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12日,温家宝总理在新春团拜会的讲话中提出:“我们所做的一切,要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大于理解,“更加幸福”只是提高了标准,“更有尊严”则是新的要求。“尊严”虽然是简单的两个简单的常用字,但在当前的经济状况下,作为政府工作要求提出来,应该是一个很高的要求。
“让人民生活得更有尊严”,意味着所有劳动者的劳动权将得到落实,下岗工人都会有自己的工作岗位,大学生找工作不再困难,务工的农民不再需要去讨工薪。因为当一个人失去了劳动权,只有出卖劳动力的权力的时候,在劳动力不值钱的地方是没有很多资格讲尊严的。只有劳动权有了保障,劳动者不再需要看老板的脸色,不再需要卑躬曲膝低声下气“为五斗米折腰”,才有可能享有基本的尊严。
“让人民生活得更有尊严”,意味着在人与人之间、职业与职业之间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掏粪工人与国家主席只是分工的不同,官员没有特权,老百姓也不是屁民。一些让人丧失尊严的谋生行当不能存在,即使是没有劳动力的可以得到社会的救助,不会流落街头去乞讨。“让人民生活得更有尊严”,意味着社会主义公有制不能动摇,贫富差距太大的状况必须改变,社会创造的财富应当公平分配,人民群众应该成为真正的主人。“让人民生活得更有尊严”,也意味着一个国家更有尊严。
这些东西我们曾经拥有过,可是为了“小康”,我们一些非常珍贵的东西被改掉了。现在,温总理在“小康”的物质基础上,提出了“让人民生活得更有尊严”的精神要求。这本来就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要求,也是共产党的基本追求。现在说它给政府提出了一个很高的要求,只是因为这些年在这方面出现了太多的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纠正一些错误,并不是容易的事情。但是,毛主席说过:“无数革命先烈为了人民的利益牺牲了他们的生命,使我们每个活着的人想起他们就心里难过,难道我们还有什么个人利益不能牺牲,还有什么错误不能抛弃吗?”为了“让人民生活得更有尊严”,天下没有什么难事难得倒真正的共产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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