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用车,10年前开支3000亿元,说要试点改革;试点了10年,车更多了,现在的开支是5000亿元了。公车消费,难道成为“中国特色”,无法改变了吗?!那么,就举一个资本主义“西方特色”来对照。比如意大利法律规定,禁止公务员公车私用。西西里岛墨西拿市市长朱塞佩 · 布赞卡,曾经让公务车司机开车将他和妻子送到巴里市港口,回来时又让司机接他们回家。2002年2月,当地法庭以“侵吞公款”罪判处布赞卡13个月徒刑。布赞卡以自己支付了往返汽油费为由,提出上诉。2003年10月21日,意大利最高法院作出裁决,布赞卡因私与夫人乘坐公务车,被判六个月监禁,即日起在狱中服刑。西方的司法很公正:布赞卡付了往返汽油费,则减刑7个月;但公车私用就犯法,还得判半年。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却是,按级别配车,公车不仅私有,就连汽油费、维修费以及各种费用包括司机,都公费开支私人享有。
即使是全部取消厅局级以下官员的专车,也不会对公车消费有多大的影响。要知道,中国的厅局级及以上官员的数量,同样是一个异常巨大的数字!
官员不仅公车私用,而且还越来越豪华。2009年6月14日,媒体披露宝马和奔驰首次入围2009-2010年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名单。这意味着至少未来一年,两大顶级豪华车品牌将入围中央政府公务车行列。此次消息一经发布,似乎灼伤了公众的敏感神经。“为什么不买国产车?”、“公务车为什么要用豪华车?”对公务用车“宝马化”的社会担忧与批判旋即而至,政府采购的价值取向也在此间遭受多重争议。
公务用车,早在1994年就确立了官方标准。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中规定,省、部级干部配备专车,排气量3.0升以下,副部、副省级公务车排气量2.5升以下。省、部级干部配车,排气量在3.0升以下、价格45万元以内;副部、副省级干部,排气量3.0升以下、35万元以内;其他公务用车一般配备排气量2.0升以下、价格25万元以内的轿车。但入选政府采购名单的6款宝马车中,有两款市场售价48万元,奔驰中有一款售价51万,这三款车型均超出公务配车的最高标准。
尽管是10年前的标准,但这一标准是否至今仍显过高,引发了争论。有观察者尖锐指出,为什么公务车一定要设“3.0、45万”的标准?省长、部长坐20万元的车行不行?对工作会有什么样的影响?!天津财经大学教授李炜光表示,这个标准本身就是政府自己定的,没有外部力量的参与,等于自我授权、自我享受,自己还可以随时提高标准。“不是宝马符不符合标准的问题,是我们的标准合不合理、合不合法的问题。”李炜光教授认为,在共度时艰的当下,官车事件反映出的是政治道德和行政伦理的问题。中国人民大学政治学教授张鸣认为,宝马官车事件引发如此声讨风波,主要是这一事件浓缩了两大社会情绪。一是公众对宝马“奢侈”的符号印象,作为政府公车形象不可接受;二是公众对公车腐败的长期以来的痛恨。底层情绪中目前较为普遍的“仇富”和“仇官”心理,在这个标本事件中完全体现。
1999年中央就明确提出,党政机关车辆配备要坚持使用国产汽车的原则,要与国家经济发展水平、资金承受能力相适应。这一精神在此后的《政府采购法》亦有重申。政府一方面高举振兴中国汽车产业的大旗,一方面又高调宣布将国外高档汽车列入政府采购清单,这一举动严重影响了公信力。连自己的政府都不愿意使用国内自主品牌汽车,还有多少老百姓会选择?使用“国产车”是多数国家对配置公车的要求。德国政府明文规定,不准购买欧盟以外生产的车辆。印度政府规定总统和总理在内的所有官员都必须使用国产汽车,严禁使用进口车。
具体到公务车购置,尽管配车标准中45万为最高标准,且只为省部级领导配备,但现实中各层级超标的情况并不罕见。南方周末记者调查发现,北京一些厅局级单位领导用车以奥迪A6和A4居多,有的最高配置价格超过了45万元的“天花板”。奥运单双号限行后,一些单位甚至为领导配置了两辆车以供出行。
个别地方政府在公务配车方面更是“大胆”突破。新华社披露,黑龙江省级贫困肇源县部分党政领导、县直机关超标配车,先后更换汽车40辆,耗资1200万,平均每辆车价格超过30万。为什么官员敢于如此明目张胆地违背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规定?原因就是官员将公权力当成自己的私有财产。在公权私有的环境里,纳税人的财产就成为了他们私人的财产;既然是私人财产,那么如何使用,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也就管不着了。
即使是全部取消厅局级以下官员的专车,中国公车私用的现象也仍然会存在;因为公权私有的痼疾存在,就会在官场的各个领域出现违法、违规的现象。
与其取消公车私用,不如首先向公权私用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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