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深思的一例
我年轻的时候,听说过土匪军阀张宗昌任用县长的故事:说是他有一个部下,鞍前马后服侍他多年了,向他借钱养家。部下这样穷,
他心中有愧,便对部下说:“拿几个死钱,一花就完,我给你弄个聚宝盆好不好?”部下说:“司令您别耍笑我啦,您看我穷得快掉
底啦!”张宗昌说道:“谁跟你开玩笑!给你个县长当,不就有钱了嘛!”部下说:“司令!我斗大的字认不得半升,怎么能当县长?”张宗昌笑了:“浑小子,你会捞钱不?只要会捞钱,比县长大的官也可以当。你看我,不是只认得麻将牌么!”
这种事儿,在旧社会是常有的。到了社会主义社会也出了与此相类的事,就不能不令人惊诧。
请看林涛先生评述的“三盲院长”。
此事引发的问题之实质很明显:党组织失去了应有的领导作用。用惯用的词语形容,叫做官僚主义;用确切的词语形容,应该说,这就是腐败。
“物必先腐也,而后虫生之。”一级党组织腐败了,便给贪污、受贿、钱权色交易等敞开了大门。姚晓红之类的人掌了权,就会骑在人民头上“上百次地非法拘禁他人”。
法,应该立;监督制度,应尽可能使之完善。但是法也好,制度也好,是人立的,人执行的。如果领导者像绛县那样,多么好的法令规章也是无济于事的。
谁要不信,请看姚晓红是怎么升上去的,当权之后又是怎样破坏人民民主专政的,就会明白。
「 支持!」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
注:配图来自网络无版权标志图像,侵删!
声明:文章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
责任编辑:hej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