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观奇:一个必须弄清的重大理论问题
——重读《法兰西内战》和《国家与革命》
项观奇
『四个坚持』当中有一个坚持无产阶级专政。 无产阶级专政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核心。 列宁对此有论述, 说只承认阶级斗争而不承认无产阶级专政的人, 还不是马克思主义者。 无产阶级专政是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命根子, 丢了无产阶级专政就丢了一切。
那么, 什么是无产阶级专政? 在中国, 什么是无产阶级专政?
在一些同志看来, 可能这不是个问题。 但是, 我说, 这是个问题, 是个从理论到实践都有待弄清的问题。
1871年在无产阶级革命中诞生的巴黎公社, 是无产阶级专政, 1917年在俄国十月革命中诞生的苏维埃, 是无产阶级专政, 那么, 请问, 1949年在中国革命胜利中诞生的无产阶级专政形式是什么?
1949年10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 标志着中国社会主义革命的开始。 中国自此是一个以人民民主专政体现无产阶级专政本质的社会主义国家。 但是, 中国无产阶级专政的形式是什么, 人民民主专政的形式是什么? 从来没有明确地回答这个问题。 我们说, 加强无产阶级专政, 加强什么? 怎么加强? 也从来没有明确的回答。 可能是我知识贫乏, 在我看来, 这是现在要从理论上和实践上必须弄清的重大的问题, 这个问题不搞清楚, 不解决, 就必然会出修正主义。
最近李文采先生写了一篇<从国务院所有制到人大所有制是一场革命>。 他多年来总是提这个问题, 可是, 多年来大家总是没把这个问题当问题。 他不断地提, 不断地解答, 但是, 响应的人不多。 这次, 他又把这个问题提了出来, 而且看成是制度改革的关键问题, 反修的关键问题, 阶级斗争的关键问题。 文中对我过去发表的意见有肯定, 有批评, 他的批评,促使我思考, 他的思考, 帮助我思考。 他说我没把问题说透, 我想可能是的, 但是,我觉得他好像也没把问题说透, 这就使我觉得要再说说。 为此, 我重读了马克思的<法兰西内战>和列宁的<国家与革命>, 以及别的著作。 算是带着问题学, 这是我养成的习惯。 但我不想作学术论文, 我只想根据马克思主义导师的意见的基本精神简要说一点粗浅看法。
我反复学习、 领会马克思主义导师们的意见, 并联系我们在体制上的弊端, 想来想去,问题并不局限于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问题, 这只是问题之一, 而包括这个问题在内的所有问题的发生,觉得现在发生的所有问题, 总而言之, 还是一个无产阶级专政的形式问题上。根源正是在无产阶级专政的形式如何落到实处的问题。
马克思说, 巴黎公社是无产阶级专政。 又说, 巴黎公社的秘密就是工人阶级的政府。 恩格斯晚年还骄傲地说, 先生们要知道什么是无产阶级专政吗? 巴黎公社就是无产阶级专政。 那么, 这个无产阶级专政的本质表现在哪里呢? 马克思有一个重要的意见, 就是经过普选产生的巴黎公社是立法和行政的统一。 就是说, 巴黎公社所以称得起是无产阶级专政, 就是因为它是人民普选产生的, 公社委员可以随时罢免, 这意味着公社掌握在人民手中; 同时, 它的执政的形式是立法和行政的统一, 也就是说, 巴黎公社既是最高的立法机关, 又是最高的行政机构。
列宁高度评价苏维埃的历史意义, 认为这是工人阶级的伟大的历史创造, 是最好的无产阶级专政的形式。 那么, 苏维埃的基本特点是什么呢? 也是立法和行政的统一。苏维埃这个俄文词的意思就是『会议』, 就是人民选举出的代表组成的『会议』。 这就和巴黎公社具有同样的意义, 苏维埃来自人民的选举, 权力在人民的手中。 苏维埃也是立法和行政统一, 对选民负责, 并接受选民的不断地再次选择。
足见, 巴黎公社和苏维埃之所以是无产阶级专政的最好的形式, 因而受到革命导师的赞扬, 就是因为这种形式有一个共同点: 权力来自人民, 立法和行政统一。打个比喻, 就是, 巴黎公社和苏维埃既是人大, 又是国务院。
这种立法和行政的统一的意义在哪里呢? 说到底, 就是体现了权力在人民手里。 代表大会是人民选出来的, 对人民负责, 掌握在人民手中, 所以是最高权力机关。 不管是立法权, 还是行政权, 都是替人民行施权力。 所以是无产阶级专政, 而且是真正的无产阶级民主基础上的无产阶级专政。
坚持马克思主义导师的这个意见的意义, 就不难明白, 中国革命的无产阶级专政的形式、 人民民主专政的形式是什么? 就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立法权和行政权都应该把握在人大手里。 这是马克思主义的本意, 是不能违背的原则。
从苏、 东到中国, 后来出现的问题就在于,人民代表大会成了虚设, 人大的特殊形式____ 政协成了虚设。 这就等于人民的权力成了虚设, 也就没有了无产阶级专政、 人民民主专政。这可不是一个小问题。列宁担心过苏维埃蜕变成『清谈馆』, 他的故乡和我们这里被他不幸言中。
权力到哪里去了呢? 到了执政党的手里, 到了政府的手里, 而且凌驾于人民代表大会之上。且不说人民代表大会的一切工作、包括立法权, 都被剥夺。 就算还有立法权, 但立法权和行政权分离了。 这种立法和行政的分离, 就造成了李文采先生一再提出的问题, 国务院和各级政府管理属于全体人民的生产资料, 但人民被排拒在管理之外。人民代表大会无权, 实质是人民无权。 本来政府应该和人大一体, 政府对人大负责, 但是, 实际是政府和人大分离, 甚至凌驾在了人大之上, 政府有权, 党有权, 唯独该有权的人大没有权。如果国务院只是人大下的一个行政机构, 就像人大下的一个委员会一样, 去管理全民资产, 这不会是问题。问题所以是问题, 还是因为政府和人大权力的分离和颠倒。 本来应该是, 政出自法, 政在法下, 政法一致, 但是, 蜕变成政外于法, 政大于法, 行政和立法对立起来, 实际是政府和人大对立、 和人民对立, 再次成为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殊力量』, 而不是公共力量、 集体力量、 人民力量。 党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关系也是这样。 都没有按照无产阶级专政的原则办事。
我想, 这是涉及对无产阶级专政的正确理解的问题, 是涉及是否正确坚持无产阶级专政的问题。 不是小事, 是原则问题。不仅是一个所有制的问题, 其它的所有的行政的、法制的、军事的问题都是这样。
我过去多次讲过, 共产党的领导, 只能是路线、 政策的领导, 最高的权力, 不是来自党,那怕是执政党, 而是来自人民,来自人民代表大会。 党的正确路线为人大接受, 这就是体现了党的领导。 党的意见, 人大不接受, 只能服从人大, 因为人大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形式, 任何个人、 任何政党都无权动摇这个形式。 在我国, 有共产党, 有八个民主党派, 有国务院, 有政府, 有人大, 有政协。 从马克思主义观点看问题, 这些政治形式中, 只有人大具有最高权力, 其它的, 都不应成为最高权力机关。尤其政党, 既不是立法机构, 也不是行政机构, 不能随意行施这样的权力。执政党也是这样, 不是直接以党派的身份执政, 而是通过在人大的多数执政, 通过路线被人大认可执政。正如列宁说:『党的全部工作当然都是通过不分职业而把劳动群众团结在一起的苏维埃进行的。』你看, 一是『党的全部工作』, 一是『当然』, 一是『都是通过』, 都是很绝对的用词, 都是为了说明必须通过苏维埃____人大____去进行工作。 这是值得我们的党的领导人三思的。 可能因为经过长期的党直接执政, 不习惯经过人大、 服从人大、 对人大负责去执政, 但是, 这正是问题所在, 正是要改革、 要转变观念的地方。 说解放思想, 首先就要在无产阶级专政的问题上解放思想。 重新回归马克思。
按照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观点, 中国革命的无产阶级专政、 人民民主专政就是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和巴黎公社、 苏维埃有同样的意义。 这是一个根本的不能动摇的原则。 加强无产阶级专政、 加强人民民主专政, 就是加强人大。 政府不过是人大下的行政机构, 一切听人大指挥, 必须和人大一致。 这样, 就是生产资料管理权放在政府, 也只是放在一定的行政办事机构那里, 不是放掉所有权。所有权、 决策权都在人大。
在这个问题上, 有两条路线。 一条是专制路线, 一条是民主路线。
恩格斯晚年不只一次强调『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是无产阶级专政的特殊形式』, 这也是马克思的思想。 他们这样说, 就是因为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有充分发展的民主的形式, 无疑, 这个形式, 只能在资产阶级专政的范围里运作, 马克思恩格斯不会不懂这一点, 相反, 他们多次强调最民主的资产阶级共和国也是资产阶级专政, 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也坚持这个意见, 这当然是正确的。 但是, 这个正确的意见和同样正确的『特殊形式』的意见又是统一的。 马克思恩格斯这里要的不是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本质, 本质是不能要的, 是要革命革掉的, 但可以要形式, 民主的普选的形式。 这就是马克思恩格斯意见的关键所在。
但是, 我们的专制者, 不懂马列, 一方面坚持专制, 一方面批判资产阶级民主。 最常挥舞的大帽子, 就是『我们不搞资产阶级的三权分立』。 但是,他们批判的武器却是更落后、甚至更反动的专制理论, 而又给这个理论打上了无产阶级专政的印记。 所有了解社会主义历史的人都知道, 发展到后来的出了问题的政治体制的操作机制就是, 行政高于人大, 政大于民; 党又高于行政, 党大于政; 在党内又是一人说了算, 最后整个国家的政治, 就是一人的政治。 这不是专制是什么? 我们常说这是封建专制, 其实这是超过封建专制的毛主席批评过的反动的法西斯专制。把这样的专制制度称为无产阶级专政, 这是对马克思主义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亵渎, 更是对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背叛, 说到底, 是对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背叛。
专制拒绝制衡。 专制批判三权分立, 正是批判民主。 因为它不是用真正的超过资产阶级民主的无产阶级民主去批判资产阶级民主, 而是一般地否定民主。 制衡的体制, 其实是民主的一种形式, 是无产阶级专政可以批判继承的政治形式。
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 并不都采用三权分立。 三权分立的典型形式是美国的政治制度。 欧洲现在的资产阶级国家就不能说是三权分立的政治制度。 马恩在世时, 他们认为典型的民主共和国是英、法。 现在, 整个欧洲的政治局面已经大为改观。当年充满封建性的德国, 已经走向了真正的民主共和国。 这种形式的价值在哪里呢? 为什么恩格斯直截了当地认为可以借鉴呢? 在有了巴黎公社的经验之后, 恩格斯还这样说, 不是随便的一句话,而且是在给党纲提意见时说的, 是非常郑重的。 所以, 列宁也非常注意这个提法, 在<国家与革命>中给予了充分的论述。 导师们的水平是让人佩服和敬仰的, 哪里是『猫论』可比的。 导师们的意见, 集中到一点, 就是看到, 一是普选, 二是政府在『议会』之下工作, 对『议会』负责。 列宁是完全肯定代议制的。 不要一见『议会』就大惊小怪,恩格斯说得对, 这个形式是可以批判地继承的。 苏维埃就是『会议』。 从『议会』到『会议』, 这一颠倒, 就把这个形式批判地继承了下来, 而实质起了根本的变化, 变成了无产阶级专政。 那位否定民主共和国的『S代表』先生, 恰恰不懂这个形式可以被无产阶级批判继承的道理, 张嘴就否定民主共和国的形式, 就扣三权分立的大帽子。 看起来, 似乎很马列, 实际, 不懂马列, 他脑子里的无产阶级专政就是他的个人专制。
从革命导师关于巴黎公社、苏维埃和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意见可以清楚看到一个贯串其中的基本思想,无产阶级专政并不神秘,它的基本要求就是通过一定的形式, 使无产阶级和人民群众能够掌握政权, 控制政权, 保证政权不会重新走向凌驾于人民之上的剥削阶级国家机器的斜路。 在中国, 这样的形式,就是人民代表大会,就是真正由全体人民选举出来的体现全体人民共同意志的人民代表大会。 这个人民共和国的最高权力机构来自人民, 代表人民, 替人民工作。人大必须通过人民自由地普选产生。说人民当家作主, 就是要人民的代表组成的人民代表大会替人民当家作主。
如果这样理解马克主义导师的意见不错, 那我在<半社会主义论>中所讲的意见也不错。现在好像是应该提出这样一个马克思主义的革命口号的时候了:
一切权力归人大!
2010.3.13 于马克思的家乡红思屡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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