的某项公益事业规划·产业规划通过农协会争求农民意见,确保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减少因决策失误引起的重大损失。农民的想法也可通过农协会向政府表达。从而实现“密切联系群众”这一党的法宝
3 当农户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农协会运用法律手段帮助农户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4 调整·规范农户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协作生产关系。
三 村支部·村委·村民大会·农协会四者关系
重新定位农村组织建设,应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解放生产力,推动农村民主法制建设为目的。
村支部是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思想进步大公无私的农民组成的集体,是以三个代表为指导思想,带领农民致富奔小康的先进分子组成的集体。而不是现状村支部书记是一把手(权威人物)村级任何事务由他决定,再加上村支部书记名为组织选举产生,实际为上级任命,。农村党员缺乏(除了村干部就是几位老同志),由于党在农村的政策不够,党在农村的向心力已不复存在。这样是非常危险的。
村委会是村级事务的执行机构,是由村民大会选举产生。然而几千年封建社会思想残存,农民选举意识差,就是有这样的意识,乡级派来执行选举的干部害怕:参加投票人数达不到法定人数,无休止投下去。于是走走过场,原有村干部连任。这样虽然违反了《组织法》,但这是普遍的事实,只要没人告状,也就没人追究。选举自然就合法了。年复一年,届复一届。村干部对农民只有收钱,没有对农民干点好事。农民也就对村干部淡然视之,谁干都是这样。现在农村税费改革之后村干部从无休止的收钱中解放出来,却无事可干,因此有必要从市场的角度对农村组织从新定位。
村民大会是农民制定村民规约,行使民主权利的机构。然而现实中,农村很少召开过村民大会,重大事项都有村支部村委决定,农民的参政意识几乎降到零。就连村委换届都走形式,村民何来的民主?乡级政府为什么知道基层情况又淡然视之呢?可见党在农村的政治基础是多么薄弱。李昌平的《我向总理说实话》反映的农村问题是中国的共性问题,我反复思考:为什么?答案只有一个:农村的上层建筑与农村经济基础严重错位,有必要以农村承包责任制为基础,以遵守市场经济规律为指导思想,以调动农民积极性为出发点,重新定位农村的组织建设。
农协会的诞生是以农户作为市场主体,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考虑,以保护农户合法权益,协调农业生产,调整农业结构,降低生产成本,逐步实现规模经济效益为目的,在自愿的基础上,自下而上成立的松散组织。农协会的根扎在最基层,代表农民的根本利益,因此与党的宗旨是一致的,能保证党的政策在农村不折不扣的执行。农协会是沟通政府与农民的桥梁,能解决许多政府解决不了的问题。如:调整农业结构,政府通过行政命令进行干预,结果适得其反,往往劳民伤财,就是因为违背了政府不是农业生产的市场主体这一客观规律,不承担投资的任何风险。如果政府通过农协会争取农民意见后,进行科学规划,具体由农户依据市场行情·技术要求,决定生产什么决定怎样生产。生产同一农产品的农户,农协会可组织技术交流,聘请技术专家进行指导。农协会作为农民的组织,能提高农民的民主参政意识,正确对待村民大会,行使民主权利,实现农村自治,加快农村民主法制进程。农村的政治经济的发展,自然会涌现一批思想进步的农民,及时吸收到党组织中,促进党组织建设。因此说农协会是重新启动农村政治经济的发动机,是市场经济在农村的召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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