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版“许霆案”扇了谁的耳光?
何鹏出狱了,人生中最宝贵的8年就耗去了。他的三进三出,给当事人和世人狠狠的扇了几个耳光,让某些不像人的东西现了原形,也让老百姓们头脑清醒了许多。
第一个耳光,当事的司法机关。一个案子,以致于判了四次,是什么原因?只能说明要不是判案草率马虎要不就是专业技术水准有问题,上述两个原因无论哪一个,审理此案的人员都应该下课。草率马虎,态度问题,须知判决书的每一笔都决定了当事人的人生轨迹、名誉,更是决定的法律的权威和正义。所以《曹刿论战》中有这么一出:
(曹刿)问:“何以战?”公曰:“衣食所安,弗敢专也,必以分人。”对曰:“小惠未遍,民弗从也.”公曰:“牺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忠信”对曰:“小信未弗,神弗福也。”公曰:“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对曰:“忠之属,可以一战。”
可见,连古人也知道,法律的作用已上升到国家安全,人心向背的大层次了,执掌法律的诸位如果对自己的工作采取一种草率马虎的态度,是件多么不可饶恕的事啊!所以出了这样的问题,你不下课谁下课?若说专业水准,似乎是种无法抗拒的因素,但问题在于,这样的水平也能上岗,也能持“杀生之柄”,是把谁的命运当儿戏了?另外说到水准,,那就是说当事法庭对自己的判决并没有把握,那么审判随意性就应该比较大了,但又为什么第三次审判时一定要以“盗窃罪”判处何鹏无期徒刑?
如果从案件本身出发,我们可以发现,盗窃罪是无法成立的。第一,银行卡内的巨款并非是何鹏通过某种不当手段获取,而是头上掉下的馅饼,自己来的。不构成盗窃;第二,何鹏是从自己卡上取出自己账户显示的数额,并非是因为取款机出故障而获取的,即使是因为银行出现误将钱打入他卡中,那等于是拿了别人遗失在自己家里的钱,最多只能算“侵占财物”,即“将他人的遗失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的规定处罚”,所以“侵占财物罪”要成立必须满足①数额较大②拒不归还。前一条是符合了,但后一条呢?根据案例所示,在何鹏取钱后的第三天,公安机关就将何鹏
逮捕,也就是说,银行方面并没有向何鹏索取这笔巨款,既然没有索取,谈何拒不交出呢?既然没有“拒不交出”这个行为,那怎么能构成“侵占财产罪”呢“
另外,何鹏行为也不构成“恶意透支”,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所谓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因此构成此罪的必须符合三个条件: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②超过规定限额或规定期限;③经过催收拒不归还。而构成恶意透支第一个必要条件是,信用卡透支超过规定限额或期限,而在案件中我们可以看到,何鹏取的款并非是透支的,而是卡中本身就有的,而且也没人催缴,怎么构成“恶意透支”呢?
那么何鹏究竟该判什么呢?判“盗窃罪”、“恶意透支”、还是“侵占财产”?很显然,都无法成立,所以就有了那几次可笑的判决。我记得在法的溯及力上,一般是取轻而不是取重,也就是说,如果按照新立的法对以往的行为判的更重,那就不去溯及,即不会加刑,如果按新立的法对以往的行为判的更轻,那就可以溯及,就会减刑。这体现的就是法的人性化,“法者,禁恶除暴”,而不是为了惩罚而惩罚。
何鹏案之所以成为一个焦点,就是因为何鹏的行为无法定性,那么对于一种现行法律无法定为犯罪的行为而且当事人并没有犯罪动机,当事法庭为什么还要判处无期徒刑这样的重刑呢?这个判决既不合法也不合理也不合情,当然了,如果无法解释,我们就只有这样猜测:其中是否有什么猫腻?如此司法人员,我们还能将正义的希望寄托在他们身上吗?
第二个耳光,当事的银行。我不知道当事银行有没有学学职业道德,学了,想必忘得一干二净。我只好费点笔墨,给你们上堂职业道德课,虽然本人资历浅,但面对这样的职业素养,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你们做到了哪样?“云南版许霆案”的起因是什么?何鹏的银行卡里无缘无故掉下一笔巨款。那么这个“无缘无故”是什么缘故?只有两种可能:有人错塞给了他;银行工作失误错给了他。那么按前一种原因,何鹏只是拿别人给他的东西,在没有索取不归的情况下,怎么构成“侵占财产罪”“盗窃罪”?好,你说何鹏有这个想法,那么不是诛心诛意吗?那不是无罪推定吗?那不是把“上帝就是顾客”的口号砸了个粉碎吗?哪有把上帝当贼看的?如果按后一种原因,银行方就陷入了两难境地,如果要证明何鹏有罪,那么就得证明银行的失误时经常性的是众人皆知的,所以何鹏不能算不知情不能算例外,所以有罪。如果要证明银行工作效率水平一流,成绩是极大极大的,失误只是极小极小的,那么何鹏的行为只能算是个例外,没有普遍性,法律空白,就好像天上掉下了馅饼,吃了不算罪。那么怎么办呢?聪明点的做法了,马上找到何鹏把钱讨回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但当事银行却摆出副盛气凌人的面孔,直接把条子招来了,气势汹汹的把何鹏打入大牢,却露出了自己的猴子大红屁股。当事银行犯了片面两分法的错误,以为错误就是此消彼长,把何鹏弄得大错特错的样子好像就可以证明自己是崇高的纯洁无暇的,以为就可以一下子就给自己玩忽职守的错误找了个替罪羊。结果是两败俱伤,将自己的“美好形象”展现在世人面前“既不爱岗敬业也不办事公道,既不服务群众也不奉献社会。
第三个耳光,咱们老百姓。咱们老百姓,今儿个真高兴,咱们老百姓,傻得个真心痛。何鹏的悲剧不是在于他做了什么,而是他是什么。如果他是某某有钱公子、“大公仆”、走红戏子,那么情况就大不一样,说不定就可以上“南都头版”——《富家子天降巨款,黄金运片刻不离》……。当然更多可能是私下解决了,银行上门道歉,嘻嘻哈哈,陪着笑脸讨钱。所以就有了:
“杭州富家子闹市飙车撞人”,只算交通肇事。
“人民公仆千金买处”只算“不知情”。
“嫖宿幼女”
“临时性强奸”
……
何鹏错了吗?错了,他出错了生,他不知道这个社会是“笑贫不笑娼”,不知道这个社会是“窃钩者诛,窃国者侯”,不知道“法律可以宽容民营企业的原罪”却不能宽容“穷人的无罪”,不知道法律是用来对付穷人“弱势群体”的,不知道法学专家的“保障人权”的人权不包括他!
何鹏冤枉吗?不冤枉。因为没招谁惹谁的人又怎么样呢?你去问,在“劣质奶粉”中得上结石病的那些出生没几个月的婴儿,他们招谁惹谁了?你去问,在黑煤窑里被折磨致死自残的弱智孩子们,他们招谁惹谁了?你去问,在无数城市的角落里被欺辱被伤害的为了谋一口饭吃而不得的民工们,他们招谁惹谁了?那么何鹏算冤枉吗?
咱们老百姓就是那么天真善良,就是那么容易相信所谓“专家”“精英”“学者型官员”,就是容易相信那些“空头支票”,就是容易在那些貌似正义凛然的家伙面前把自己的选择权交给他们,以为法律就如同它的装订一样牢靠,以为真有“为民做主”的“包青天”“张青天”“李青天”……
何鹏的案子下来了,一个耳光把老百姓扇醒了点,明白了自己只是林大人所说的“你们这些人算个屁呀!”;明白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人人”并不包括自己;让老百姓知道了,从此要谨言慎行“非礼勿动”,安安心心做顺民,不能忤了大人们的眼。从此以后,老百姓就能在“法律”(非法)的秩序之下幸福的生活了。
何鹏出狱了,还又谁又要入狱呢?或者,还有多少人在监狱外过着囚徒的生活?
附录:《云南版许霆案详情》
云南许霆”何鹏案是继广州许霆案之后又一被人们关注的焦点话题。此间媒体今日(15日)援引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消息说,何鹏案突然发生了惊人逆转:省高院近日将何鹏案的刑期骤减为八年零六个月。目前,该案已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进行复核,一旦最高法院核准,案发时为大学生的何鹏将于二0一0年一月十六日获释。
何鹏原系云南省公安专科学校学生,二000年九月家人为其办理了一张金穗储蓄卡。次年三月二日,何鹏拿着这张余额为十元的储蓄卡,到自动取款机上查询存款余额,因农行云南省分行计算机系统发生故障,造成部分ATM机失控。何鹏原本仅有十元钱的卡上显示有巨额存款,何遂用该卡先后取出现金近四十三万元。
案发后,经过有关部门的追缴,何鹏及家人把取出的近四十三万元如数归还。二00二年四月九日,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认为,何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银行电子计算系统出现故障、自动柜员机丧失识别能力之机,从自动柜员机里窃取巨额现金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七月十二日,何鹏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何鹏不服判决,遂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同年十月十七日,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00八年四月,与何鹏案相似的广东许霆案,在广州宣判,何鹏父母赶到了广州旁听。当天,很多媒体随即报道了何鹏案件,由于何鹏和许霆案很相似,何鹏被媒体称为“云南许霆”。获知许霆被改判为五年后,何鹏父母又赶到云南省高院提出申诉。
云南省高院再审认为:原判决定罪准确,但本案被告是在发现柜员机出现故障时临时产生的犯意,按照柜员机的操作规程取款,这与有预谋的、采取破坏性手段盗窃相比有一定的偶然性。犯罪情节较轻、主观恶意较小,且全部退赃,没有造成实际损失。据此,今年(2009年)十一月十八日,云南省高院作出再审判决,判决书认定的事实和罪名与之前的判决虽然一样,但刑期由无期徒刑改判为八年零六个月,由于该案判决在法定量刑幅度以下,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要报请最高法院核准后才能生效。
噩耗传回了家,我无法知道她父母得到这一消息的情绪,但清楚的是,那位可怜的母亲,在赶来这里的火车途中上,泪水流尽,哭晕几番。
她是独生女,她是父母的唯一,绳索一勒,阴阳两隔,白发人送黑发人。
她是父母的至爱,朋友的知己,老师的学生,我素不相识的学姐。
她也曾对未来充满了向往,对爱情充满了憧憬,对生活充满了热情。
她也从懵懂的童年走过,跨过羞涩的青春期,准备迈向人生最精彩的地方,却一脚踏进了黄泉路。
也许她也曾用稚气的声音朗诵过:“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也许她也曾放肆的哼过周杰伦的快歌。
也许她也在做过白马王子的梦。
但现在,一切都成了至爱她的人不灭的痛,成了照片里存留的回忆。还有,给街头扯淡的人加了几粒盐。
很快,有消息传来,自杀的原因大概是毕业将即,眼看着身边同学都有了工作,而自己却一无所成,于是选择了解脱。
这就是原因吗?
也许是,但绝不是根本原因。
很快就有各种议论:
“如今的大学生,心理太脆弱,遇点小挫折就想不开,走绝路。”
“她怎么只顾自己,不顾亲人朋友呢?太自私了!”
……
是的,她或许脆弱,或许自私,但这就决定了她就要选这条路吗?
而她不是个例,这样的事几乎每天都在发生,比如前不久,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杨元元自杀。
是什么让她们放弃生命意志,投向死亡怀抱?
我记得二战期间日本有支神风特攻队,他们都是些热血青年,带着对天皇的愚忠,驾驶着飞机猛烈撞击敌舰,用生命诠释武士道,还有伊斯兰的反美武装发动着一次次自杀式袭击。但他们是为一个信念而死,他们只是用生命交换一种他们觉得更重要的东西。
而我们这些大学生,又用生命交换什么呢?
不是交换,而是对生命一无所恋,弃之毫不可惜。
而所谓“工作论”、“失恋论”等等,看到的只是表面。
因为她们觉得生命无可恋,所以才会为了逃避挫折而放弃生命。这对于人生价值是一个莫大的嘲讽!
人生的航船竟经不起一点小风浪的颠簸就翻了。
我就要问一问,人生的价值几何?又是谁告诉我这就是价值全部?
外物,人为物所奴役,外物成了人生价值衡量标准,房子、车子、票子、位子…
“不以物喜,不已己悲”,当然没人能做到,但为什么人们总是“总为物喜,总为己悲”?如果人的幸福的所需基础太大,那么这种幸福一定是十分脆弱的!是什么,在放大幸福的基础?将欲望膨胀到摧毁生命的地步?
是我们自己!欲望之翼将我们带到半空,一比高下,力量不够的摔个粉碎!
我们的社会充斥着浮躁的空气,容不下一颗宁静的心,为钱、为工作、为职位、为房子…
媒体更是推波助澜,将躁热之气扫遍整个社会角落,学校、政界、学术界、商界…
媒体上总是充斥着那些暴富的神话,告诉我们,这才是价值。
但是任何利益的搏杀都有败者,她们就成了牺牲品。
而又有冷言冷语:“谁叫她们是败者呢?败者不值得同情!”
我以前以为同情是廉价的感情,但现在才明白同情其实是高贵者的品格。
永远都有胜者和败者,你胜了,只能说明你天资好,条件棒,运气好,说到底就是个概率问题,轮到你成功了。也许你说,你有刻苦的精神,坚定的意志才成功,但问题是怎么他没有这样的?不要贪天之功为己有!所以对于败者,应当敬重,只有这样,才说明有自知之明。
但我们的空气却变得趋炎附势,冷漠其实也是不宽容的一种表现。而生命的价值就在这空气中不断挤压,变形,最终变得脆弱,一根稻草也能将其压垮。
这个社会需要冷静下来了,我、你,也需要扪心自问,是否我们也成了凶手?
注:闻此悲剧,难以成眠,拙文以悼之!
“糊弄大师”糊弄谁去?
记得张五常老头说:“搞经济学的要大胆的去预测,多预测就能瞎猫碰上死耗子,一举成名,如果没中,别人也不会在乎一个没有名气的人。”老头一语道破“糊弄界”的潜规律,只要能成名,管他什么名副其实还是名实不符,上串下跳,前倨后恭,左右逢源,抓到什么用什么。
所以有人成为危机大师,掐指一算,正色言曰:某年某月某分某秒某地某处某事某物做了某某、毁了某某。
又有人化身解围大师,舌一摇,嘴一翻,盛世良言脱口而出:“这是五千年来中国最好的制度”“中国是世界第二军事强国”“中国的贫富差距还不够大,只有拉大贫富差距,才能促进社会和谐。”
危机大师还是解围大师,都有看家本领:拿起哈哈镜,无中生有、有小放大;或大事化小、小事化无。
自然,都成为了大师,一个极端到另一个极端。而被其谆谆教导的“人”“民”则夹在缝里、蒙在鼓里、不知所措、不知所为。从这醒悟出了,又被另外的大师招来耳提面命、醍醐灌顶.
正如养猪的以猪为本,没了猪就没了本,就在养猪这行混不下去了。而糊弄大师们自然要遵守这规矩,“为民请命”“为穷人说话,为富人办事”
无论是高居庙堂之上还是市井之徒,皆在掌中。我是专家是学者是精英,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你嘴一张我就看到你肚里去,你屁股一撅我就知道你要放什么屁。所以,老百姓,来来来,只能听我讲,我读了书,书上有真理,我讲的就是书上的,听我讲了就是尊重真理、尊重知识,才不是愚昧无知、闭目塞听。
然而,要糊弄住人,必须符合一下条件:
一、老百姓接触不到事实。
二、老百姓不长记性,发现不了你前言不搭后语。
三、老百姓不会逻辑思考、不敢反抗权威,甘当思想奴隶。
同时符合这些的有吗?
有吧?
你可以在任何时候糊弄一些人,也可以在某一时候糊弄任何人,但绝不能在任何时候糊弄任何人。这就是“糊弄定理”
任凭专家学者如何自诩“高智商”“代表先进文化”,在这糊弄定理面前都没辙!
事实就是事实,无论是那黑布遮还是披风盖,绝不能变化半分!
另外给糊弄大师们提个醒,能被你糊弄的人都不是什么聪明之辈,今天是你的粉丝明天就是他的粉条,来个反戈一击,看你受得了不?
“和谐”就该拒绝“鲁迅”吗?
有人说,鲁迅精神已经过时,现在是和谐社会,再提倡鲁迅式的批判精神,实在是破坏和谐,不得人心。所以啊,教科书很合时宜的把鲁迅的文章删去了,狼牙山五壮士的也不能幸免,原因当然是和谐社会了,还提那些血淋淋的战争史岂不更影响和谐?
和谐社会是什么,别的不说,就基本的就是人与人之间要和谐、政府群众之间要和谐,而这些和谐有吗?
“瓮安事件上万人围攻县政府,算和谐吗?”
“孟连警民冲突,算和谐吗?”
“杨佳单人手刃数十警察,算和谐吗?
“南康大规模群体事件,算和谐吗?”
……
有人慌忙说,哎呀,稍安勿躁,咱不正在建设和谐社会嘛?
怎么建设?封锁人肉搜索、封杀一切批判尖锐的帖子、跨省追捕、钓鱼执法?
这能建设和谐吗?当然能,至少某些人晚上睡觉就舒服了,就和谐了。但是网上看不见,并不代表不存在,官民冲突还在不知道什么的角落愈演愈烈,你问老百姓和谐了吗?当然没有,所以和谐不和谐原来有双重标准呀!影响了大官平步青云、闷声发大财,就不和谐,影响了百姓安居过日子,那算哪门子事呀?林家祥都说了:“你们这些人算个屁呀!”
所以拒绝批判,绝不是拒绝批判东家谁偷汉子了,西家谁嫁女了,而有所特指,即这种批判影响了既得利益者的利益。
转基因主粮化,遗祸民族,拒绝批判。
银行贱卖,国资流失,拒绝批判。
毒奶粉、毒大米、毒鸡蛋等毒害人民,拒绝批判。
房屋暴力拆迁,拒绝批判。
……
当然,拒绝的方式有多种,毕竟解放思想了嘛,什么办法想不出来?于是,来硬的就是封网、禁言、屏蔽,跨省追捕,来软的就是批判鲁迅精神,批判“批判精神”。
有人说,批判精神要不得,为何呢?批判就是揭发阴暗面,你揭发阴暗,说明你心里也阴暗,一个心理阴暗的人能不破坏“和谐大业”吗?而且这种“阴暗传染病”传染开来,人人都睁大双眼去寻找阴暗,岂不弄得,人斗人,人吓人,人人自危吗?孔子不是有云:“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吗?中华传统美德不是追求人际关系和谐吗?原来如此!怪不得,如今又把孔老二提出来大肆张扬。孔子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就是嘛!咱小老百姓知道个啥?又能知道个啥?又配知道个啥?因为不知道个啥,所以非礼勿言,所以天下太平,共创和谐。
然而,以上软和硬的方法只能治标不治本,中医就讲究个治本,固本培元。古人都知道“防民之口,甚于防川”,今人更应明白。须知你尽管可以使某些人一时和谐,可是如果把这种和谐与大多数人的和谐对立,那这和谐只是自欺欺人,不会长久。
要治本,就得究本,为什么有人要批判呢?除了那种神经病犯了多嘴症没事找事无事生非的之外,无非就是社会有黑暗,容不下去,要说话要解决(怪不得北大天才教授孙东东说“上访的人百分之九十九都是神经病,要强制管教”)。所以,批判不在于批判的人,而在于社会有黑暗。就好像你不洗脸不洗澡到外面去,不要怪别人说你脏,而要怪你自己脏。
那处理起来不是简单多了,别人说你脏,你洗洗干净,就没有人说了;社会上有批判,就把用点心思减少点黑暗面,不就没人批判了?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因为这些黑暗很多正是他们自己带来的,要消除黑暗,不是要给自己洗澡吗?洗的干净吗?当然了,“挟泰山以超北海,曰:我不能也,是真不能。”而如今让你们洗洗干净真有这么难吗?那就要看你们自己了!
谎言大家族
谎言和誓言的唯一区别就是,一个是听的人把它当真了,一个是说的人把它当真了。所以,谎言我们可以做放大理解,凡是对人产生了误导作用的就可以称之为谎言。这样一来谎言世界可谓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有所谓“善意的谎言”“恶意的谎言”“真实的谎言”?????
数天下谎言,还看今朝。社会有三教九流,做官有九品。谎言作为一个大家族怎可以没有上上中中下下呢?谎言多矣,真要一一列举,白头皓首都无法穷尽。那么就请谎言三大家族出场,以利视听。
我叫“胡说八道”,是谎言家族中的大族,之所以是大族,是因为上至庙堂精英下至贩夫走卒都能随手将我拈来。创造我不需要根据事实,不需要严密逻辑,不需要高深学问,只要胆够壮,脸够厚,心够狠,就能将我运用的出神入化,上天入地,无所不能。满嘴跑火车,舌头赛子弹,没听过纳粹宣传部长说吗?“谎言重复一千遍就可以成为真理”。只要你掌握了话语权,哈哈,所有人的大脑就听你指挥了,你说谁好,谁就好,谁是乌龟王八蛋,谁就是乌龟王八蛋。不过我有几个致命的弱点,先悄悄的告诉你,提前预防。
一,听你讲的人要绝对的信任你,不信你就会怀疑你,你还怎么忽悠他们?
二,听你讲的人听不到别人讲,他们就找不到对立的观点,你就可以自圆其说了。
三,听你讲的人接触不到事实真相,一接触事实真相还怎么混,事实胜于雄辩嘛!我岂不完了?
四,听你讲的人没有逻辑思维能力,发现不了你前言不搭后语,逻辑不通,黑白颠倒。
只要满足以上几点,我“胡说八道”就可以纵横天下了,但是如果不满足条件,我只要有一点被人看破,整个谎言就会像多米诺骨牌一样崩溃,回天乏术。告诉你的只有这几点了,慎用慎用!
我叫“九真一伪”,是谎言家族里的豪门望族,之所以豪门,你看不出来吗?十句话里只有一句才是假话,其他的全真言。就如韦小宝所说的,九句全真话,就在关键处掺那么一句假话,让你识破不易。此种方法甚是厉害,先用真话骗取信任,将其迷糊的差不多了,就加一句假的,足以误导全局,别人若是想质疑你,他就得花上十倍的时间推理判断,弄不好会把真的当假的,犯下倒脏水把水里孩子一块倒掉的错误。使他相信你不是,怀疑你也不是,如此方法,小成本大产出,妙哉!但怕的就是这么一种人,他死脑筋,榆木疙瘩不开窍,偏偏给你找茬,偏偏一句一句核对,那么你的戏也没法唱了!
谎言皇帝出场了,吾乃“真实的谎言”,不不!我不是谎言,我是真话,句句真话,若一句是假,天打雷劈!刚才乃开场白,不能太当真,是用剪刀和哈哈镜处理过的。我之所以尊为皇帝,就是我有至高无上的威信,我可以面对一切质疑的声音坦荡荡的说:若有假话,天打雷劈!使得无数质疑者倒在我的脚下。然而,我既为谎言,自有我为谎言之处。说到底,我能误导别人,颠倒黑白,而我又确实句句实话。怎么搞的呢?容我道来:不错,我虽然讲的全是事实,但我是有选择的讲,比如一个伟人,创立了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伟业,但是我就选择他的错误、他的夫妻生活、他上厕所的摸样来大肆宣扬,听者自然以为他不过是个流氓小瘪三,如果有人说我丑化伟人形象,那你就是污蔑我,我句句是实,绝无虚言。这样一来丑化伟人的目的达到了,我也可以落得个最敢说真话的名声。这样的买卖,谁不做?但是技巧又是大大的难。让我来告诉你们:
一、 听你讲的人永远只能接触到片面事实。
二、 听你讲的人不能互相交流,否则集思广益,互相补充,哪有你的戏唱?
三、 你要装做一副很客观很理性很全面的样子,正襟危坐,宣讲布道,骗人也是门艺术,要注重舞台效果。
四、 要选好材料,用好剪刀哈哈镜,裁剪要天衣无缝,要经得起推敲,绝不能自相矛盾,自己打自己耳光。
五、 不要自己给结论,要学会用加工过的材料引导别人,你要丑化别人,就不能自己说出来,要像写侦探小说一样,留下“蛛丝马迹”让听者自己去琢磨,去推断,人们总是坚信自己推断出来的结论,如果出了娄子,你则可以大骂别人往歪里想,目的又达到了,又不留骂名。
就说到这里,其他的就自己琢磨去,如今谎言漫天,污水漫地,种瓜得瓜,种伪得伪,相信“长江后浪推前浪”“江山代有才人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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