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最低工资必须有硬约束才行
林德馨
近日,全国多家新闻单位,登载了各省市“上调最低工资”的消息,而且,江苏省率先上调了最低工资。无疑,这是个好消息。无论是对工人、对社会,都是一大“利好”措施。
但是,由于所有制、体制等原因,上调最低工资的政策落实起来难度相当大。众所周知,我国目前除了少数国有控股企业之外,多数为民营企业。民营企业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能否增加职工的最低工资,是企业的董事会说了算,甚至只是企业的老总一个人说了算。增加最低工资,企业就会增加财务成本,减少利润,降低市场竞争力。因此,要让企业拿出钱来给工人涨工资,心甘情愿的一定会较少。那么,企业如果不按照地方政府的规定上调最低工资怎么办?
这绝不是杞人忧天。因为国家上次颁布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时,就有相当数量的企业没有落实,仍然在我行我素。
制定和颁布实施最低工资制度,是一件好事,可以保证职工的最低工资水平,增加工人的收入。但是也不够科学。因为你没有考虑企业的经营状况,只是强制性的要求,企业职工的工资达到什么标准、上调多少幅度。这样,企业效益好的,可以顺利执行了,而那些效益不好的企业,就有些“强人所难”。至于那些缺少民生意识的企业,根本不理会你的什么最低、最高的要求,我愿意给工人多少工资就给多少工资,不愿意干你就走人。而我们的政府和工人们,对此又束手无策。这样,政策的优越性就会因为无法落实而体现不出来了。
笔者认为,要解决企业职工工资过低和不能够充分享受企业发展好处的弊病,必须有一个硬性的措施,保证企业根据经营状况来确定职工的最低工资。其实,这很简单,让会计、审计部门,每年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一次审计就可以解决问题了。通过审计,指导企业根据利润的状况,确定工人的最低工资。同时,强制企业将利润的一定比例,分红给职工,让职工享受到自己的劳动成果。解决当前存在的企业兴,职工的利益不兴;企业荣,职工的工资不高的顽疾。
不管怎么样,各省市制定和出台了上调最低工资的政策,都是一个利国利民的好事。好事一定要落实、兑现才是好事。希望有关部门要加大政策落实的监督力度,确保最低工资制度的实施,使中国的工人们也充分享受到改革开放所取得的巨大的经济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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