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3号接到湖南省吉首市人民法院电话通知:8号去法院领取《判决书》。8号上午9点到法院,一个年轻姑娘(书记员)把《判决书》给我后又拿出好多东西要我签字,(下面是我提问,她回答)
问:怎么还有这么多东西要签字呢?
答:这些是开庭的审理笔录。
问:没有开庭哪里来的审理笔录?
答:今天开庭。
问:什么时侯?
答:马上。
问:就我们两个在这里开庭?法官呢?原告呢?谁审理? 谁宣判?
答:就我们两个。我来宣判。
问:我想不通,我可以不签这些字吗?
答:你签嘛!签好后我再给你解释。
她从中找出一张给我看,你看嘛,这上面就是问你要不要上诉。我说刚拿到《判决书》还没有看,无法确定是否上诉。她说不要紧,我给你填上——考虑。我生气地说:你们也太水场合(不负责任)了,是想伪造一次“开庭”,你们这是枉法。
拿着《判决书》在回(亲戚在吉首,我是重庆人)家的路上接到她打来的电话:“你怎么把《判决书》拿走了呢?”。不一会又接到她们庭长(林业庭庭长吴志勇)打来的电话:“我本来是在等你来开庭的,院长找我有事就离开了”......
3月2号10点26分书记员又打电话给我。要我去法院开庭。并称:那天你把《判决书》拿了就走了,没有开成庭。你来一下,我们另外安排时间开庭。
前两天开发商的法律顾问杨志远律师打电话说:我们来重庆和你协商,看在我们远道而来的诚意上你来和我们谈谈(开发占用门面的事情)。
昨天杨要我去解放碑银河茶楼继续谈。我刚坐下他就说吴庭长他们今天也来了。我说杨律师有诚意就谈,我不是来见法官的。正想走就被从包房出来的吴庭长和另外两人(一人是法官一人不认得)把我围坐起来,要做谈话笔录。我生气地说:你们把《判决书》都已经给我了,怎么老是来补这个开庭笔录?吴庭长吼道:《判决书》是你擅自从法院拿走的。一计不成又生一计,几个人进包房一会出来把一张传票扔给我:这张传票我们不管你签字不签字,下个月来吉首开庭。
里易(一个下岗女工)
2010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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