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近郊黄陂乡里有玩龙灯的习俗,所谓“十五大过年”,正月十五元宵节,玩龙灯的十里八乡,锣鼓喧天,鞭炮震地,人山人海,热闹非凡。据我了解,玩龙灯的湾子多是单姓村,绝少杂姓村,也非村委会等农村基层单位组织,而是由湾里的大姓宗族组织。一般是由湾里的大宗族每年推举一个头人牵头,头人的作用一是玩龙灯活动的主要组织者和负责人,二是要承担玩龙灯活动费用的相当一部分。因此,当上头人要么在湾里房下多、势力大,要么发财致富、很有钱。
玩龙灯看起来热热闹闹,其实也是湾里宗族势力的比拼,也给那些有钱有势者提供了炫耀的机会。家境好的人家,龙灯、狮子都是先到他家玩,这时鞭炮成捆的放,好烟好酒好礼包不断回敬,而且安排的灯酒也是极丰盛的,座席的客人也是最尊贵的。要是一般家境较差的人家,就显得有些寒酸,席次安排也就很随便。有的人家条件较差,过年都不舍得花钱吃好东西,玩龙灯时也要出血装点门面。
玩龙灯作为一个习俗流传下来,,确实对活跃和丰富乡村非常贫瘠的文化生活、融洽村民邻里乡情起到了一定作用,但它的负面效应也是显而易见的。就我认为玩龙灯本是一种积极健康的民俗活动,但一般情况下都是由湾里大宗族牵头的村民自发行为,其展示的是乡村宗族势力的力量,正好反衬了农村基层组织的弱化。宗族势力在乡村社会的重新掘起,正是农村实行大包干后集体组织名存实亡的必然结果,一些乡村的基层政权实际上已为宗族势力所取代。宗族势力的坐大使恃强凌弱、贫富悬殊、狠人治村成为经常发生的事,而封建迷信也就在乡村陈渣泛起。这些情况显然与我们提倡的文明、法治社会相违背。
玩龙灯由于是乡村宗族势力的展示,因此就容易引发宗族、湾村之间的矛盾冲突,甚至发生暴力事件。据我所知,黄陂有些地方就是因为几个村湾为龙灯谁先上庙大打出手,派出所不得不每年派警察维持秩序,后来干脆由政府责令不许玩龙灯。玩龙灯强化了村民的宗族意识,一旦发生冲突就容易情绪失控,暴力相向。我本人的一位亲戚就是因为湾里玩龙灯时,另一湾里的人去抢他的鼓打,失手把人杀伤,判了三年徒刑,受害不浅。玩龙灯还有一个弊端就是铺张浪费严重,对条件较差的人家无疑是一个负担。丰富农村文化生活,发扬好的民俗传统无疑是乡村广大村民的迫切需求,但也需要政府的积极健康引导,否则变味,甚至走向反面就不是人们所期望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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