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3月4日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消息,民革中央对公车制度下了一帖猛药:建议全部取消厅局级以下官员的专车,改为公务用车,并提出以预算管理来实现公车的总量配置,将公车管理纳入公共财政体系。
这是民革中央为中国陷入困局的公车改革提出的一种解决的思路,虽然中国从1997年就已启动了公车改革,但十多年来并没真正破题。公车的滥用导致财政负担沉重。据民革中央提案中的数据,每年一辆公务车的运行成本(含司机工资、福利)至少在6万元以上,有的甚至超过10万元。
公之于众的资料亦显示,我国公务用车几年前就超过了400万辆,每年用在公车上的开支达4000亿元左右,超过三峡工程投资的3倍,甚至接近或超过了国防开支。有公车司机表白,公车1/3公用,1/3领导用,1/3司机用。公车不公,“车轮腐败”,世界罕见。
公车腐败,始于1985年。在那之前前,国家对公车控制较严。只有高级干部才配专车,县团级以下官员只能使用吉普车和自行车。但到了1984年这项规定被取消后,公车消费便犹如脱缰野马,一发不可收。当年,全国进口的轿车、面包车达20万辆,耗资近20亿美元,超过了前30年的总和。
到90年后,公车几乎垄断了国内的汽车消费市场,以1993年为例,当年全国生产轿车22.5万辆,加上进口的18.1万辆,共40.6万辆。其中竟有98%为公款购买!随着“公车”数量激增、档次攀升,财政日益不堪重负。
公车的过多过滥,成为我国光天化日下的“合法腐败”,成为浪费国家财力的“头号杀手”。十多年改革不见成效,关键是国家领导人难下决心。从已经实施的或者提出的各种措施和办法来看,要么是浅尝则止,要么是不得要领,根本“药不对症”。
事实上,在 “公车”管理上,国外早有成熟做法可借鉴。韩国曾经也有过与中国公车为患类似的情况。2004年4月14日的《环球时报》报道说,这个1000多万人口的城市,拥有277.7万辆车,市政府连各课室(处级)都配备公车。为解决“行车难和停车难”问题,市政府以身作则,下决心进行公车改革,公车数量减少到47辆。其中给行政长官配备的“官车”仅有4辆:市长一辆,三位副市长各一辆。在完成一天的公务后,“官车”必须返回市政府并登记就位,绝不许任何人私用。如果没有紧要公务,市长也经常乘地铁上班。无独有偶,在芬兰,只有总理、外交部长、内务部长、国防部长配备固定车辆和司机。在赫尔辛基市政府,只有市长一人享有这一待遇。
由此想来,要彻底改革公车而不留下腐败隐患,最根本的办法就是要从源头上解决造成公车腐败产生的基础。就是要像韩国那样,实行除了极少数人必须配备公车外,应尽量减少“公车”数量。这样的改革,虽然对某些官员来说可能造成“不方便”,但于国有利,于民有利,于建设和谐社会有利,而且也是国际“惯例”。
近年来,国家领导人口口声声要建设节约型社会,再加上油价上涨以及城市污染等问题,已经让所有人都在关注汽车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真诚希望今年的两会能重视起来,认真研究民革中央的“提案”,并将之落到实处,从而遏制住“屁股下面的腐败”。
山东省阳信县国土资源局 邱海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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