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介一个新雷词:被恐惧
大兴村民李国谅因拆迁时扬言点汽油,被诉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昨天上午,该案再次开庭审理。7名村民为李国谅作证称,当时并没有感觉到恐惧。(中国新闻网)
事情的经过这样的:2008年初,大兴区瀛海镇三槐堂村拆迁。村民李国谅表示,拆迁违法,如果政府强拆,他将点燃家中存放的汽油瓶。半个月后,李国谅被警方带走。警方在李国谅家中搜出两瓶汽油和一个未有可燃气体的煤气罐。大兴检方以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起诉李国谅。 大兴法院一审时,瀛海镇政府证明,李国谅在自家藏有礼花弹、汽油瓶等危险物品,并扬言与政府对抗。大兴公安分局两名民警也作证称,李国谅曾表示在政府强拆时引爆汽油瓶等物,当时周围多名围观群众表示恐惧。据此,去年7月,法院判决以李国谅犯有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刑1年3个月。李国谅上诉至一中院,去年11月2日,一中院裁定一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将案件发回大兴法院重审。李国谅被取保。
从中可以发现,李国谅被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证据”有三:一是口头表示了“恐怖信息”;二是家中有“瓶汽油和一个未有可燃气体的煤气罐”,还有“瀛海镇政府证明”的“礼花弹”;三是大兴公安分局两名民警的作证,“当时周围多名围观群众表示恐惧”。
看来,这个案件的“关键”是有没有群众“恐惧”了。
据报道,昨天该案再次开庭。庭上,公诉人出具的证据中不再有嬴海镇政府的证词。两名民警的证词仍称多数围观居民表示非常恐惧。 李国谅也向法庭出具了16份证据,其中包括记者现场采访的录像,7名围观群众的证词。7名群众的证词均表示,他们对李国谅的话不感觉到恐惧。媒体采访录像中显示,他和围观群众接受采访时,情绪看起来非常愉快,采访完一个个都笑呵呵地走了,这说明围观群众未感到恐惧。
检方还出示有关证据,表明李国谅涉嫌犯罪的后果,直接导致拆迁延迟。但 李国谅的律师称,李国谅扬言前,法院已判决大兴住建委颁发拆迁许可证违规。“该项目的拆迁确实不合法,李国谅要求合法拆迁是合理的。”李国谅的律师说。
大兴法院以仍有部分证据需要质证为由宣布择日继续开庭。
看到这里,公众全明白了。大兴检方的起诉很“大兴”,大兴法院的审判也很“大兴”,居然全建立在凭空相像的“多名围观群众表示恐惧”上。其实,在这起案件中,令人恐惧的不是李国谅面对违法拆迁说的“过激”话,这种因言获罪的现象,才是真正的令人恐惧的。所谓的“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按在大兴检方、大兴法院头上是再合适不过了。
公众将继续关注大兴法院的最后审判结果。但不管审判结果如何,“被恐惧”一词是绝对有资格登上2010年中国网络雷词榜的,这里先提前推介了。
2010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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