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尊严而尊严只能导致给自己设下陷阱
记得曾有名人唱出: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那么尊严是属于哪一类呢?是属于生命?还是属于爱情?再就是属于自由?我以为,其实可能都很难找到。为什么?因为生命是属于自有的,别人很难给予。你说你的生命是属于你的母亲给予的。可事实证明,真正给予一个人的生命的,有时并非单一女性就能做到。还有,爱情是什么?爱情是可以单相思的吗?噢,你爱他(她)了,得,你就能有爱情吗?爱情是双方面的,这是谁都知道的。那么自由呢?自由更不可单方面只有自己去取得,去索取。为什么?因为所谓自由,其实都是相对的。而这样就是说,什么是自由,只有自由与不自由的相互比较也才能产生。
我们今天讲尊严是讲到哪里去了呢?讲到了一个八竿子打不着的一个是非领地里去了。就好像直到现在,中国老百姓的尊严,全都一点不多,一点不够,一点全都没有。因而需要政府强力推荐,强力推举,强力实施,然后才能有点点。可我想说,这样的尊严能是真正的尊严吗?噢,你政府今天想给我一点尊严,我就有尊严了,明天你觉得百姓的尊严是一种奢侈,结果就一点不给,那这样的尊严还能叫尊严吗?尊严首先是应来自需求尊严的个体,而不是来自上天的赏赐。政府推行的尊严能是一个什么尊严呢?能是叫普罗大众全都诚心诚意,盛情盛意去自我欣赏的尊严吗?而如若不能是百姓自己诚心诚意,盛情盛意去喜欢、关注的尊严,那这样搞出来的尊严,又能有多大的意义呢?
政府搞尊严?自古也从来没听说过。自古也从来没见过。为什么?因为就政府而言,它本身本来就已不可避免的是一个整个国家,整个社会的矛盾焦点。它不可能,也不应该只顾搞什么有形无形的尊严,而忘记自己的本职、本意。因为政府不管是为人民也好,不为人民也好,它首先得能顾全大局。
比如讲,就一个国家而言,是尊严重要还是领土重要?如若说尊严重要,那么是不是就一定情况之下,本来中国就不应该因为同美国还有什么协议,而就放弃对美国撞击中国飞机或弹打大使馆的行为有什么反制。可事实是,无论是前者还是后事,其实中国都是选择了一个能忍就忍,能让就让。为什么?就因为尊严不可能不受到一定的局限。不可能不为了整个国家的利益,而放弃一定的所谓尊严。
还有,国人今天普遍对由于改革而产生的这个不合理,那个不合适,全都怨声载道。可事实怎样?事实还不是照样能忍就忍,能让就让。为什么?还不是就是因为就今天中国的整个发展问题而言,实际我们还是无法完全达到有效的正确解决。具体说,有人今天是看好了中国政府工作的某些方面的不足,因而一再挑起什么改革的问题全都是由于政府的改革不到位。具体说就是政府总是不能给人民以更多的尊严。可话说回来,政府能给人民能以什么样的尊严呢?能说对小商小贩,你别再给我到处搞游商,别再到处让城管追着满街跑了吗?诚然,政府可能也是出于好心,出于要让人民能尽量过上一点舒心的日子。可问题是就政府而言,你要让人民能尽量享受到阳光的公平,那就不应该刻意的强调什么人民是否首先应该有尊严,也才能更加的有好日子过。为什么?因为尊严是你政府想能给解决就能解决,想能给予就能给予得到的吗?
我们讲尊严,总的来讲不应该是讲政府能给人民以什么样的尊严,而应该是讲就人民来讲,到底需要的是什么样的尊严。或者说,人民如果需要有点尊严,那政府是不是又应该有所不同的理解。具体说,如果人民要求要有在法律面前平等公正的尊严,那当然政府可能义不容辞。但问题是就今天来讲,人民是否十分愿意在法律面前表示出一个没有法律的平等,就一切全都不需要呢?
今天的人们到底是需要生命,还是爱情,还是自由?政府你能知道吗?而既然知道不了,你凭什么说尊严是你,政府,人民的第一需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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