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灰色收入进政府工作报告
读三月六日报,见温总理政府工作报告中“坚决打击取缔非法收入,规范灰色收入,”等句,鄙人颇感诧异,上网一看,见已有代表提出异议,身为一介草民,何敢妄议朝政,但心中块垒,不吐不快。
灰色收入者,不清不白之收入,看不见摸不着之收入,不尴不尬之收入,不伦不类之收入,见不得阳光、模模糊糊之收入也;如此龌龊肮脏的‘收入’,三十年来一直躲猫猫,今日终于名正言顺地登上了大雅之堂。
鄙人才疏学浅,身处社会最底之底层,虚度光阴四十余载,有幸目睹三十年来之巨变。‘改革开放’以来,身为农民的我,搞过养殖、摆过小摊、开过饭馆,穷尽浑身解数,至今也没能混上‘小康’,反倒得大人们眷顾,成了没有一分耕地、地地道道的失地农民。扪心自问,我也干过些违背良心道德的勾当,诸如牛奶掺水啦、缺斤短两啦、偷逃税款啦等等,这些都与‘非法收入’有关,有朝一日被大人们抓住把柄,是要‘坚决打击取缔’的,因此有时半夜醒来,我总再也睡不踏实,我梦寐以求也能有点‘灰色收入’,可看来是今生无缘了。因为我知道‘灰色收入’是大人们的专利,当今政府要‘规范’她而有别于‘打击取缔’,个中滋味真让我眼馋心跳。
'规范'者,标准化也,再引申也不过如理发师推平头,把惹人显眼的长毛去一截,绝对没有斩草除根的意思。这下掌握资源的大人们,你们大可开怀大笑了,你们犹如草寇被收编为正规军,从明天起不必再遮遮掩掩啦,感谢和谐的春风吧。
我倒想问一问政府:灰色,您是打算往白色里点一点黑色,还是往黑色里掺一些白色,这个量是多少,
您如何去‘规范’她,能不能发一个红头文件,也好让子民们有章可循。
有人肯定笑我痴人说梦,说总理敢于在政府报告中提及'规范'灰色收入是务实的表现,因为灰色收入无论你承不承认它都客观存在,这就是中国特色。那么,我将问他:抢劫、强奸也是客观存在,您为何不能说规范它?有人肯定说我偷换概念,说我断章取义,说我把人民内部矛盾同敌我矛盾划等号,这些我都将付之一笑,因为我只是疯子一个。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灰色收入如欺暗室,是无道之财,何来‘规范’之语?千里之堤,溃于蚁穴。防微杜渐,谨言慎行。
谨以此文,寥表拳拳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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