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tzqlawyer.banzhu.net/article/tzqlawyer-31-551648.html
胡锦涛总书记2004年1月23日批示: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是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是坚持执法为民、防止司法腐败的必要保证。要从学习教育、依法管理、严格监督等方面入手,扎扎实实地抓,坚持不懈地抓,并与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充分发挥律师作用结合起来,务必取得实效。
吴邦国委员长2004年1月21日批示:律师法的修改虽未列入五年规划,但若急需可列入年度立法计划,可按立法法有关规定提出,人大将予支持。关键可能还是律师队伍的管理和建设,现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应该说是非界限是清楚的。
温家宝总理2004年1月20日批示:赞成罗干、永康同志批示。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现服务为民,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治国的一项重要任务。
罗干同志2004年1月19日是批示:同意对律师队伍现状的分析及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拟采取的措施。把这支队伍建设好,对于维护司法公正,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十分重要。加强律师队伍的管理,除了司法行政部门履行其职能外,还要研究如何通过律师行业组织发挥行业自律的作用,从多个方面加强队伍建设。
周永康同志2004年1月18日批示:律师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支重要力量,应当肯定这支队伍的主流是好的,为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作出了贡献。同时实事求是地分析存在的问题,并采取坚决措施整顿这支队伍也是十分必要的,赞成提出的四项措施,有关建议请有关部门研究给予支持。
「 支持!」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