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在反腐方面虽然力度不断加大,但腐败案件却一直居高不下,且呈现出“窝案”的发展趋势。所谓“窝案”是指某一团体内部两个以上成员共同参与腐败的案件。案发时本从某一人开始,却没有想到拔出罗卜带出泥,一挖就是一窝,一扫就是一片。
随意将近日见于网络报端的几例窝案列出:郭京毅已被公诉,国家部委罕见窝案浮出水面(2010年2月05日北京晚报)。2月5日,重庆市第三中院对重庆市高院腐败窝案重要人物陈坤志等18人一审宣判(2010年2月6日新京报)。湖南监狱系统曝腐败窝案130余名干部涉案(2010年01月22日中国青年报)。
较早时间的窝案有:随着中国轻骑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张家岭落马,还包括轻骑集团副总在内的企业高管和工作人员40余人,其中11人因参与偷税和信用证诈骗以及挪用公款被判刑(2009年2月15日北京青年报)。中纪委查办的古井集团窝案中,整个高管层几乎被“一网打尽”(新京报2009年2月28日)。上海社保腐败案的“有头有面”人物就达17人之众,还有那些不在其列的官职小不点、腐败小不点、影响小不点的“小鱼小虾”们,用打鱼人的话说,叫足足有一旋网。………
犬牙交织的腐败窝案频频发生,说明在一些地方、一些单位,腐败现象早已不是腐败分子单枪匹马式的个人行为,也不是顺手牵羊式的偶尔为之,而是正在朝着群体化、职能化方向发展,腐败分子由于共同的利益追求和利害关系而相互勾结,沆瀣一气,形成了一个个根深蒂固、或大或小的利益集团。腐败窝案反映出的不只是一个低素质人数的简单集会,重要的是性质的恶劣和数额的巨大与危害的惨重及声誉的颠覆。这些腐败分子互相庇护,并在关键时刻组成高度严密的攻守同盟,令纪检监察部门难以下手。
每每思及这些频频发生的窝案,不禁心生疑窦:一把手腐败为何又蔓延到集体沦陷呢?原因无非有两点,一是一些官员出于利益均占心态,主动去迎合一把手,在利益驱动下形成了息息相关的利益联盟,彼此感染、彼此结盟。二是在面临腐败之初,他们或许也曾担忧过,但在一把手权力淫威下,又不得不从。久而久之,只要一把手善于平衡每个成员之间的利益,自然进入“荣辱与共”佳境。有人或许会说,高明的下属应该同流而不合污,随波而不逐流,但在当前之中国“一把手”几乎成为一地或一单位“土皇帝”的情形下,也真的难以独善其身。否则,岂不成为“异类”?他将如何生存?!
说白了,是权力没有得到有效制约,一把手的权力太强悍了,强悍到一言堂的地步,强悍到可以无视制度的存在。正在于一把手藐视制度,藐视监督,把制度当作摆设。一把手就成了“一霸手”,成为唯我独尊的赤裸裸的人治,成为窝案的始发者和导演人。
诚然,少数乃至个别的腐败窝案,虽然一时隐蔽得极为“巧妙”,手段也算得上是“高明”,但毕竟邪难胜正,在愈益锋利的反腐利剑斩击下,定会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我们坚信,再狡猾的腐败窝案也休想遛之大吉,再顽固的腐败窝案也隐藏不了多久。
阳光、公开、民主,就是这样的一把利剑。反对和防止腐败窝案,惟有靠“阳光”普照。只要我们在干部任用上实行“阳光操作”,在工程项目上进行“阳光操作”,在房产开发上施行“阳光操作”,在企业管理上实行“阳光操作”,把一切的一切都置于阳光之下,不留一点点阴影死角,就不会给腐败伎俩以繁延空间,就能从根本上遏制“腐败窝案”类闹剧上演。
山东省阳信县国土资源局 邱海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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