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代课教师将被全面清退,成为了社会舆论关注的一个焦点问题。尽管教育部一再声明2010年并非清退代课教师的最后期限,但各地还是不断传来代课教师被集体清退的消息。全国40多万将被清退的代课教师,年龄大多在40~50岁之间,原本就由于待遇低下属于非常典型的弱势群体,现在又即将“被退出历史舞台”,他们曾经的遭遇和现有的命运,都深深触动了社会各界善良人士的心,表示同情和支持这些代课教师的文章一时间非常集中,另有一些媒体和慈善人士开始组织对他们的援助行动。
笔者来自西部贫困地区的乡村,从小就有过跟代课教师的“零距离”接触,对一些情况了解颇多。从内心来讲,本人对这些在教育体系被边缘化的“人类灵魂工程师”的处境有着非常悲切的同情,他们的待遇一直以来只有公立教师的十分之一左右,甚至更少,大多数人贫困潦倒,即使在非常落后的农村,他们的生存状态也基本上处于当地的最底层,连多年来广为社会关注的“农民工”都赶不上,在很多情况下都成为日子紧巴的乡村父老们的接济对象。“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除却现有的体制等大环境的因素之外,从个人发展的路径选择角度来看,这些代课教师本人在很大程度上就是自身悲剧的导演者。
从理论上看,我们并不能排除部分代课教师确因家境盈富、胸怀学子和志向慈善而从事该职业的可能,但在实际案例中,本人还没有发现过这样情况,几乎所有的代课教师都家境困难,全家吃了上顿没下顿,孩子、父母和自己衣服破旧、缺医少药。综合各类媒体报道情况,多数地区代课教师的“月薪”(不知道叫月薪合适不合适,姑且按照通俗的叫法称作月薪吧)为200~300元之间,部分边远地区甚至会更低。2008年笔者回乡祭祖碰上一个亲戚的亲戚,他就是代课教师,干了十多年,月薪仅为150元,40多岁了没有成家,上课的时候住在学校里,平时流窜式地寄居在近亲家里,别说是孝敬双亲,连他自己都做不到“一人吃饱,全家不饿”。按照国内目前的物价水平,300元大约是一个什么概念?大约相当于150斤大米或者豆腐,一套非常普通的西装,城市3口之家一个月的水电煤气费,普通地级市一个月的房租,婴儿的两桶奶粉,6~7块非常普通的80地板砖,30斤猪肉,北上广上班族一个月的公交费,一份朋友婚礼的份子钱,或者是几位朋友出去小聚一次的应酬费,抑或三线城市城镇居民1~2个月的低保金。总而言之,即使按照每月300元的标准来看,代课教师在任何地方维持一个人的日常生活都非常困难,更谈不上养家糊口了。在家境并不宽裕的情况下,连续十年以上从事如此低收入的职业,不光是对自己不负责,更是对妻子儿女和父母的极端不负责。
也许有人说,他们都是因为就业困难、被逼无奈才选择从事代课教师这个职业的,但这仅仅是一种说法而已。民工被公认为是我国社会最底层、生存最艰难的群体。而事实上,即使是打零工,目前农民工的日薪都在100~200元之间,经济发展状况非常之差的边远落后地区,他们的日薪至少都有50元,考虑到天阴雨下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平均每个月也能出工15天,按照这个标准算下来,绝大多数农民工每月的收入也不会低于700元。目前在乡村的留守农民,人均收入确实很低,但在绝大多数地区他们基本上能够温饱,只是手中的现金很少而已。退一万步来讲,我们“敬爱的”代课教师,就算是去当农民或到外地打零工,其状况也要比现在好得多。
现有论者,多从对社会的奉献角度来对代课教师进行肯定,本人也并不对此论持否定意见。但笔者认为,生存是每个人天赋的人权,也是每个人应该追求的最低价值底线,即使是富有牺牲精神,这种牺牲也应当是建立在为社会高度肯定和赞扬基础之上,譬如为国捐躯的烈士。如果所谓的奉献一不能使自己保证温饱、还拖累妻儿老小,二不能得到社会的高度肯定和赞扬,这种奉献本身就没有多大意义。这么多年来,代课教师“月薪”一直维持在公立教师十分之一左右的水平之上,缺衣少食,老婆、孩子和父母都跟着几乎到了“赤贫”的地步,其“奉献精神”也未得到学生、社会和政府的真正认可,或者说为了“极其自私”的“奉献精神”而拖累了全家大小,而“自恋式”的奉献仍未得到全社会的高度肯定和赞扬。就我个人的观点来看,这种所谓的“奉献精神”宁可不要。
有大量的学者为代课教师呼吁,为他们喊冤,说什么他们一直以来没有得到政府和社会的公平对待,用来安慰他们受伤的心灵。笔者对此也抱有同样的感情,但还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代课教师所在的大大小小的学校,都是非常正规的体制内单位,多少年来一直远远未能做到国家政策所要求的“同工同酬”,甚至待遇接近了当地城镇低保的标准,这确实是非常令人遗憾、痛心和不合理的一件事情。换个角度来看,这种现象无论怎样不合理,都是数十年来实实在在存在的,并非晚近之事,而且不是靠个人努力和媒体呼吁所能解决。在这种情况下,这些代课教师还是能够“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多少个春夏秋冬一直坚持下来,就不能不说是一种个人选择,在就业早已多元化的情况下,并没有人强迫他们必须从事代课教师的职业,事实作为他们个人来讲,应该有着更多的选择。在铁的事实面前,不能改弦易张,根本就不能怪政府和社会对他们不公平,而只能怪他们自己太不争气,心甘情愿选择“赤贫”的行当。
当然,体制内单位“同工不同酬”的现象也非常普遍,比如城管和协警,待遇也处于超低的水平。由于灰色收入的存在,城管和协警尽管待遇超低,但其实际收入却处于较好的水平之上,这也是社会上大量的人挤破脑袋也要当城管和协警的缘故。而在医院等一些事业单位,虽然也存在大量编外人员,同工不同酬,其待遇也远不止200~300元的水平。作为同样属于编外人员的代课教师,显然不具有类似的待遇或者便利条件,最终导致“赤贫”,也是咎由自取,怪不得任何人和外在环境。常言道,“人在没有办法改变环境的时候,就只能去改变自己”。在明明知道无法改变代课教师生存状况的情况下,又不去改变自己,还是一如既往地去充当这种职业,站在个人发展的角度来讲,是非常悲哀的一件事情。最近看到革命烈士江姐的儿孙都在美国发展的事情,笔者就感概颇多,也许这件事情更值得我们“敬爱的”代课教师们去深思。
吸引代课教师在待遇极端恶劣的情况下充当“麦田守望者”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他们希望能够“代转公”,转正入编。事实上,党和国家也确实给过他们多次机会。但受编制资源和自身实力等因素影响,能够成功转正的毕竟是少数,“适合”转正的不用熬十五年左右的时间都转正了,剩下的都是由于种种原因“不适合”转正的,或者说基本都是“代转公”无望的。已被时间证明“不合适”转正,又一直“坚守”超低待遇岗位的代课教师,笔者不能不对你们表示遗憾。我从小认识的“曾经的”代课老师,大多数就因他们自己“不适合”转正,又不愿“义务劳动”而该做其他,以求吃饭穿衣、养家糊口。人人都有适合自己发展的职业,从职业规划角度来讲,如果一个人感觉自己难以适应某个职业,或者在某个职业上坚持下去毫无光明可言,就应该趁早该行,免得自己呆的太久了,再干其他的都干不了,最后给自己、家人和整个社会都带来巨大的伤害。
不得不说,“等靠要”的思想也在相当大程度上酿成了代课教师们的悲剧。本来自己也感觉自己“不适合”转正的代课教师,很多人之所以坚持了数十年,是因为他们坚信最终国家不会置他们而不管,更不会半路抛弃,最终会给他们一个说法的,他们服务的毕竟是正规的体制内单位,而非民营和外企企业。这是一个非常简单而恐怖的观念。殊不知,国家虽然在综合实力上要远远强于个人,但国家也有国家的难处,国防、科研、惠农和重大项目投资等方方面面都需要大笔投入,从1980年到2009年,我国中央财政除了1985年外,其余年份全部是财政赤字,地方财政也鲜有盈余之年。在这种情况下,幻想通过“等靠要”赖上政府,无异于缘木求鱼,更何况在具体的操作细节中还会涉及到很多其他实质性影响因素。类似于“代课教师被清退”的事件在实践中还有很多,比较典型的就有2009年6月发生的江西来宾“挂职10年辞退事件”,除却政策、行政管理等因素外,那200多名挂职学生“等靠要”、幻想最终有人会给他们说法,是导致悲剧最终发生的重要原因,本身他们就是一种比较尴尬的志愿者身份,而非国家工作人员,大多数早就应该看清楚自己的处境,早谋出路。
在这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本文并不是对代课教师说风凉话,落井下石,而是为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给后人一个重要的启发。在目前多元化职业发展路径可供选择的情况下,更多的青年朋友们应该应该引以为鉴,积极主动设计和践行自己的发展道路,抛弃不切实际的幻想和侥幸,趁年轻多多提高自己的能力,使自己在残酷的职场竞争上立于不败之地,不要亲手为自己导演类似于代课教师们的悲剧。从古到今都是自救者天救。
虽然代课教师的悲剧在更大程度上是他们自己酿成的,在目前毕竟已是既成事实,覆水难收,其中不免也有很多社会性因素。最后本人还是要为他们呼吁,呼吁我们的国家和社会共同努力,做一些有益的事情,弥补我们一直以来对他们的亏欠。说句实在话,就凭他们以往对社会的贡献和待遇,在清退他们之时,按照他们每年工龄1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偿也并不为过。截止到2009年底,我国外汇储备已经接近2.4万亿美元,国家经济实力早已不同往昔,完全有能力承担起这笔费用。这些钱还可以通过社会募捐、专项福利彩票发行等方式多渠道筹集。不论原因如何,我们亏欠人家的,终究要给人家补上,这也是社会文明及和谐的内在要求。如果由于种种原因不能做到这一点,最起码也应当统一政策,给这些曾经的“功臣们”按照城镇低保的标准发放救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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