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大贪官被判刑》
据媒体报道,“19日,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黄松有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是大贪官。如果不是落马,谁会相信?那可是最高法院,是人们打官事最后的一点希望,碰上这样的贪官能不比窦娥冤吗!遇上这样的贪官,可谓公理何在,法律何在,原来都在钱与权的那边!北宋还有个包青天,敢正法立斩驸马爷,要是陈世美遇上今天的黄松有恐怕也就不会做刀下之鬼了,历史也就少了一部脍炙人口的好戏看,只是苦了秦香莲,谁让你没钱没权没势力呢.
黄松有的落马让人多少欢喜多少忧?喜的是又挖出一个大贪官,虽然是冰山一角,但打掉一角算一角。忧的是还有多少个这样的贪官潜伏在高层官位上,危害着社会,危害着党国。
“黄松有利用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的职务便利和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有关案件的审判、执行等方面为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卓伦等五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上述人员钱款共计折合人民币390万余元。”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这句经典名句,在今天的官场上也可算是发挥的淋漓尽致了。法院和律师勾结吃黑钱,政府官员和开发奸商结吃黑钱,警察和黑社会勾结吃黑钱,医院和药商勾结吃黑钱,教育和招生勾结吃黑钱,数不胜数啊!也许网友会知道的更多一些。
黄松有和律师结伙吃黑钱,在这样腐败下操控“法律”,谁还会相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呢!谁还会相信有多少正义和公理可言呢!谁又敢去相信呢,最高院出了大贪官,那么中院呢?法院法庭呢?不是危言耸听,确实让人寒心.一个黄松有下马了,还又多少个黄松有还骑在人民的头上正在作威作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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