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温总理在春节团拜会上说“新的一年,我们要更加努力工作,切实解决好民生问题。千方百计创造更多就业机会,持续提高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让每个劳动者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使人民群众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住有所居,努力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大力发展教育事业,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让每个孩子都能上学、上好学。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
可我以为,这样的话可能是说的有点过头了。为什么?因为什么叫尊严?尊严又应该从何体现?是不是仅仅只因为能让每个劳动者能“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就算是有尊严了?而不能“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住有所居”,就不能算是有尊严?
尊严,就我理解,中国人民自从推翻了三座大山,解放了旧中国,那就每人都有了尊严,都有了扬眉吐气,都有了在资本主义世界列强面前的尊严。可如果说到个人的尊严,那个人的尊严又应该从何处去体现呢?
改革了,我们有许多人都觉得今天很没尊严。可我想说,有尊严也好,没尊严也罢,其实这有与没有之间,更多的,还不是政府所一手造成的吗?噢,您今天觉得老百姓没尊严了,或者起码尊严不那么特别的多了,可你早干什么去了?!你为什么要让老百姓活得连一个起码的尊严,人的尊严都无法得到?
老百姓的尊严应该从何说起?我以为,不要以为今天我们某些生活领域当中,有些问题,有些矛盾,有些不太好解决的事情,还在仍然严重的困扰着我们,就张口闭口说什么今天还是尊严,有关人民的尊严还是太少,不要!为什么?因为就尊严来讲,最主要的尊严还应该是指人民在取得了党领导下的政权以后,是否能依靠政权,依靠法律,依靠党,依靠人民能逐步取得一致的对国家发展奋斗的成绩和决心。一句话,人民有了自己的奋斗的主心骨,那就什么尊严都有,反之,则可能什么尊严也无法存在。
尊严,对于个人来讲,也许只是一个脸面的问题。可如果对于整个国家,整个社会而言,那可能就不是仅仅简单几个什么上得了学,就得了业,病了有得医,老了有得养,住了有得居,等等而能涵盖的。所以就今天温总理的春节团拜会讲话来讲,我以为,不说可能总理的话可能有点不适宜,起码,可能也有些容易让人产生不正常的理解。所以讲尊严,可能是有点过火了,有点不是那么回事了。
中国人,今天凡是受法律保护的就都应该说是有尊严的。这里没什么能有更多尊严和更少尊严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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