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对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副主席李堂堂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经查,李堂堂在陕西省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其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生活腐化。经中央纪委、监察部审议并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决定给予李堂堂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链接:http://politics.people.com.cn/GB/1026/11043074.html)。
看了这则消息,我不禁想起一个问题,中纪委、监察部早干啥去了?
李堂堂“利用职务便利为其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生活腐化”的事情为什么直到“有的问题已涉嫌犯罪”时才开始着手调查?难道此前竟没有接到一份举报?即使中纪委、监察部没有接到举报,宁夏或陕西纪委与监察厅也应当接到举报了,却为何一直没有动静?如果李堂堂在犯小错时即被处分,焉有今日之成为阶下囚的“机会”?其给国家、社会、人民利益又岂能造成严重损害?一直有群众举报,却非得等到闹得不可收拾时才被“严肃处理”的官员究竟有多少?只怕多矣!
事实证明,从娘胎里就是贪官苗子的人是很少的。多数贪官原来都曾经是过好干部,有魄力,有能力,踏实肯干,仅仅是因为监督乏力,犯小错时被举报、被告发,有关部门为了人情面子,为了维护某种所谓形象,怠于处理或根本不处理,发展下去,本来可能成为更好的干部却被养成腐败分子,而小贪也被养成大贪。最终结果,人民群众受害,党和政府形象受损,党群关系、政群关系受伤,而本可以为国家、人民利益做出更大贡献的好干部也蜕变为令人切齿痛恨的大贪官而锒铛入狱。人情面子、姑息袒护害死人,由此可见一般!
郑庄公的弟弟段胡作非为,庄公不闻不问,直到国人皆愤时才除掉他。纪委、监察部门显然不愿意做郑庄公,甚至当“段”们有小错时也抹不开面子去主动纠正。这样维护了“段”们一时的面子,大家一团和气,都很有面子。而当“国人皆愤”时,就不得不去做郑庄公,不得不去抹开面子。既然姑息只能养奸,而不能使有过错的干部自己知耻,主动纠正,那么为什么还要延续、重复这样的过程呢?
不剔除小树的枝桠,小树就不能成材。如果等枝桠长大了,那么除了砍掉这棵树之外,也确实没有什么别的好办法。这是很让人痛心的。培养干部也是如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干部的“枝桠长得会更多,更快”,及时剔除“枝桠”是培养好干部的过程中不可缺少的工作。纪委、监察部门应当成为园丁,而不应是伐木工人。好干部不仅靠养,更得靠“剔”。一个干部在成长过程中没有任何毛病是不可能的事。如果我们看到某位干部特别优秀,没有出过一点问题,没有犯过一点错误,那么我们看到的极有可能是被“修正”过的事实。因为这样完美的过程可能只会在童话中存在。当然,我们今天在以树立榜样为目的的某些人物通讯中也经常能看到。
纪委、监察工作需要眼里不揉一点儿沙子的“黑老包”,“白脸面团”性格的人干不好这项工作。对纪委、监察干部来说,整天找领导干部的茬儿,整天与领导干部吵得不可开交,这才是对领导干部的真正爱护与负责。很遗憾,今天我们还很少能看到这一幕。恰恰是这个原因,我们才经常看到“生活严重腐化,已经失去了一个作为一个共产党员的资格”之类的现象。
纪委、监察干部要想真正干好,只能是黑着脸从开戏一直唱到剧终。仅仅出来谢幕,很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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