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规则的根子来自选举制度
当前潜规则几乎无处不在,这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很多人都吃过潜规则的亏,尝过潜规则的苦头,对潜规则深恶痛绝,但是却在潜规则面前无能为力,找不到解决潜规则的办法。笔者对此也困惑了很长时间,直到最近才些许理论出了点眉目。
在笔者看来,这就像治病要找病根一样,要解决潜规则也就必须找到潜规则的病根,也就是要弄清潜规则是由什么决定的。
所谓潜规则就是指一些拿不到桌面上来的规则。之所以拿不到桌面上来,是因为这些规则不合理,不合法,只能在暗处存在。一旦拿到桌面上来,把它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它就很难行得通。但是潜规则之所以被称为规则,它就必然具有规则的特点,即具有很强的约束性,大家必须遵守,谁不遵守,谁就要被淘汰出局。我们知道,规则的约束力必定来自权力,而且不是来自一个人的权力,是来自众多人的权力。只有众多人的权力才能形成规则,并使规则具有约束力。因此一个没有权力的人,或者有点权力但权力不大的人要破坏潜规则几乎是不可能的。这就像拔河比赛,人少力量小的一方,根本拔不过人多力量大的一方。由此我们也就不难理解人们何以在潜规则面前感到无能为力,无可奈何。由此可见,潜规则的存在实质上是由权力所决定的。
既然如此,要解决潜规则就要解决权力的问题,而要解决权力的问题就要解决权力是如何产生的问题。在分析权力如何产生的问题时,我们不难发现正是在权力产生上存在潜规则。现在权力产生无非是两种方式:一是选拔,二是选举。恰恰是在这两种权力产生的方式中存在潜规则。选拔中的潜规则就是任人唯亲、买官卖官等;选举中的潜规则就是由少数人内定,选举不过是走走形式等。而选拔中的潜规则是由选举中的潜规则决定的。因为是先有选举决定了少数人的权力,然后才有选拔中少数人行使选拔权。因此是选举中的潜规则决定了选拔中的潜规则。因此要解决权力产生方式中的潜规则,最根本的是解决选举中的潜规则。不解决选举中的潜规则,就不可能解决选拔中的潜规则,也就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目前社会上各式各样的潜规则。
要解决选举中的潜规则,直接涉及到当前众多的当权者的权力。因为他们的权力就是来自选举中的潜规则,破除选举中的潜规则,他们的权力就保不住。而他们的利益又是与权力息息相关,“有权就有一切,没权就没有一切。”所以他们怎么能不拼命维护选举中的潜规则呢?在有权决定【选举法】修改的人大代表中大多为受益于选举中潜规则的政府官员,由此就不难设想【选举法】的修改要做到公平、公正是多么困难。
不过笔者也想提醒这些官员人大代表们:尽管你们是选举中潜规则的受益者,但是潜规则在损害老百姓利益的同时,也最终将损害你们的利益。在一个病毒泛滥的社会里,谁也不可能独善其身。
「 支持!」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