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败喊了几十年,越反贪越大,已是天怒人怨。腐败已无法制止,这是不辩的事实。难道就让贪官污吏这样贪下去吗?这对得起牺牲的革命先烈,对得起人民吗?难道就这样亡党亡社会主义吗?不能!怎么办?依草民之见,腐败越演越烈,是无人敢起来领导反贪和无人敢反贪造成。没有一支过硬的反腐败队伍,是很难根治腐败的。只要有人揭竿而起,腐败必将是无处藏身,人人喊打腐败必死无疑。事实证明,靠原有的反贪机构是不行的,贪越来越大的事实就是最好的证明,要是他们行,反了几十年还有贪吗?为了不亡党、不亡社会主义。特建议建立反贪义勇队(其名字叫什么可商量)。
反贪义勇队成员,应从立志反贪和现已有反贪行为的人中去挑选,严格政治审查合格后组成。特别要吸收因反腐败受迫害的人士参加,且以自愿为原则。所有参加的人员,以不要职务、不要报酬,为条件参加工作,其生活待遇与普通士兵持平,工作结束后哪来哪去,以保证其政治素质。只有这样,对反贪无个人所求的人来参加反贪工作,才能保证其反贪质量,反贪工作才不会辜负国家和人民的希望。
其组织保证绝对在党的领导下,执行党的宗旨,依照国家的法律实现人民反贪、肃贪的愿望。其组织的全国最高领导,由现有省、部级人员中,人民公认的反贪领导担任,直接向中央负责,以保证其政治素质和掌握方向。每县级市人员为五人左右,地级市不超十人,全国和省机构在三十人以下,组成领导机构,可适当配备少量业务人员。以此形式组成的是,有官方领导的民间组织,来解决中国的腐败问题。由于他的人员性质结构,决定了这个组织的反贪必然性,胜任反贪任务也是一种必然。
其任务是有案必查。案源主要发动群众提供,做到有案必有结果。对贪污腐败必须严处,对诬告、误会,还其清白,还社会一个公平。
理由:首先反贪是国家和人民的需要,又在现有反贪机构不能胜任的情况下,以不要职务、不要报酬来反贪,若不允许实为不公。拿薪的不管事,难道还不允许不要报酬的为国为民办事吗?且是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完全是对党、对国家、对人民负责。腐朽的清朝尚可允许义和团存在,难道今天为反贪,让不要报酬、不要职务为条件的人去反贪还不行?
同时作为爱国家、爱人民的人,为了反贪,也只有这样不能考虑个人利益,以此去争取反贪权利,也只有这样才能获得反贪的权利。为了反贪,这点个人利益还能不应牺牲吗?若牺牲这点利益就能获得反贪权利,还不应谢天谢地吗?
以上只是个人的思考,只是作为一种思路,肯定有不完善之处,但愿全国要求反贪的人们,共同来完善此方案,为反腐败贡献每一个人的力量,让每一个有反贪愿望的人得到反贪的机会。并共同向中央呼吁,以早日结束中国的腐败现象。在反贪结束之日,让我们共同去迎接中国太平盛世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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